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陈应松文集:马嘶岭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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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木材采购员的女儿(五)

那一天是天狗食日,在地里看见没了太阳的蒋明孝夫妇,一阵惶然,突然间就大雨滂沱,雷声滚滚,整个峡谷伸手不见五指,鸡往人家的屋顶上飞,狗像狼一样嗥叫。就在此时,狼牙山上滚下一个火球,落到树顶上,一声震天霹雳,八人刨所有的屋顶都揭了盖子,瓦片飞溅如火山爆发,村头的大青枫从中劈开,一条丈余长的大蟒腾空而起,如火龙一般,后重重摔在河滩上死去了。天开日出,雨住虹现的那一刻,蒋家的土屋里跑出来一个冒着烟的火人,大家认出那小子是蒋曼军,逃学大王,举着双手大喊道:“妈呀,妈呀!”

儿子还是好的,除了烧掉一身衣服和一头头发。这儿子却打木了,木头木脑的。蒋氏夫妻把他揽回屋里,清理他的身上,给他涂些熊油时,他的眼睛是直的,两颗眼珠子在长长的睫毛下像两粒死鱼的眼睛,看着一处,又没看着一处,像在想心事,又没想心事。

“儿呀,曼军呀,我的儿,你看看我的手。”吴三桂用手晃晃。可她的儿子像没看见一样,只是笑,又把脸绷紧了,露出极度的恐惧,说:“雷!雷!大蟒蛇!”

儿子就此丢了,不死也丢了。弄了许多药来吃,请了许多神婆,敬了许多山洞和石头,石精树鬼山魈,全敬了,儿子还没能复原。儿子在晚上连三桂的耳朵都不晓得捻了,睡觉的时候,直瞪瞪地看着屋檩和瓦。吴三桂说:“你睡呀,曼军,我的儿。”曼军打出了鼾声,可眼还是睁着。半夜,总会大喊:“雷!雷!大蟒蛇!大蟒蛇!”

鬼精鬼精的儿子怎么一忽儿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呢?吴三桂无法明白这世界的蹊跷。吴三桂骂着蒋明孝说:“雷公菩萨是到屋里来打你的,你这一辈子做了太多坏事,让你的儿子替你背了。我儿子没有做坏事呀,老天爷不公呀!”

老天爷哟老天爷,这个儿子如何是好?他哭着望着自己的儿子,他见了谁也不认识,不笑,经常从眉宇间泛出那一天惊雷劈出的恐慌。他玩火,经常偷出火柴,要点自家的和别人家的柴垛、畜棚。他从火塘里拿起燃烧正红的火棒棒,把点得着的东西点燃。点衣服,点没有搓的苞谷,点猪身上的毛。他点着后,看着猪毛烧得浑身叭叭地响,到处乱窜,他就高兴地拍手跳起来,唱一些古怪的歌曲,唱“二丫虎,赶母猪,一赶赶到宜昌府。扯块咔叽布,缝条岔裆裤,脱下来,滤豆腐”。

这个儿童纵火犯已经让村人大伤脑筋了,许多人家都吃到了他的苦头。蒋明孝没有办法,用绳子把他拴着,趁吴三桂不在的时候,把他送到了屋后的一个山洞里,那里养着蒋家的一头牛。吴三桂从外面回来了,她在找自己的儿子时,发现儿子与牛关到了一起。她一拍桌子说:“你们让他死啊!”这娃儿两脚都是牛屎,身上爬满了牛蝇,瞪着两只大大的招人疼爱的眼睛。吴三桂把他抱出来,给他洗净了,对蒋家人说:“你们把他关在山洞里,他就真的不得好了,我是要救他的,只要有一点救,我是不会放手的。”

