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民族团结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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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云南民族团结考察报告(4)

场群共建两个文明,是西双版纳农垦系统和当地群众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新特点,增进民族团结、发展场群关系、建设文明富裕的社会主义新边疆为共同目标的新创举。这一活动的广泛开展,缩小了国营农场与附近村寨在各方面的差距,加速了场群在更高层次上的团结和融洽。他们的具体做法:一是积极扶持民营橡胶发展。这一工作早在60年代就开始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垦区贯彻上级有关政策和“发展橡胶必须国营、民营一起上”的方针,积极扶持民营橡胶发展。农场不仅给予当地群众以资金上的支持,而且派出技术人员从梯田规划、开垦、定植、抚育管理到割胶,每一道工序都耐心示范,手把手地教。在垦区职工的大力帮助扶持下,民营橡胶初具规模,成为乡镇企业的一大支柱产业给群众带来较大经济效益,改善生活条件。二是开展场群文明共建活动。各农场共与周围的502个村寨定点挂钩共建双文明活动,占相邻村寨总数的69.2%;有半数以上的共建点成效显著,其中有87个村寨被授予“文明村”光荣称号。共建中,农场帮助村社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事业,促进其精神文明发展。三是深入开展扶贫工作,帮助山区各族人民致富。在州委、政府领导下和地方各级组织的配合下,农垦系统认真开展扶贫工作,全垦区共选定22个扶贫点,派出工作组到各点上摸清情况,帮助制定脱贫计划,逐一实施并已见成效。他们帮助扶贫点开展通电、通路、通水和建桥“三通一建”活动,把扶贫开发与扶贫环保有机结合起来,保证扶贫点可持续发展;针对山区特点发展多种经营等等,这些做法加快了山区扶贫开发步伐,增强了其经济实力和改善了山区各族群众的生活条件,同时也为农垦系统的建设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进一步改善了场群关系,增强了民族团结。

西双版纳垦区在加强场群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就,受到了当地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一批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了国家、省、州、市、县的表彰。目前,全区垦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以改革统揽全局,以优化结构为重点,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加强场群团结,促进垦区两个文明建设全面发展,增强民族团结进步新型关系,为实现垦区第二次创业而创新业绩。

加强场群关系,促进农垦事业发展

西双版纳农垦有今天的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是与西双版纳州、市、县的关心和各族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农垦初创时期,白手起家,州、县领导亲自组织职工安家建队,各族群众把没有住房的职工安置在自己家中。60年代初中期,正值农垦大规模开荒植胶,时逢三年自然灾害,职工劳动繁重,生活极端困难。州、县领导设法调运粮食和副食品供应农场,各族群众也把自己仅有的一点口粮和副食品省下来支持农垦职工。70年代后期,由于大批知青返城,造成农垦职工减员46.8%,使农垦出现生产停工,学校停课,医院停诊,车辆停驶,食堂停伙的严重局面,州、县领导采取果断措施,作出并寨入场决定,下达就地招收15000名新工人的指示,使农垦在短期内恢复了正常生产。在这段困难时期,是州、县各级领导和各族群众帮助农场渡过了难关。尽管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受林彪、四人帮的破坏和干扰,使场群之间在某些方面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但州、县领导对农垦的关怀和爱护始终坚定不移,各族群众支持农场生产和关心职工疾苦始终有增无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使西双版纳经济社会有了更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有了更大的改善。在这一大好形势下,地方党委、政府对农垦的关心更加具体,各族群众对农垦支持更加热情,尤其是最近几年国家从大局出发,紧缩银根,保证改革,再加上市场疲软,农垦在生产和职工生活等方面,都遇到很大困难,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千方百计筹集筹措资金,保证农场职工的工资发放和生产的正常运转。

在促进场群团结方面,西双版纳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个人。景洪市勐罕镇党委、政府就是突出典型。勐罕镇位于景洪市东南部,地处澜沧江下域。全镇辖9个办事处,83个自然区,一个国营农场,4个农场分场(一、二、三、五分场)。全镇总人口33534人,其中,农场7640人。几十年来,为了把勐罕镇建成民族团结,场群团结,经济发展,市场繁荣,社会稳定的文明乡镇,镇政府与国营橄榄坝农场协商制定出“场群共建文明公约”,成立了“共建文明”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农场主要领导各自担任正副组长,由相应的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几年来按照公约,镇政府和农场建立起完善的工作制度来指导日常活动。逢年过节,双方领导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工作交流,落实公约的执行情况,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双方也经常交流信息,协商工作。对发现存在的问题,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妥善解决。双方经常进行民族大团结教育,树立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做到不利于场群团结的话不讲,不利于场群团结的事不做。大力提倡群众与农场职工打“老庚”(交朋友),以此来增进友谊,加强团结,促进生产发展。

总之,勐罕镇党委、政府和各族群众努力促进场群团结,为西双版纳和云南全省树立了一个光辉典范。

2.楚雄民族团结案例

楚雄州是以彝族为自治民族,多民族共居的自治州。多年来,楚雄州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并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成绩,涌现出许多民族团结的典型。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

