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公说:“我祭神的祭品既丰盛又清洁,神灵一定会保佑我。”宫之奇回答说:“臣子听说,鬼神不固定亲近哪一个人,只保佑有德行的人。所以《周书》说:’上天没有固定的亲近的人,只对有德行的人加以辅助。‘又说:’祭祀的禾黍并不香,美好的德行才香。‘又说:’人民不能改变祭祀的物品,只有德行才能充当祭品。‘这样说来,没有德行,人民就不和,神灵也不肯享用他的祭品了。神灵所凭借的,就在于德行了。如果晋国攻取了虞国,而且能够修明德行,向神灵献上这芳香的祭品,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
虞公不听,答应晋国的使者借道。宫之奇带着他的族人离开虞国,说:“虞国等不到腊祭就要灭亡了,就是在这一次,晋国用不着再次出兵了。”
冬天,晋国灭亡了虢国。军队班师,在虞国住下休整,乘机袭击虞国,把虞国灭掉了,俘虏了虞公。
齐桓下拜受胙《左传》
【导读】
本文选自《左传·僖公九年》,记述齐桓公在会合诸侯时接受周天子所赐祭肉时的言行举动。
文章以简洁传神的语言,刻画出齐桓公踌躇满志,故作谦虚虔诚的神态,宛如一幅绝妙的讽刺漫画。周王室当时已经衰微,要靠齐桓公的地位名望来维系尊严,而齐桓公也需要借周天子来捞取政治资本,所以把这场典礼上演得既庄重又滑稽。由于与《春秋》与《左传》所提倡的礼法与“尊王”的宗旨是一致的,所以文章在平稳朴实中仍可见到作者对他的赞许。
会于葵丘[1],寻盟,且修好,礼也。
王使宰孔赐齐侯胙[2],曰:“天子有事于文、武[3],使孔赐伯舅胙[4]。”齐侯将下拜,孔曰:“且有后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5],加劳,赐一级,无下拜。‘”对曰:“天威不违颜咫尺[6],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7]?恐陨越于下[8],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
【注释】
[1]葵丘:宋地,在今河南民权县东北。当时齐桓公与宋襄公、鲁僖公、卫文公、郑文公、许僖公、曹共公在葵丘相会。[2]王:周襄王。宰孔:名孔,宰是官名。齐侯:齐桓公。胙:祭肉。[3]事:祭祀之事。文、武:周文王与周武王。[4]伯舅:天子对异姓诸侯的尊称。[5]耋(dié):七十岁。[6]颜:面。咫尺:指很近。八寸为咫。[7]小白:齐桓公名。余:我。敢:反语,怎敢。[8]陨越:坠落。这里指有违礼法。
【译文】
齐桓公与诸侯在葵丘相会,想重温旧盟,并调整发展友好关系,这是合乎礼的。
周襄王派宰孔赐给齐桓公祭肉。宰孔说:“天子祭祀文王与武王,派我来赐给伯舅祭肉。”齐桓公准备下阶跪拜接受。宰孔说:“还有后面的命令。天子派我来时说:’因为伯舅已是高龄,再加上有功劳,赐进一级,不用下阶跪拜。”齐桓公回答说:“天子的威严就在我面前连咫尺的距离都不到,小白我怎敢妄自借天子的命令而不下阶跪拜?恐我违背礼法于下,给天子带来不光彩。我怎敢不下阶跪拜?”下阶,跪拜,登堂,接受祭肉。
阴饴甥对秦伯《左传》
【导读】
本文选自《左传·僖公十五年》。秦穆公帮助晋惠公取得了君位,晋惠公背信弃义,原先答应秦国的条件一条也没兑现。于是秦穆公攻打晋国,战于韩原,俘虏了晋惠公。秦穆夫人是晋献公之女,因为她挺身斡旋,加上晋国臣民上下同心、誓雪国耻,秦穆公因而审时度势,与晋议和。
这篇文章写晋阴饴甥与秦穆公订盟事。全文通过问答,将秦穆公与阴饴甥的处境与心理描摹得十分逼真。尤其是战败国一方的阴饴甥,面对秦穆公的逼人语词,毫不避让退缩、低头求怜,反而以退为进、以抑为扬,通过君子与小人的不同表现与看法,既申明了晋国坚定不屈的斗志,又用礼义套住秦穆公,使他不得不作出让步,表现了一个杰出的外交家的非凡才干。
十月,晋阴饴甥会秦伯[1],盟于王城[2]。秦伯曰:“晋国和乎?”对曰:“不和。小人耻失其君,而悼丧其亲,不惮征缮以立圉也[3],曰:‘必报仇,宁事戎狄[4],’君子爱其君,而知其罪,不惮征缮以待秦命,曰:‘必报德,有死无二。’以此不和。”
秦伯曰:“国谓君何[5]?”对曰:“小人戚,谓之不免;君子恕[6],以为必归。小人曰:‘我毒秦,秦岂归君?’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归君。贰而执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怀德,贰者畏刑。此一役也,秦可以霸。纳而不定,废而不立,以德为怨,秦不其然。”’秦伯曰:“是吾心也。”改馆晋侯,馈七牢焉[7]。