她天天牵着他的手,下地干活,寻猪草,下河洗衣裳,都带着他。她给他说故事,哄他,让他认一些过去熟悉的东西,认天,认白云和树,这个树,那个树,认庄稼,认人,认家畜和鸟。她百遍千遍地教他,让他重新开口说话,让他恢复记忆,让他从旷世的恐惧中回到现实中来。“说呀,我是你的妈妈,说妈妈呀。”再也不会有那种巨大的雷声和太阳下的黑夜。可是乌云来了的时候,遮住太阳的时候,她会捂住儿子的眼睛,她说:“不要怕,乖乖曼军,妈在这儿,妈跟你在一起。”打雷的时候,她把他放在被子里,给他揿手电筒玩,让他看见光线,给他唱歌,唱《洪湖水,浪打浪》,唱《军港之夜》。她还要捉住他的手,让他捻她的耳朵,不停地捻,一捻一整夜。

为防止狠心的蒋明孝再把儿子关进山洞,吴三桂进行了防范,还一次一次进行着斗争。蒋明孝还想让吴三桂给他生一个,吴三桂说:“我不会再生了,我就这一双儿女,我死活都跟他们在一起。”

晚上的惊恐已经慢慢地少了,雷和大蟒蛇的记忆在慢慢地退却消隐。深夜少了惊叫,鼾声多了起来,儿子也胖了,眉头里正在剔除那残暴的灾变。为了防止儿子再纵火,家里的火塘熄灭了,冬天也不生火,一家四口瑟瑟地发抖,大雪封山的日子,整天煨在被窝里,连狗和猫都冻得抽筋,为了取暖,它们不停地打架,不是狗咬猫,就是猫咬狗。对火的狂热儿子也在慢慢消减,终于有一天,他认出了妈了,认出了吴三桂,他笑着羞涩地说:“妈。”那是一个夕阳如花的傍晚,他的妈给他摘回了一大篮子他爱吃的五味子。他的妈站在门口,背对着夕阳,散乱辛劳的头发在夕光里一丝一缕地闪亮,透明如蜜,那手上的一串五味子呢,红色的,变成了金色,在夕阳中,一颗颗像玛瑙,她说:“曼军,乖乖,看这是什么呀?”他伸手就去抢。可吴三桂不干,吴三桂把五味子举到头顶,引诱他说:“喊我一声妈,喊妈,妈——”他就喊了:“妈。”他准备了很久,仿佛这是一个灾祸,他把安全守在嘴唇里面,十分艰难地、固执地不让它冲出来,可某一刻,在等待了许久许久之后,一不留心,让它滑落出来了,那就是“妈”。啊妈,一个巨大的字。吴三桂丢下手中的所有的五味子,跑过去抱住了自己的儿子,紧紧搂着他,泪水噗哒噗哒往下掉。

初中刚毕业的女儿决定到县城去。这是吴三桂和蒋明孝商量好了的,到一百公里外的县城,那儿人生地不熟。可是吴三桂自有她的想法。她有让女儿只身去县城的办法,她传授给女儿小枫的是:对谁你都死活不同意,不让他近身。天下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你要对他笑,心里却在痛骂他。笑是假的,骂是真的。女儿忽然之间就长大了,来了月经,害羞的时候脸是红的,不害羞的时候脸也是红的,绯嫩,跟她年轻时一个模样,不,比她漂亮,喝了这神农架的水,脸上哪有一点杂质呀,一个痘痘也没有,一颗痣也没有,干净得像天空。这样的姑娘她是不会让她呆在这峡谷里的。一个来这儿检查工作的姓关的乡党委委员,答应给这妮子去找份打工的活,说在一个单位的招待所做服务员。吴三桂看到关委员是个老实巴脚的机关办事员,就把女儿交给了他,她凭着一股没有异味的直觉,认为女儿应该到县城去。她怀着希望,把目光投向了很远的山外。在那里,生活才是真实不虚的。

