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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魔”3年竟奸杀24名女子!1993年保定特大系列女尸案侦破始末

人之意人之意2024-02-06 16:07:240

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治安问题、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根本途径。

1993年11月3日傍晚,北京华灯初上。一辆深灰色桑塔纳轿车驰出北京,沿京石高速公路向南而去。

车内,保定市公安局刑侦处苏处长放下手中几页鉴定材料,大脑像座下的车轮飞快地转动着——从今天公安部刑事科学技术部门的现代化高科技鉴定结果来看,那一起起震惊保定的系列无名女尸案,确实为同一犯罪分子所为。市公安局领导集思广益,确定的并案侦查、整体作战、点上突破的战略部署完全正确。那么,什么时候才能将这个杀人恶魔擒获呢?

九时许,桑塔纳刚刚进入保定市郊,车内的电台就传来呼叫信号:“报告苏处长,那小子被我们抓获啦!”

90年代,保定古城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社会风气良好。

可是,进入1993年以来,保定郊区及外围区、县,却连连发生无名女尸案:

4月15日,保定市清苑县赵庄乡阮庄村妇女赵文艳到自家麦地干活。刚进地边,猛然发现麦地北边有一具女尸,她拔脚就跑到公安局报案。

接到报案,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立即组织市、县两级公安局有关人员奔赴现场。据勘查,死者26岁左右,死亡时间12小时以上,被掐勒颈部,造成机械性窒息而亡,生前曾被强奸。死者衣兜内没有分文,估计被抢劫;其衣兜有保定火车站综合治理办公室2元面额交款单半张。由于围观群众很多,现场已被破坏,没有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物证。

那半张小小的罚款单,说明死者曾在火车站逗留;根据尸检,死者胃内有肉末状物质,属馄饨类食物,这是街头小吃摊常见的东西。

副局长和苏处长合计了一下,刑警们兵分三路:一路反复勘查现场,不放过现场任何细节;一路访问群众;一路去火车站调查。

从火车站到阮庄村十余里,其间大小旅馆、饭店、饮食摊点数百家,刑警们拿着死者照片,挨家挨户地进行访问。但终因有效物证太少,尸源一直未能查到。

“4·15”案的侦破工作一时搁浅。

7月16日,保定市公安局的报警电话又一次震响,南市区南郊派出所报案:该辖区利民路南头西侧玉米地内发现一具女尸!

苏处长当即带领侦技人员,会同南市区分局局长、副局长等赶到现场。经勘查,死者30岁左右,死因和“4·15”案大致相同。

又是一具无名女尸!

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的公安干警们被激怒了。李局长、范副局长当即决定:动员所有警力,根据罪犯作案特征,在寻找尸源的同时,对市、郊区进行全面排查。

“4·15”案发生后,依据死者衣服产地,他们就派人去山东、天津等地寻访,无果而归。

根据“7·16”案死者衣着产地,他们把有关资料寄往山西、陕西、内蒙古等地的有关部门,结果均无所获。

他们在法制日报、河北日报、保定日报、保定电视台都发了寻人启事,也一直杳无音信。

与此同时,他们对保定市区、郊区及所属两县,进行了细致的摸排调查,凡是侵害妇女的案件,一律详细审理;凡有流氓强奸劣迹的人员,一律严加审查。

保定是一个近百万常住人口的城市,流动人口为数亦不少,在这样大的范围内寻找一个并不明确的罪犯,其工作量之大,不亚于大海捞针。

8月初,市局刑侦处孙副处长带人到东北郊金庄派出所摸查情况,发现该所5月2日记录的一起强奸、抢劫案与“4·15”和“7·16”两案有许多相同之处:受害者皆为外地妇女,都是从火车站被骗到郊外的庄稼地里实施强奸、抢劫……

孙副处长立即回局汇报,领导们对此十分重视,很快派人从外地接来了被害人,被害人提供了作案分子的主要特征及作案手段。令人惊奇的是,受害人提供的情况竟与有关部门用高科技手段对犯罪分子的画像惊人地相似!

大海里的那根针,终于露出了端倪!

8月30日下午,清苑县南大冉镇三站村民齐宝立,正在村东自家玉米地浇水。7时40分,天已擦黑,齐宝立正要去掘一个畦口,冷不丁发现黑影憧憧的玉米秆下趴着一具女尸!!

城关派出所所长崔立根接到齐宝立报案,一面派人去保护现场,一面向县公安局报案。

清苑县公安局局长立即组织侦技人员,于9时30分赶到现场,并于31日上午8时对女尸及现场进行勘验。

死者25岁左右,尸体已高度腐烂,系生前被掐勒颈部致死。现场遗留物证明,被害人可能带一孩子。大人遇害后,小孩下落不明!

