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陈应松文集:马嘶岭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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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暗伤(五)

暑假的时候林歌带着林灵回了趟武汉。林歌的父母经过这几年,基本认了孙女林灵,但依然不认郝桂芝。认林灵也是因为这几年林歌经常寄钱给父母和弟妹以生活资助。

这个暑假林歌带了足够的钱,他有他自己的打算。

果然,在他与林灵一同回到小县城的时候,通知他转户口的函也从武汉寄到了。

这个函似乎对谁都没什么打击。郝桂芝拿着这个函看了看,又把一双手伸进切好的猪肝里去,“走就走呗,咱也不靠你了。离开你咱活得照样滋润。”

林歌觉得还是得与郝桂芝谈判谈判。林歌坐在晚上的桌子旁,看着愈来愈胖的郝桂芝靠着墙剔牙花子。

“没有办法,兄弟姐妹都想让我回去,父母亲也渐渐老了。再说,你又进不了我们家门,长期这么过,双方的心里都搁着块石头。”

林歌讲的是真话,可郝桂芝说:“又没拿结婚证,想走你就走么,小林你留了一手,你这一手留得好,留了上十年。你说穿了,是嫌我郝桂芝老了,不中用了,你想找嫩的去。莫扯垛子!你走嘛,咱们离婚证都不需拿。钱,你带多少走就带多少走,咱还能挣,林家铺子换牌子了,咱还是能挣,只是得给林灵留几个,日后给她嫁妆钱。”

“那是的,我想等她大些了,万一考不上大学的话,到时给她在武汉找份工作,那时我把她接回去。”

“那算了,莫说光面子话了。她到武汉做什么!”

“武汉还有亲爹,有爷爷奶奶呐!”

“你再找个小婆娘,让小婆娘欺负我们林灵呐!”

林歌终归是要走的,这正像许多人劝郝桂芝时说的一样。这种“婚姻”的解散,也是迟早的问题。

没什么财产,林歌揣足了做生意成本的钱,就离开了他生活过多年的小县城。

林歌像甩掉了一个包袱,林歌一个人踏上回武汉的水路,风吹着他微微卷曲的头发,他的面相一点也没变,跟当年下乡时一样,白净,无皱,只是目光多少有些不同了。

做外公的荒唐日子已经远去,他把戒指悄悄地换到中指上,一切,又从头开始了。

林歌一回到武汉即投资做服装生意,在旧时同学的帮助下,他在扬子街服装市场租了个摊位,与弟弟一起干开了。他守摊,弟弟进货。几年的“林家铺子”,也算练了兵,多少懂得了一些生意的窍门。

家里没地方住,他又租了一间房子,每月一百元,过上了真正的单身汉生活。

林歌和旧时的同学,一起长大的街坊朋友们又呆在了一起。那些同学们将他带进各种舞厅,让他适应武汉的新生活。曾经做过外公的林歌和那些喷喷香的女孩子抱在一起跳舞,没有泥土气,没有赘肉。而且只要再花上几十元到餐馆里喝一顿,然后就可以领到他租的房子里睡觉了。这些女孩子有些是林歌认识的,有些压根就不认识,黄石、宜昌、黄陂的,到处都有。不过林歌只拉过一个女孩子睡过一次。

这个女孩子姓肖,在跟林歌上床之前,对他说她白天看到过他摊上的一件红毛衣,挺好的,于是林歌就把那件红毛衣连夜拿来了。这个女孩子早晨走的时候就穿上了林歌摊上的红毛衣,还说吃早点没有钱,找林歌要了四十元钱。

这是林歌干过的惟一一次,第二天下午当这个姓肖的女孩再到林歌的衣摊前来时,林歌害怕她又会挑上一件衣服,因此林歌就没答理她了。一件衣服的钱并不多,可林歌觉得没意思,林歌认为还是不睡的好。

不久,朋友们给他介绍了一个,是个工厂的正派女孩,不是小肖那种货色。然而谈了两次林歌就觉得没意思透了。林歌直接了当地告诉她说自己在乡下有个女儿。林歌想应当告诉清楚。林歌对谈恋爱兴趣不大。当他回到武汉,才知道自己成了个性冷淡的人。