可爱的女儿,聪明伶俐的女儿,紧守着自己的女儿,像一朵花一样的女儿。她在给女儿的信中说:你只记着我的话,你不是乡巴佬,你的妈妈是城镇人,你不要自卑,比天下的女人和男人都强,你只有这么想,你才能混出个样子来。果然,小枫的一举一动都没掉一点份,好像她天生就是这县城的人,她哪是从八人刨那老山里长大的妮子呀,看她的衣裳,她的打扮,连头发的发卡,也是十分新鲜的。三个月后的一天,吴三桂去了县城,见到了她的女儿。呀,女儿洋气得连她都不敢认了,没有轻佻,只有青春洋溢的成熟。“妈,我买了胸罩。”她对妈说。她给妈吃一种叫话梅的东西,妈说:“妈什么都吃过。”吴三桂故意轻描淡写地说。她还说:“这里的县城抵个屁,这里的县城抵不到江汉平原的一个小镇。怎么都土气,你比他们差些!你只管扬起头来,哈哈。”吴三桂说到这里猛地示出一个大指头给女儿,说:“等你赚了钱了,把妈也打扮一下。”

小小的女儿,可她长大了,而我老了。吴三桂在招待所的镜子里打量自己。面对许多在女儿面前晃来晃去的男人,她为女儿担心。后来又释然。我是对的,她说,我的选择是对的。在那儿,一晃我不就生活了十多年吗?我不过是借八人刨的老林孵蛋,儿孵出来了,我要带他们出来,现在她出来了,我也应该出来呢。可家里有两个病人。如果不是,我会离开那死鬼和儿子,或者带上儿子,在县城的路边搭个小棚卖茶水,也比那黑暗的峡谷老林强些。

看了在县城打工的女儿,她感觉到自己也年轻了许多,或者本来就年轻,还不老,县城熙熙攘攘的生活唤醒了她蛰伏多年的渴望,那是一种曾经无数次蠢蠢欲动的叛逃心理,又小心翼翼地把它无数次压下去了。这一次,她好好在县城看了两场电影,仔细地在商场挑了一瓶雪花膏。她认为擦脸还是上海的儿童营养霜好些,儿童能擦的东西,大人更能擦,又便宜,气味又正。当她和小枫走在街上的时候,她觉得与女儿是一对姊妹,而不是母女。这种感觉非常愉悦地装饰着她,浑身上下,便给了她很鲜嫩的憧憬,就像在很深的土里翻出了一粒种子——它要开口笑啦!

女儿是一个小女子,白白的小脸,小而圆的屁股,在县城收拾后穿上牛仔裤,没有人爱她才怪呢。想到这里吴三桂也一阵阵伤心,转眼女儿就有人爱啦,人就这么快把一生混过去了?这真是一个巨大的悲剧。女儿在她的来信中并没有说谁爱上她。回家来休息,也没有说诸如此类的事。可是事情会来得很突然,那一年春天吴三桂在自家的一亩多茶园抢摘雨前茶,还寻思着女儿小枫能回来帮帮她就好了,果然有乡政府的人给她搭信,让她速去县城。吴三桂一听就要晕倒了,她想到女儿,莫非女儿……这是惟一一个好女儿了,女儿有个三长两短那可怎么好啊!好在搭信来的说你女儿没有事的,关党委交待了没事的,生了病,让你去看看就是了。吴三桂被她的男人蒋明孝扶着一直走到了乡政府的镇上,她都走不动了,好歹拦上了一辆个体户的车,深更半夜地才到了县城,到了医院。

这一辈子,她吴三桂离医院太近啦,她为何与可恶的医院结缘?她进了死气沉沉如火葬场一样的医院,问有灯光的住院部。问像幻影一样在值班室打盹的护士,才看见了她的女儿蒋小枫。