破案分析会上,干警们将死者情况与前几天收到的望都县特种水泥厂那份“寻人启事”进行了对照。

9月1日,望都县特种水泥厂办公室主任刘某被接到清苑县公安局。经对女尸衣物进行辨认,证实死者正是他的妻子仝某。

大学毕业的刘某是作为专业技术人才,从河南应聘到望都的。8月15日,他出差在外,水泥厂接到刘某老家一个亲戚的长途电话,告之仝某带女儿已于14日在许昌乘上246次直快列车,将于15日凌晨l时43分到保定,请厂方接站。由于电话延误,15日下午厂里才派车到保定,找遍车站也没发现仝某母女。刘某回厂后,直寻到20日,仍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随后,刘某向保定附近各站和城镇派出所发出了“寻人启事”。

9月2日,此案报到市局,刑侦处苏处长到现场一看,断定此案与“4·15”、“7·16”案是一人所为。

市局两位局长坐镇指挥,侦察员们以发案地为中心,向四周村庄展开大面积排查。以清查近期买卖、收养的儿童为主要线索,一村一镇、一家一户地进行细致的调查访问。另一路人马直奔河南,对246次直快列车的乘警、乘务员逐个询问,并向沿途各站进行调查,可是,仍然没有发现那只恶魔的任何蛛丝马迹!

9月10日下午,保定市满城县陉驿村的玉米地内,又发现一具女尸。尸体已高度腐败,尸检证明:死者年龄20至24岁,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特征……

9月22日,保定市东郊飞机场一水沟内,又发现一具女尸:上身袒露,裤子褪到膝下,颈上勒着腰带……现场保护较好,提取了作案者比较清晰的脚印。市局技术处推断出犯罪分子年龄在25至40岁之间,身高1.70至1.75米。

这前后,毗邻县徐水县、定兴县、定州市和高碑店市公安局也先后发来案情通报,都发现了无名女尸,其侵害对象和作案手段等与保定周围系列女尸案完全一致。

接着,10月25日、10月28日,清苑县北大冉村王家坟、谢庄村南张家坟先后各发现一具无名女尸,两名被害人生前都曾被强奸!

一双双死不瞑目的眼睛,一滩滩受害者的鲜血,无不在向公安干警们呼喊:尽快抓住那吃人的恶魔,为死者报仇!

正当公安部门全力破案的关键时刻,犯罪分子竟然在短时间内连续作案,真是猖狂至极!这无异于向公安干警们挑战。

9月28日,范副局长请各路刑侦高手来到市局,召开“诸葛亮会”。大家认为,系列女尸案大部分发生在雨季,作案地点又都选择在荒郊野外,等到发现,现场已很少有价值的物证,这就给寻找尸源乃至破案带来很大困难。但几个月以来,刑警们做了大量工作,排除了一个个疑点,明确了主攻方向。

会议做出了下列部署:

根据前一阶段个案侦查,确认系列女尸案为同一犯罪分子所为,决定结束个案侦查,实施并案侦查。

根据发案地点分析,犯罪分子很可能家住铁路以东。决定调动各分局、派出所警力,对高碑店以南、石家庄以北的铁路线东侧村庄,进行摸底排查。

刑警大队除包案人员外,都上这个案子。密切监视市区各主要街道,重点监控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并派女刑警化妆成外地妇女,引蛇出洞。

无形的天网罩着大地,恶魔插翅难逃。

9月30日,苏处长把他的精锐之师刑警一队调进火车站。保定火车站是京广线上的一个大站,日均客流量5万人次以上。刑警一队的刑警加上北市区公安分局的几名联防队员,分成几个小组,日夜巡逻,对车站的候车室、广场以及角角落落实行全方位监控。

刑警们擦亮火眼金睛,在摩肩接踵的人流中搜寻猎物。同时,化妆成外地妇女的女干警也随着车水马龙般地人流出出进进,单等那只鲨鱼上钩。

这是没有硝烟的战场,又是短兵相接、斗智斗勇的较量。

刑警队员大都是30岁左右的青年,几乎都是双职工。他们为了早日擒获那个十恶不赦的恶魔,顾不上照顾家人,有些刑警的孩子还很小,但他们不要说像常人那样按时接送孩子,就是连回家看一眼妻儿的时间都没有。刑警们为了节省时间,干脆住在了车站,饿了,在小吃摊上填填肚子,继续上岗。

