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新闻故事
10582500000017

第17章 梦想当个有钱人大学生抢劫杀人把命丧

许安平 张学林 代晓荣

2005年9月初的一天下午,一列火车缓缓驶进石嘴山火车站。因为是学生返校的高峰期,站台上有许多正在等车的学生。就在人们将要登车的时候,突然,两名警察进入车站,将一副手铐套在正准备上车、在北京某大学就读的大学生刘志刚的手腕上。

今年22岁的刘志刚出生在石嘴山市一个农民家庭。他还有两个弟弟。为了给妻儿们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从1990年开始,刘志刚的父亲利用冬闲进城务工,这多少增加了家庭的经济收入。

到了刘志刚该上学的年龄,尽管家里的生活条件还不是很好,但他的父亲还是把他送进了城里的一所学校。从小学到初中,刘志刚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一直很优秀,在初中的3年中,刘志刚还曾担任班长。

2000年9月,刘志刚顺利地升入了高中。这期间,他的父亲在一个老乡的帮助下开始承包一些工程。起初,他的父亲还能赚到一些钱,但由于他父亲的文化程度不高,对工程费用计算不准,所以后来总是亏损多赢利少。亲眼目睹父亲在工程承包中屡屡受挫,刘志刚更坚定了靠学习改变命运的决心。高中3年,刘志刚学得很刻苦,常常学习到深夜。

然而,高考不仅仅取决于平时的学习成绩,往往还存在着不确定的因素。背负着极大心理包袱的刘志刚在2003年参加高考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水平,只考取了北京的一所普通大学。能考上大学,这对一些考生来说已经很不错了,但对从小就好强的刘志刚来说,考取一般院校就是失败,他对自己能考上名牌大学始终有十足的自信心。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刘志刚和父母进行了一次长谈。刘志刚告诉父母,他决定放弃上那所大学,背水一战,在下一年的高考中重新证明自己的实力。看到儿子有如此的雄心,父母尊重了他的选择。

2003年9月,刘志刚的父亲把他送入石嘴山市某重点中学复读。2004年7月,刘志刚再一次参加高考,被北京一所较有名的大学录取。9月初,他的母亲和两个弟弟送他登上了进京求学的火车。

初到大学,刘志刚整天穿梭于教学楼和宿舍之间,期望像上高中那样通过刻苦学习换来人们的关注。然而,现实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看着同学们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再对照一下自己单调的生活,刘志刚对学的兴趣越来越淡。让刘志刚最难以释怀的是,同学们一个个穿名牌,玩电脑,有的同学还交上了女朋友,这些都让他羡慕不已。刘志刚常常梦想着有一天也能像别人一样,拥有属于自己的电脑,能和女朋友在高档场所消费后潇洒地离去,但他没有钱,这些梦想都是虚幻的,一旦面对现实,刘志刚那尚未成熟的心灵就感觉备受煎熬。

2005年年初,刘志刚放寒假回到家。待在家中,刘志刚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才能有钱。1月26日,刘志刚迈出了走向犯罪道路的第一步。那天傍晚,在一个僻静处,他抢劫了一名妇女。让他没想到的是,他没有抢到一分钱。一怒之下,他打伤了那名妇女。

3天后,刘志刚在街上遇见好友沈大龙,两人聊了一会儿,刘志刚就提议去抢劫,弄点钱花。高中毕业后一直无业的沈大龙也需要钱,相同的目的让他们一拍即合。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刘志刚又找到了同村的崔玉杰。他们在一起商量好了抢劫的方案和次日见面的时间、地点。

第二天傍晚,沈大龙、崔玉杰和刘志刚在事先约好的地方会合。在刘志刚的建议下,他们决定抢劫附近的一家商店,但因故未能实施抢劫。到了晚上9时许,当3人行至一家副食品商店时,看到店里只有两个人,便再次产生了抢劫的念头。

见四周没有人注意他们,3个人悄悄进入店内。刘志刚假装买东西,在付钱时掏出刀控制住店主李三军,沈大龙则控制住李三军的妻子赵红琴。李三军明白自己遇到了抢劫,开始反抗并呼喊“救命”。见李三军呼救,刘志刚和崔玉杰慌忙用刀朝李三军的身上乱捅,直至李三军丧失反抗能力为止。之后,崔玉杰从店里找到现金2000余元。拿到钱,3个人仓皇逃离现场。

回到家,刘志刚一直惴惴不安,特别是听说李三军被捅死后,他常常梦到死者来找他索命。在不安中过了近一个月,开学的日子到了,刘志刚迫不及待地返回了学校。但无论是在宁夏还是在北京,只要他一看到穿警服的人就害怕。

再说2005年1月26日,那名妇女被刘志刚抢劫并打伤后,就向警方报了案。大武口区公安分局的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进行侦查。2005年9月初,警方把目标锁定在刘志刚的身上。当警察到刘志刚家抓捕他时,得知刘志刚已到火车站准备返校,便赶到车站进行抓捕。这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2005年12月4日,刘志刚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判决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8000元。宣判后刘志刚没有提起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刘志刚被送往监狱服刑。令刘志刚没有想到的是,他刚入狱3个月,和他同村居住的吴从江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看守所里,吴从江想起沈大龙曾告诉自己,他和刘志刚、崔玉杰曾抢劫杀人,便检举揭发了此事。2006年3月14日,刘志刚被警方外提。经审讯,刘志刚如实交代了伙同沈大龙、崔玉杰抢劫杀人的事实。

2006年6月19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判决刘志刚犯抢劫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令刘志刚赔偿因抢劫杀人给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3万元。判决崔玉杰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令崔玉杰赔偿因抢劫杀人给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2万元。判决沈大龙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判令沈大龙赔偿因抢劫杀人给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1.1万元。

当刘志刚听到自己被判处死刑的时候,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在看守所里,刘志刚写下了一份忏悔书,他说:贫穷不是错,错的是我在困境面前所选择的错误解决方式。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也希望同龄人吸取我的教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不久,经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并遵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命令,刘志刚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

一个大学生就这样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