【注释】
[1]阴饴甥:晋大夫,复姓瑕吕,名饴甥,封于阴。秦伯:秦穆公。[2]王城:秦地,在今陕西大荔县。[3]圉:晋惠公太子。[4]宁:宁可,不惜。[5]国:指国中的人。[6]恕:体谅别人。[7]牢:牛、羊、猪各一头为一牢。
【译文】
十月,晋国阴饴甥会见秦穆公,在王城订立盟约。秦穆公说:“晋国国内和睦吗?”阴饴甥回答说:“不和睦。小人因为失掉国君而感到羞耻,因为死去亲属而感到悲哀。他们不怕征收赋税,修治武备以拥立圉为国君,说:‘一定要报仇,宁可为此而事奉戎狄。’君子爱戴自己的国君,也知道他的罪过。他们不怕征收赋税,修治武备以等待秦国的命令,说:‘一定要报答秦国的恩德,纵是死也不改变。’因此不和睦。”
秦穆公说:“晋国人对他们国君的未来如何判断?”阴饴甥回答说:“小人忧愁,认为他不会被赦免。君子推己及人,认为他一定会被赦免回国。小人说:‘我们损害了秦国,秦国怎么肯放回国君?’君子说:‘我们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秦国一定会放国君回国。不忠心时就擒拿他,服罪认错了就宽免他,没有比这更厚重的恩德了,没有比这更威严的刑罚了。服罪的人怀念恩德,不忠心的人害怕刑罚。通过这件事,秦国就能成为诸侯的领袖了。送他回国为君而不安定他的君位,废掉他而不另立新的国君,使恩德变为仇怨,秦国不会这样做。’”秦穆公说:“这正是我的心意。”于是改善晋惠公的待遇,让他住入宾馆,送给他牛、羊、猪各七头。
子鱼论战《左传》
【导读】
本文选自《左传·僖公二十二年》。齐桓公去世后,楚、宋两国争夺霸权。公元前638年,两国发生了泓水之战。宋襄公为得人心,表现自己王者风范,在对敌作战时还满口仁义道德,墨守陈规,结果兵败受伤,引起国人的强烈不满。
作者对宋襄公的愚昧迂腐抱嘲笑的态度,所以把重点放在子鱼对他的批判上,以冷峻的笔墨对他进行挖苦讽刺。宋襄公这种“蠢猪式的仁义道德”(毛泽东语)也成为千古笑柄。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1],大司马固谏曰[2]:“天之弃商久矣[3],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
及楚人战于泓[4]。宋人既成列[5],楚人未既济[6]。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7],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8]。
国人皆咎公[9]。公曰:“君子不重伤[10],不禽二毛[B11]。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B12]。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B13]。”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B14],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勃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耇[B15],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B16],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看发重伤,则则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B17],金鼓以声气也[B18]。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B19],鼓儳可也[B20]。”
【注释】
[1]宋公:宋襄公。[2]大司马固:公孙固,字子鱼。大司马是一国的军政最高官员。[3]天之弃商:上天不肯降福给商。宋国为商微子的后代,其地为商旧都及周围地区,所以宋襄公这样说。[4]泓:水名,在今河南柘城县。[5]成列:摆开战斗行列。[6]未既济:还没完全渡过河。[7]陈:同“阵”,排成阵势。[8]门官:国君的亲军侍卫。[9]咎:责备。[10]重伤:杀伤已受伤的人。重,再次。[B11]禽:同“擒”。二毛:头发花白。指老人。[B12]阻隘:险要的地势。[B13]鼓:击鼓,号令进军攻击。[B14]勍(qíng)敌:劲敌,强敌。[B15]胡耇(gǒu):年纪很老的人。[B16]明耻:宣明失败误国是耻辱的道理。[B17]利用:凭借有利条件来作战。[B18]声气:以声音鼓励士气。[B19]声盛:谓金鼓之声大作。致志:鼓起斗志。[B20]儳:阵列不整齐。
