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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一家人缘何同堂受审

许安平 陈秀贵

2006年3月30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站在被告席上的被告人共有8人。第一被告人是一名二十出头的小青年,名叫陈浩;第三被告人是一名女青年,名叫陈娱,是陈浩的姐姐;第四被告人是一名中年男子,名叫陈华峰,是陈浩的父亲;第五被告人是一名中年妇女,名叫姚秀芬,是陈浩的母亲;最后一名被告人是一名年约三十五六岁的男子,名叫孟德民,是陈浩的姨父。经过审理,8名被告人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这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为何一家人同堂受审?

父亲吸毒举家搬迁

陈浩的父母都是石嘴山市某县人,在家种着6亩薄地;姐姐陈娱比陈浩大两岁。初中毕业后,陈娱经人介绍到原石嘴山区一家商店当营业员,后来认识了从浙江到宁夏搞室内装修的小伙子王明志。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个人成了家,并将家安在了原石嘴山区。

陈浩初中毕业后在家待了一年,后来到县城的一家饭馆学习厨艺。小伙子从小就聪明机灵,仅用了半年时间,就学到了一手好厨艺。那一年,他才17岁。

2003年初,陈浩来到另外一家餐厅应聘厨师。老板告诉他,要先试用半年,每月给800元工资。半年后如果他的手艺的确不错,他就可以留下来继续工作,并将工资涨到每月1200元。陈浩答应了老板的条件。

半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陈浩凭借自己的好厨艺留了下来。然而就在这时,他的父亲陈华峰决定举家迁往内蒙古,陈浩也不得不随父母搬迁。

原来,在女儿出嫁、儿子找到工作后,陈华峰的负担减轻了,他手中也有了一些闲钱。有钱后,陈华峰慢慢沾染上了毒品,后因吸毒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

2003年7月中旬,陈华峰被解除了劳动教养。回到家的陈华峰感到自己无脸面对父老乡亲,便和妻子姚秀芬商量后决定离开宁夏,前往内蒙古,投奔自己的姐姐。

陈浩随父母来到内蒙古乌海市鄂托克旗某镇,在表哥的介绍下到某铁合金厂上班--当上了炉前工。

车费之祸杀死“的哥”

来到一个新的生活环境,虽然远离了从小就疼爱自己的奶奶和儿时一起玩大的伙伴,但有了一份新的工作,陈浩心中还是很高兴的。虽然炉前工比厨师辛苦,但陈浩还是很珍惜这份工作。因为陈浩肯努力,能吃苦,干工作认真负责,不久,他就当上了班长。

陈浩是个性格开朗、为人热情的小伙子。他喜欢结交朋友,李西来和董天阳就是他到内蒙古后交的新朋友。

李西来是内蒙古乌海市人,他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初中毕业后,李西来一直闲待在家中。董天阳的家在河南,他以前学过电机修理,后来投亲靠友来到鄂旗,在镇上开了一家电机修理部。陈浩和李西来、董天阳认识后,3个人经常聚在一起玩耍,好得就像亲兄弟。

2005年5月中旬,陈浩所在的铁合金厂因污染严重,被责令停产整顿。整顿期间,工人全部放假。

利用放假的时间,陈浩准备回一趟宁夏,看看奶奶。李西来和董天阳听说陈浩要回宁夏,提出也想一同前往,陈浩答应了。

2005年6月19日早上,陈浩带着李西来和董天阳回到了家乡。本来,陈浩想从县城打辆出租车,先去乡下看望奶奶,但他又觉得回来一趟不容易,不如先见见以前的朋友,再带李西来和董天阳在县城逛逛。

带着李西来和董天阳,陈浩和朋友们吃完饭喝罢酒已是深夜。和朋友们分手后,陈浩带着李西来和董天阳从县城租乘出租车,准备到乡下看望自己的奶奶。

在途中,出租车司机向陈浩索要乘车费,陈浩只付给“的哥”部分费用,这引起了“的哥”的不满,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此后不久,“的哥”和陈浩发现公路上有石头挡住了去路。“的哥”停下车,陈浩招呼李西来和董天阳下车搬石头。在搬石头的过程中,仍在气头上的陈浩提出,把“的哥”弄死算了,免得看着生气,李西来和董天阳没有反对。