林歌坐在摊位上,看着那些花花绿绿的女孩子,林歌看着她们,只是抽烟;在舞厅里,林歌也只是瞧瞧,林歌喝一罐饮料,在舞场坐一会儿,就一个人溜了。

两个多月后,魂不守舍的林歌偷偷买了张汽车票,清早就乘上了去小县城的长途客车。那可是真正够颠簸的汽车,一直要坐十二个小时,从早坐到晚,但比乘船快多了,乘船是逆水。

林歌以为他这一辈子再也不会踏上这条路了的,可万万没想到,才离开不久,又鬼使神差地回来了。

林歌在颠簸的汽车上看着乡村的景色,林歌想起这么些年的经历,一点困意也没有,只是一支接一支抽烟。

天黑时汽车才到了县城。林歌提着个小包,像过去无数次散步一样,他又踏上了熟悉的街道,街道上的甘蔗皮、灰尘、两旁的店铺、单位,每一寸都那么熟悉,都在向他无声地问候。林歌的心里洋溢着激动。

他看到了那个小店。两个多月,就像离开了几十年似的,那盏昏暗的电灯照着店门,“林家铺子”的牌子竟没有拆去,还用铁丝绑在上面,还蒙着过去的灰,黯淡着过去亲切的时光。

他推门进去首先看见了女儿林灵惊奇的眼睛,紧接着,林灵扑到他身上:“妈,爸爸回来了!”

他也看到了郝桂芝,正拿着锅铲。这是想得到的每天晚上的事情。

这一夜林歌抱着郝桂芝,他发现这个女人从头到脚都充满了魅力,那肚腹上的肉,那双大手,都让林歌再一次体验到了最美好的时光。林歌像一头发情的狮子,吮吸郝桂芝的大奶,吻她的嘴,这在近两三年内两人在一起做爱时是从来没有过的,弄得郝桂芝惊喜得不行,一个劲骂他:“婊子养的,把老子咬疼了。”

第二天早上,林歌又喝到了猪肝汤,又吃到了十味热干面。林歌打着饱嗝,躺在躺椅上,舒服极了。

关于调回武汉的林歌不到三个月又暗暗回县城来跟老女人郝桂芝睡觉的新闻马上就传出去了,可是当人们想证实这件事时,林歌又回到了武汉。

林歌只呆了一个星期,他不可能再这么住下去,林歌是武汉人了。这个小县城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个驿站,林歌不再是主人,他只是个匆匆的过客。是啊,从此以后,林歌只是个匆匆的过客了。虽然以他的姓命名的“林家铺子”的招牌还挂在那儿,可挂也就挂着。那不过是林歌的一个梦了。在远离武汉的某个小县城里,那块蒙上灰土的招牌,并没有谁能注意。

以后的数年里,县城的人也没见林歌再来。而林歌在武汉,也没再结婚。

1992年的春天来得太早了点。春节刚过,林歌背着大包小包将女儿林灵和他的女婿送往长途汽车站,让他们乘回县城的汽车。

女儿林灵是和她的新婚丈夫来武汉度了蜜月的。林灵结婚还小了些,可在县城十九岁结婚是较普遍的。

名贵的衣裳,高级旅游鞋,都是林歌给他们买的。临走时林歌还给了女儿女婿各五千元,作见面礼。

女儿跟他差不多一般高了,长得很漂亮,仪态落落大方,郝桂芝年轻时可能就是这个样子吧;女婿在县城的一个银行工作,显得很老成。上了车,林歌又在副食摊上拿了些饮料点心从车窗外塞给他们,等车开动后,自己才离开。

1992年的春天大街上播放着一盒《红太阳》的歌曲,林歌一个人穿行在匆匆的人流中,听着那些老歌,一直穿进一条僻静无人的小巷。林歌开始哼起那首歌来,那首《毛主席来到咱农庄》:

麦苗儿青来菜花儿黄,

毛主席来到了咱们农庄,

千家万户齐欢笑,

好像那春雷响四方……

林歌哼着这首歌曲,林歌觉得这首歌好听极了,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好听的歌。林歌想起过去有个口琴的,不知丢哪儿了。林歌想还是去买个口琴吹吹,没事,一个人吹吹口琴,吹吹老歌。林歌又想,还是赶快去买盒《红太阳》,放来听听。

四十岁的老知青林歌手放在裤兜里,一个人反反复复哼着那首有麦苗和菜花气息的歌子,他哼着哼着,泪水就湿了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