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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野鸳鸯梦断筹资路

许安平 吕建斌

为了和新欢光明正大地在一起,王磊一脚踢开了妻子;为了和新欢过上好日子,王磊不惜干起了不法勾当--利用所开的茶馆和歌厅为卖淫女提供进行色情服务的场所。法网恢恢,最终,王磊和新欢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以前是出了名的老实人

王磊1974年9月5日出生在宁夏银川市,他的父亲是自治区级一家大型企业的中层干部,母亲是银川市一家企业的工人,他还有一个哥哥。因为是家中的老小,父母非常疼爱他。1989年7月,王磊初中毕业后不想再上学了。看他主意已定,一向溺爱他的父母默认了他的选择。1991年,父亲托人将他安排到一家企业工作。

刚上班那会儿,王磊工作劲头十足。但还不到一年时间,他就觉得干普工没有意思,又一次让父亲托人给他调成电工。当学徒时,师傅看他年龄小,便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不但手把手地教技术,而且在生活上也十分照顾他。聪明的王磊在师傅的精心指导下很快学会了电工技术。后来,他还当上了电工班的班长。

那个时候,王磊是全厂出了名的老实小伙,不少同事都喜欢与他交往,可就是没有姑娘爱上他。眼看着23岁了,却还没有对象,不光他的父母着急,就连他的师傅也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四处托人给他介绍对象。1997年年初,在师傅的帮助下,终于有个名叫赵丽的姑娘愿意和王磊交往,王磊的父母和师傅都替他高兴。

赵丽比王磊小半岁,出生在银川市郊城乡结合部某乡,也是家中的老小。赵丽的父母都是农民,靠两亩多土地和几间出租房维持家庭的生计,养活着赵丽姐妹7个孩子。由于贫穷,赵丽从小就很懂事。后来,赵丽的父亲由于积劳成疾过早地离开了人世。父亲的去世,使赵家的生活更加艰难。初中毕业后,为了减轻家庭负担,赵丽便到一家企业干临时工。

赵丽经人介绍认识了王磊,第一次见面,赵丽就看上了老实本分的王磊。赵丽认为,王磊虽然只是个普通工人,但他是城里人,如果自己能嫁给他,就能留在城里,过上好日子。经过半年的恋爱,他们于1997年年底领取了结婚证,迈进了婚姻的殿堂。一年后,他们的女儿出生了,一家三口人过着虽贫穷但很快乐的日子。

下岗后有了新欢

结婚两年后,王磊的单位破产倒闭,王磊下岗。没有了工作就失去了经济来源,家庭的重担全压在了赵丽一个人的肩上。从此,小两口开始为一些家庭琐事争吵。

就在王磊感到苦闷的时候,他的一个朋友找到他。朋友开了一家歌舞厅,想让他帮忙看场子。为了增加家庭收入,王磊答应了。

王磊朋友经营的这家歌舞厅地处银川市西夏区一繁华地段。离歌舞厅二三十米远的地方有一处夜市,王磊常常到夜市上吃饭,也给别人代买东西。2000年年初的一天夜里,王磊到夜市吃饭时,遇到了同学的妹妹,并因此认识了一个名叫郑芳的姑娘。

郑芳1982年2月出生在沈阳。郑芳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只有郑芳这一个女儿。郑芳15岁的时候,父母因性格不合离了婚。一年后,郑芳的父亲给郑芳找了个后妈。1998年秋季,郑芳初中毕业升高中的时候,后妈不想让郑芳再上学了,说啥也不给郑芳出学费。16岁的郑芳正处在青春期,叛逆心理特强。见后妈不让她继续上学,她一气之下从家里跑了出来,到银川投奔他的三叔。

到银川半年后,郑芳认识了王磊上初中时的一个同学的妹妹。两个人因为年龄相近,脾气相投,所以成了好朋友,整天形影不离。后来,两个人在宁夏大学附近的一家服装店给人卖衣服。

长得漂亮又活泼开朗的郑芳一下子吸引住了王磊。此时的王磊已不像结婚前那样,见女人就脸红,而是十分大胆了。那晚,他的心情特别好,话也特别多。郑芳似乎对王磊的印象也不错,什么话都愿意对王磊说,两个人有说有笑,把王磊同学的妹妹晾在了一边。在王磊同学妹妹的再三催促下,两个人才不得不分手。临走的时候,王磊要来了郑芳的手机号。

那一夜,王磊兴奋异常,无法入睡,满脑子都是那个性格开朗、有说有笑的郑芳的影子,很想立即就能再见到她。第二天中午,迫不及待的王磊打电话请郑芳吃饭。接到电话后,郑芳很高兴地赴约了。那一顿饭,足足花了王磊半个月的工资。但王磊一点都不心疼,他舍得为郑芳花钱,因为他发现自己已从心里喜欢上了这个女孩。那一顿饭,让两个人的感情又向前发展了一步。