人民警察爱人民。干警们任劳任怨、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使人民群众深受感动。

11月3日晚上7时许,刑警队王指导员和联防队员范连庆正在组队巡视,刚进驻车站时,根据各方面资料汇总,刑侦队员们的大脑中就刻下了那杀人恶魔清晰的画像:35岁左右,1.75米上下个头,肉泡眼、罗圈腿……他们就凭刻在大脑中的这幅画像,在熙攘的人流中寻觅。

7时40分,他们巡视到火车站广场南侧,向建华路拐弯处时,对面匆匆走来一个男子,只见他一手拎黑色人造革包,一手提着编织袋,上穿灰色旧西服,下穿蓝裤子,一边急急忙忙向车站走,一边不时抬眼向两旁张望。

王指导员心头一亮,像是划过一道闪电,大脑神经刹那间产生了一股异样的兴奋。几乎就在同时,范连庆也失声说:“指导员,这个人好面熟呀!”

这时,那男子已交臂而过,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回头看去:罗圈腿!他那双膝间差不多可以夹下一只篮球!

两个人交换一下眼色,迅速地靠了上去。那人被挤到路边。

“你们要干什么?”

“问你点儿事!”王王指导员掏出证件在那个人面前晃了晃,“你是哪儿的人?”

“蠡县的。”

“带身份证了吗?”

“没有。”那个人抬起头,老鼠似的小眼睛,肉眼泡。

“你到这儿来干什么?”

“到保定来买打戒指用的抛光机。”这家伙的脑门已沁出一层汗珠。

王指导员打开他的包翻了翻,里边有一块猪肉,一条女人的裤子,一截一米长的电线。

“这是干什么的?”

“不,不干什么……”这家伙越发慌乱起来。为防备他带有凶器,范连庆对他进行了搜身。刚一上手,这家伙就心虚地说:“我穿的是我姐的裤子。”

包里装有和身上穿的全是女人的裤子!

二人把此人带到刑警们设在车站的临时住所。经仔细搜查,又从这家伙身上搜出几张远郊的往返汽车票。疑点越来越多,这家伙被送到市急救中心做血型化验。

“AB型!”

刑警们异常兴奋。几番风雨,几多辛苦,几经较量!这只恶魔终于被紧紧扼住了咽喉!

连夜进行突击审讯。天快亮时,这恶魔的心里防线彻底崩溃了:“你们打死我吧!”

这只恶魔叫吴建臣,是河北省蠡县万安乡辛庄村人。近年来,他奔波于全国各地做生意。1982年,他在湖北宜昌搭识了流窜妇女周某,两人结为夫妻,沆瀣一气,干起了拐卖妇女的勾当。次年10月,吴建臣被张家口地区宣化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吴建臣入狱后伪装积极,被提前两年释放。释放后,他与不务正业的妻子比着劲儿地堕落。周某与人贩子鬼混,刺激得吴建臣越来越贪婪凶残。

吴建臣初步交代,1993年以来,他在保定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及石家庄等地作案10起,强奸、杀死无辜妇女9名。他专找单身出门的妇女为侵害对象。他一般都是选准目标后,主动上前搭话,以帮助联系工作和做生意为诱饵,将被害对象骗至郊外僻静处,先实施诱奸或强奸,然后用腰带等物将其勒死,最后将被害妇女的衣物洗劫一空……

恶魔终于落人法网。紧接着,王建民带领刑警们赶到蠡县万安乡辛庄村,对吴建臣家进行了搜查。除部分钱、物已由其与家人消用外,还搜出一些被害妇女的手表、饰物等28件,衣裤、鞋40件,小孩衣物2件。干警们将差一点被吴建臣以1500元价钱卖出去的仝某之女小晨辉解救出来,立即通知望都的刘某将其日夜思念的女儿认领了回去。

预审部门的干警们乘胜追击,巧审吴建臣,又迫使他交代了从1990年4月开始,强奸、杀害24名无辜妇女的累累罪行。

1994年3月28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吴建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恶魔终于受到了烟尘,但有一点,也是令人最感到痛心的,就是人们的自我防范意识严重滞后,自我保护能力太差,一些女性容易受骗、上当。其实,吴建臣的作案手段并不高明,他骗取妇女信任的诱饵只不过是四个字——投其所好。20多个含冤九泉下的灵魂如果有来生,她们也许会懂得了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克服女性惯有的狭隘、虚浮、轻信、依赖、脆弱等特点,千万不能贪图便宜、因小失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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