“你怎么啦我的妮子?你出了什么事呀?菩萨保佑我的妮子。”那个白白净净可可爱爱的妮子从睡梦中惊坐起来,揉着因陷入枕头而通红肉亮的小团脸,然后“呃——”的一声,母女两个抱头大哭起来。“我的乖呀我的乖。”吴三桂左翻右看女儿没有少什么,一切都好好的,为何住进了医院呢?她的女儿还真是少了一点什么,她的女儿遇见了一位游手好闲又是离了婚的三十岁男人。这个男人引诱女孩的技巧是拿着一本时下流行的琼瑶书给小枫看,如果小枫还想看下一本的话他就说你跟我到我家里去拿书。第一次的拿书和第二次的拿书之后就变成了送一张电影票给她,在那个嗑瓜子、啃甘蔗和抽烟的电影院里,那个男人紧拽着小枫的手并侵犯她的胸脯和下身。那是手的侵犯,有一阵子她就不理他了,而他就道歉,又慢慢让她放松了警惕。然后他说,他要做木地板生意了,他给她买来一些零食,话梅和农民提篮卖的炒熟了的松籽,有时是一分钱一个的大柿子。有一天她跟他吃着柿子走到了县城咆哮的河边,他不知怎么就迅速出击抱着她一阵一阵把她吻得摸得惶乱。但是她的妈吴三桂说过或暗示过她你不让脱裤子就什么事都没有了。然而事情哪有这么冷静和简单。她在感冒时吃着那个男人端来的石鱼汤和香菇汤时,她怎么来处理这一场“友谊”呢?她说你做我的叔叔,我做你的侄女好了。好呀好呀!那个男人说是这么说,一倾诉起来那可怜巴巴的样子恨不得把小枫当娘了。女孩子拿什么来怜悯一个男人,一个头发乱糟糟的胡子拉碴的男人,一个有工作有工资在县城生活的男人?孤独呀孤独呀,可怜呀可怜呀,不要脸的老婆跟人跑了呀,他一个善良的男人戴了绿帽子呀,儿子也不认他了呀。而小枫听到的是说这个男人打起女人来那可是下得蛮的,满嘴的尖牙齿把过去老婆的身上咬遍了,鼻子都咬掉了一截。她是哪一天成了俘虏,被他脱掉了衣服?日后她是坚决不同意跟他再好下去并结婚的,她说她还小,而他这么老,又是二婚。这个男人由可怜的单身汉变成一条凶狠的癞皮狗。想想一个离婚了的进入三十岁门槛的男人在得到了一个十六岁少女的肉体后他会轻易放弃?特别在得到后又被拒绝了,这不是刚挑起他的毒瘾又把它扼杀了么?丧失了理智的那个男人在一个星期天的深夜,招待所既没有客人也没有其他人的时候,硬是撞开了小枫的门,并强行脱下她裤子但在依然遭到反抗厮打时,他终于张开了锋利的牙齿,把小枫的阴部咬掉了一块。

“那你就回去吧。”她的母亲吴三桂一次悄悄地对女儿说。

“我不要回去!我不回去!”

然而这是不可以的,她的父亲蒋明孝隐隐地知道了女儿干了伤风败俗的事,他不允许一个女孩儿无依无靠地在这个危险遍地的县城呆下去。他要找个人把女儿嫁出去算了,至少早一点订亲。可是吴三桂绝不同意他的主张,她质问道:“你把她嫁给乡下?嫁给一个跟你一样没出息的扒土吃的男人?我受够了,我这辈子被你给害惨啦!我要把她带回娘家去,就是在这里嫁给一个乡长,还不如在江汉平原嫁给一个捡破烂的枯老百姓!”

吴三桂作出了这个决定,她硬着头皮第一次把自己漂亮但遭到伤害的女儿带回小镇去,她要向娘家人求情,把小枫放在那儿。她原想不向爹妈低头的,并发誓永不再回到娘家。两个孩子因娘家人的不努力,使得成为了农村户口,她跟那边谈不上感情了。可是,她现在只有放下她的硬气来,自己的一切算得了什么呢,孩子的事才是天大的事。为了孩子,她愿意改变自己一千次。变成一条狗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