【译文】
楚国人攻打宋国用以救援郑国。宋襄公准备迎战,大司马公孙固劝阻他说:“上天不肯降福给商朝已经很久了,君王现在打算复兴它,那是上天所不肯饶恕的事。”宋襄公不听。
宋襄公与楚军在泓水交战。宋军已经排成战斗的行列,楚军还没有完全渡过河来。公孙固说:“他们人多我们人少,趁他们还没全部渡河,请下令攻击他们。”宋襄公说:“不行。”楚军渡过了河而没排成战斗行列,公孙固又请求下令攻击,宋襄公说:“还不行。”等楚军摆好阵势后宋军才发动攻击,宋军大败。宋襄公大腿负伤,身边士卫被杀得一干二净。
宋国的百姓都归罪于宋襄公。宋襄公说:“君子不杀伤已经受伤的人,不擒捉头发花白的人。古代的用兵之道,不凭借险要的地势攻击敌人。我虽然是亡国者的后代,但仍然不会下令攻击还没有排成战斗行列的人。”子鱼说:“君王不懂得作战的道理。实力强大的敌人,由于地形险要而没能排成战斗行列,是上天帮助我们。趁他们被阻隔而进行攻击,不也是可以的吗?这样做尚且担心不能取胜呢。再说现在的强者,都是我们的敌人。即使是遇到老人,能够俘获就抓回来,对头发花白的人有什么可怜惜的?使战士明白失败是耻辱,教导士兵如何作战,是为了杀死敌人。敌人受伤还没有死,为什么不再次杀伤他?如果可怜敌人不再次杀伤他们,那还不如起初就不要杀伤他们;如果可怜敌人中头发花白的人,那还不如向他们屈服。三军是凭借有利条件来作战的,鸣金击鼓是以声音来鼓励士气。抓住有利的机会就使用,在险要的地方攻击敌人是可以的;盛大的金鼓之声是为了鼓舞起斗志,向那些没有排列成战斗行列的人进攻是可以的。”
寺人披见文公《左传》
【导读】
本文选《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公子重耳跋涉列国,历尽艰辛,最后取得君位,就是晋文公。他能成为卓越的霸主,不拘一格重用能人是关键。这篇文章记叙了晋文公从拒绝接见寺人披到与他相见并虚心接受寺人披的意见,从而免受灾难的经过,赞颂了晋文公勇于认错、不计前嫌的高尚品格。
晋文公是《左传》中写得最为详尽的人物之一。这里记的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以小见大,烘托渲染出晋文公谦恭有礼的政治家形象,充分体现了《左传》写人揣摩忖度、入情入微的特点。
吕、郤畏逼[1],将焚公宫而弑晋侯[2]。寺人披请见[3]。公使让之[4],且辞焉,曰:“蒲城之役[5],君命一宿[6],女即至[7]。其后余从狄君以田渭滨[8],女为惠公来求杀余[9],命女三宿,女中宿至。虽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犹在[10],女其行乎!”对曰:“臣谓君之入也,其知之矣。若犹未也,又将及难。君命无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恶,唯力是视。蒲人、狄人,余何有焉?今君即位,其无蒲、狄乎?齐桓公置射钩而使管仲相[B11],君若易之,何辱命焉?行者甚众,岂唯刑臣[B12]!”
公见之,以难告。晋侯潜会秦伯于王城[B13]。己丑晦[B14],公宫火。瑕甥、郤芮不获公,乃如河上[B15],秦伯诱而杀之。
【注释】
[1]吕、郤:吕指吕饴甥。郤指儳芮,均为晋大夫,是拥护晋惠公的大夫。当时晋文公通过秦国的支持回国为君,吕、郤二人曾拥兵阻拦。[2]公宫:国君居住的宫室。晋侯:指晋文公。[3]寺人披:太监,名披。[4]让:责备。[5]蒲城之役:鲁僖公五年(前655),晋献公听信骊姬谗言,逼死太子申生,下令捕捉公子夷吾(即晋惠公)与重耳(即晋文公)。当时寺人披奉命到蒲城(在今山西隰县)来抓重耳,重耳跳墙逃跑,被斩下一只袖子。[6]一宿;住一晚。意为第二天。[7]女:即“汝”,你。[8]余:我。狄:同“翟”,北方民族名。重耳逃离蒲城后,投奔狄人,在那儿住了十二年。田:打猎。[9]“女为”句:鲁僖公十六年(前644),晋惠公派寺人披等到狄地去谋杀重耳,未成功,重耳遂决定逃往齐国。[10]袪:衣袖。[B11]“齐桓公”句:齐桓公与公子纠争夺君位,管仲当时拥护公子纠,曾放箭射中齐桓公带钩。齐桓公即位,听鲍叔牙言,仍重用管仲。[B12]刑臣:受过刑的臣,指宦官。[B13]秦伯:秦穆公。王城:在今陕西大荔县。[B14]己丑晦:三月三十日。[B15]如:往,到。河:黄河。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