自从认识了郑芳后,王磊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整天乐呵呵的。但他一回到家,脸立马拉了下来,紧锁着眉头,也不说话。和郑芳比起来,赵丽显得老了许多,也土气了许多。于是,王磊看赵丽咋看咋不顺眼,常借着一些家庭琐事和赵丽大吵大闹,最后向赵丽提出了离婚的要求。

赵丽虽然常因一些琐事和王磊争吵,但她并不想和王磊离婚。在她的心中,家的位置还是十分重要的,虽然她和丈夫的收入都不高,日子过得也不富裕,但她珍惜这个家。见赵丽不肯离婚,王磊便对她大打出手。无奈,赵丽只好同意离婚。但直到他们离了婚,赵丽都不知道王磊有了外遇。

将卖淫女当成“摇钱树”

就在王磊与赵丽闹离婚的同时,王磊和郑芳的关系发展得很快。那段时间,郑芳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到歌舞厅找王磊玩。后来,她干脆辞了服装店的工作,在王磊的介绍下,也到歌舞厅上班--当上了服务员。

王磊离婚后,郑芳和王磊就住在了一起。然而好景不长,王磊的单位倒闭后将他们居住的楼房收回了。于是,王磊和郑芳只好租了一套楼房。

要拆散一个家庭容易,但要组成一个新的家庭谈何容易。离婚后,王磊两手空空,没有一分钱。为了能给郑芳一个像样的家,他决定凭借自己一年多来涉足歌舞厅的经验,承包经营一家茶楼。

2001年上半年,王磊在银川火车站附近承包经营了一家设有8间包厢的茶楼。刚开始的时候,他还能正规经营,但利润较低。后来看别人既为客人提供赌博场所,又给客人提供色情服务,挣钱容易不说,利润还很高。于是,他也放开胆子照此经营。他先后从别的歌厅和茶楼“挖”来了10个小姐到自己的茶楼坐台。为了方便小姐们做生意,王磊还专门在茶楼内开设了一个专门的房间。自从他放开手脚经营后,来茶楼消费的客人明显地多了起来,包厢常常爆满。王磊见生意如此红火,认为是找到了发财的路子,便把茶楼交给郑芳经营,他于2003年初,与他人合伙在距茶楼不到百米的地方又开了一家歌厅。这个歌厅的面积比茶楼的面积大一倍还多,光包厢就有20个。这一次他有了经验,专门预留了两间包厢供小姐们为客人提供色情服务时使用。

见王老板又开了一家大歌厅,在王磊的茶楼里坐台的小姐萧萧、可儿、王娜、马丽、郑婧、牛清等在前来捧场的同时,还介绍来了不少坐台小姐。不到一年时间,王磊和郑芳就挣到15万元。但他们对此并不满足,他们的目标是在两三年内挣够50万元,在银川市买一套像样的房子。

因为经营着茶楼和歌厅,王磊的接触面广了,由此认识了不少朋友。2004年1月19日,王磊的朋友刘建川利用在网吧聊天的机会,将年仅20岁的女孩韩雪骗到王磊的歌厅并逼其坐台。刘建川对王磊称,想利用朋友的地盘发点小财。王磊明白刘建川的意思,便同意了刘建川的做法。然而,韩雪却死活不从,刘建川便指使牛清、郑婧对韩雪实施殴打,随刘建川同来的朋友则对韩雪进行威胁和哄骗。为了防止韩雪逃跑,刘建川还派专人看守韩雪。迫于刘建川等人的淫威,韩雪只好在歌厅里当起坐台小姐。

十多天后的一个晚上,韩雪趁刘建川不备,从王磊的歌厅内逃了出来。但她还没跑多远,便被刘建川发现,又逮了回去。在歌厅一间包厢里,刘建川及其同伙将韩雪毒打一顿。之后,刘建川从韩雪身上搜出300元钱,逼其继续坐台。

又过了五六天时间,韩雪再一次趁人不备逃出了歌厅。逃回家后,她将自己的不幸遭遇告诉了家人,并向警方进行了举报。2004年2月19日晚,银川警方一举捣毁了王磊和郑芳经营的淫窝--歌厅和茶楼,当场抓获了刘建川。之后,王磊和郑芳先后被警方逮捕。

2004年10月29日,王磊和郑芳被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和5年;刘建川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接到判决后,王磊和郑芳不服,上诉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11月30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王磊和郑芳被送往监狱,开始了服刑生活。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