当出租车行驶到一个村子时,陈浩说到地方了并让车停下。车刚停稳,陈浩便从后座上伸出胳膊勒住“的哥”的脖子,“的哥”挣脱后下车逃跑。陈浩等人急忙下车追赶。很快,3人便追上“的哥”一顿拳打脚踢,20多岁的“的哥”奋力反抗。看用拳、脚对付不了“的哥”,陈浩便从附近捡来一根木棒,击打“的哥”的头部和腹部;李西来也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猛击“的哥”的头部,“的哥”拼命地呼喊救命并反抗,但无济于事。10多分钟后,“的哥”被活活打死。董天阳从“的哥”身上搜出现金300多元,同时搜出一部手机和一部小灵通。随后,3人将“的哥”抬到出租车后座上,由陈浩开车,从乡下返回县城,又向北逃去。次日,他们来到黄河边,见路上没有行人和车辆,陈浩便停下车,3人一起将“的哥”抛进黄河里。随后,他们又驾车向大武口区方向逃窜。逃到大武口区后,3人找了一家小旅社住了下来。

窝藏罪犯亲友受审

6月21日晚,陈浩和李西来、董天阳驾车从宁夏逃回内蒙古,躲藏在董天阳的机电修配部。随后,陈浩先后打电话将自己的父亲陈华峰、母亲姚秀芬和姐姐陈娱叫到修理部,将自己伙同他人杀人的犯罪事实告诉了他们,并告诉他们自己想外逃。听说陈浩杀了人,陈华峰、姚秀芬和陈娱都大吃一惊,不知如何是好。此时的他们并没有想着让陈浩去自首。当陈浩向父母要钱时,陈华峰和姚秀芬给了他150元钱。

就在陈浩向家人求救的同时,董天阳也给自己的朋友董福国、董振荣打了电话,将自己杀人之事告诉了他们。听说董天阳要外逃,董福国分两次给了董天阳600元现金,董振荣则叮嘱董天阳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后来,公安机关找到董福国和董振荣了解情况时,两人不但隐瞒了实情,而且还向董天阳透露公安机关通缉他的情况。

6月22日晚,陈浩、李西来和董天阳驾驶被害人的出租车,从鄂旗向鄂尔多斯方向逃去。快到鄂尔多斯的时候,他们遇到一辆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3人以为警方发现了他们,便仓皇弃车逃跑。

6月23日上午,陈浩、李西来和董天阳又逃回了鄂旗,找到陈华峰。当晚,陈华峰用摩托车将陈浩和李西来送到陈娱家,陈娱安排他们在自己的住处躲藏。董天阳看陈华峰将陈浩和李西来送走了,生怕自己再待在镇上被公安人员抓获,便也逃跑了。

6月24日中午,陈娱从惠农区赶到平罗县某乡,找到其姨父孟德民,向其说了陈浩杀人一事,并向其借钱。孟德民借给陈娱500元现金,并随陈娱来到惠农区与陈浩见面。后来,当公安机关找到孟德民调查案情时,他隐瞒了这些情况。

6月24日下午,陈华峰和姚秀芬再一次从内蒙古赶到宁夏。因怕引起警方的怀疑,他们没有直接去女儿的住处,而是到了陈娱在惠农区的一个朋友家,打电话让陈娱将陈浩和李西来带到那个朋友家,共同商量陈浩和李西来外逃之事。当晚,陈娱带领陈浩和李西来从惠农区赶到银川,乘火车逃往浙江。6月28日,陈娱和李西来在浙江临海市被警方抓获。两天后,陈浩在浙江椒江市被抓获。随后,陈娱、陈浩和李西来被押解回石嘴山市,关押在看守所。

6月28日,孟德民到公安机关自首。7月10日,董福国、董振荣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月12日,陈华峰、姚秀芬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06年4月17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赔偿被害人的父母经济损失80605.65元。李西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赔偿被害人的父母经济损失80605.65元。陈娱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陈华峰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董福国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董振荣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姚秀芬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孟德民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

接到判决书后,陈浩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个月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下达对陈浩执行死刑的命令。2006年7月26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陈浩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