楚雄州各级党委、政府针对民族自治地方特点,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新路子。该州大姚县民族宗教局就是一个典型。

大姚县民族宗教局紧紧围绕团结与进步,稳定与发展这一工作主题,深入持久地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统一干部群众的认识。他们充分认识到,要正确地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就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大姚县民族宗教局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基础上,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在县乡党校举办短、长期培训时,设有专题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在各种会议上介绍民族工作情况,利用民族节日开展民族知识宣传,动员全县各族干部宣传民族地区先进事迹,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从理论到实践,不断的探讨做好民族工作的理论和方法,近年来,先后在国家、省、州各种报刊上发表民族理论文章30多篇,新闻报道100多篇。每年为县乡村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免费订阅《民族团结》、《民族工作》、《民族报》、《民族理论研究》等刊物100多份。通过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各族群众了解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基本知识,树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观念和法制意识,提高对民族问题的重要性、民族团结的必要性的认识和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民族法规的自觉性。教育各族群众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自觉地维护各民族的大团结。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促进民族团结

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们胜利的根本保证。加快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关键在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加强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

建国五十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彝州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各项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也与其他各项工作一样,有了长足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与组织、民族、劳动、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各项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使全州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仅在数量上有了较快的增长,而且在素质上也有了明显的提高,为彝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一,学习民族理论,提高思想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楚雄州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一是注重抓好民族理论的宣传教育工作,从提高全社会的思想认识入手。积极利用会议、培训班等各种场合广泛宣传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性、必要性,让各级干部、社会各界都充分理解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意义,形成大家都来关心支持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重点抓好干部职工自身民族理论的学习,经常教育大家,我们是在民族自治州工作,要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思想,不管在哪个科室,哪个岗位工作,都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进步着想,都要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共同繁荣这个彝州大局,使党的民族政策在本局真正落到实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规颁布实施后,职工政治学习时间,认真组织职工逐段进行学习、讨论,认真领会其内容和要求,特别对其中涉及干部人事工作的部分更是组织进行反复学习领会,并要求有关科室针对其内容拟订实施意见和规划。通过长期不懈的宣传教育,使职工和社会各界对党的民族政策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性、必要性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使各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得以顺利贯彻执行。

第二,制定倾斜政策,促进“量”的增长

历史告诫我们:要实现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大批的少数民族干部是不行的。1986年10月1日发布施行的《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规定:“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要重视培养、使用、引进各方面的人才,并且采取各种措施大量培养和使用彝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各级各类干部、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楚雄州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他们从州情出发,采取数量先行的原则,根据政策和法律的规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拟订了《关于加强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通知,以州委“楚发(1990)18号文件”下发全州执行,有效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干部“量”的增长。

由于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民族干部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招收培养力度,近几年,楚雄州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得到了较快的发展,1988年全州共有干部38961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8104人,仅占干部总数的20.8%,1998年全州干部总数60331人,少数民族干部达16509人,占干部总数的27.38%,数量上比1988年增加了一倍多,比例增长了6.58个百分点,接近全州少数民族人口比例。

第三,加强培养教育,实现“质”的提高

楚雄州在注重抓好少数民族干部数量增长的同时,更重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质”的提高。

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一般都属所在地区或本民族中比较有影响、有威信、有号召力、组织力和领导能力的人,但是,由于自然环境和社会历史的原因,少数民族干部接受教育的程度不够、文化水平偏低,有的少数民族干部存在着眼界不够开阔、商品意识不强,专业造诣较低等不足的方面。为此,楚雄州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关措施,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从制定招收政策到招收程序各环节,都严把质量关,着力于各方面素质的全面考察,真正把少数民族中最优秀的人员选拔到干部队伍中来,不讲私情,不讲关系,真正做到公平、公正。二是对新招收人员坚持进行上岗培训,新招收人员上岗前,均集中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培训,系统学习邓小平理论、现代经济和科技知识,公共行政管理、行政法律法规、机关公文写作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业务知识,为少数民族干部尽快适应工作要求打下良好的基础,仅1998年至1999年上半年,就开办了新录用人员培训班四期450余人。三是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相互配合抓好学历培训,抓政治理论教育,抓新知识新理论的学习,抓加强在实际工作中的锻炼培养,从而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文化知识、思想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对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评定照顾,对长期在基层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职数、外语成绩等方面给予倾斜照顾,鼓励他们长期扎根少数民族地区,提高少数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五是在选拔省州级“突贡”人员、培养学术学科带头人的工作中,优先选拔推荐少数民族科技人员,使他们优先获得进一步培养、深造的机会。

通过这些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1998年,全州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少数民族干部4470名。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9476名,在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55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431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7274名,与1989年相比,分别增长了89.6%、179.5%和46%。在地州级领导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8人,占同级干部的29.6%,县处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132人,占同级干部30.8%,乡科级少数民族干部937人,占同级干部的30.9%,州县乡三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比例已达到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并有一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成为彝州经济建设的主要力量之一。在1987年至1998年全州评选出的442名国家和省州级有突出贡献或重大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中,少数民族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有71名,占16%。

第四,制定长远规划,加大培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