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日军海外征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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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马关条约》丧权辱国割台岛

台湾民众团结战斗抗顽敌

清朝政府面对战场上的节节失利束手无策。此时,以慈禧太后为首的主和派把持朝政,他们不思在战场上进取,转而把希望寄托在洋人的调停上。于是便派李鸿章奔走于英俄等国公使之间,请他们出面斡旋。1894年10月13日,欧格纳来到总理衙门,正式代表英国政府提出议和条件:中国允许各国保护朝鲜和赔偿日本军费。此时,日本的军事进攻正在势头上,对于英国的斡旋调停置之不理,态度蛮横又强硬。

日军攻克旅顺后,奉天前线告急。慈禧太后又气又急,立即给李鸿章下了一道懿旨:“与其坐等待毙,不如与倭议和。著李鸿章遣天津税务司德璀琳赴倭,试探讲和条件,然后从长计议。”1894年11月22日,在李鸿章请求下,德璀琳偕英人泰勒(德的私人秘书)和立嘉(李的顾问)东渡抵达神户,但日本首相对清政府的照会和李鸿章的私信根本不予理睬。第一次求和失败。

以慈禧为首的主和派并未放弃求和的念头,大连、旅顺失守后派总理各国事务大臣侍郎张荫桓、湖南巡抚邵友濂为全权大臣,再次东渡议和。

1895年1月31日,中国使节团抵广岛后,日本当局处处加以限制,如住宿分为两处(春和园和洗心亭);有事出门须通知巡捕随行“保护”;信件往来必先拆阅;不许发密电,如欲发密电,须将密码本送交译看;扣压中国打来的电报,等等。在接下来的双方接触中,日本代表首先对中国的敕书表示不满,硬说中国使臣全权不足,不是列国议和通例。张荫桓一行不得不于2月12日回国,非但一无所获,反被羞辱一番。第二次和谈又以失败而告终。

张荫桓、邵友濂两人于2月15日回上海后,当天就致电军机处:“根据伊藤博文的词意,中国若重新遣使议和,一定要地位崇高而能肩重担者,否则不与开谈。”两天后的2月17日,日本政府又来电称:“中国另派大臣,须有允偿兵费、朝鲜自主、商让土地及与日本日后办理交涉能画押之全权。”这两份电报使慈禧明白过来:日本拒绝谈判是因为没有派去地位高的人,和谈还有一线希望。于是便以光绪帝的名义下达敕谕,授命李鸿章为与日议和头等全权大臣。

李鸿章首先写信给美国驻华公使田贝,请他转告日本政府,自己有日本于2月17日电告欲商各节(即割地、赔款和朝鲜独立)的全权责任,并请他问明在何处会议,以便约期前往。李鸿章还将敕书底稿寄给田贝,以便转送日本。

3月3日,李鸿章收到田贝的回信,其中说:“接到日本复电,内称‘敕书底稿汉文与洋文字义稍有不符,请改归一律。’”不久翻译哲士到总理衙门说:“敕书内‘现因与大日本国重敦睦谊’一语,‘因’字下添一‘欲’字;‘预定和约’一语,‘预定’两字改作‘定立。’”总署的大臣们遵命,按照日本的指示重新缮写。连皇帝的敕书也要由日本指定,此次和谈的屈辱可想而知。

3月13日晚上,以李鸿章为首的议和使节团组成,随员有:参议、江苏存记道李经方(李鸿章之子),参赞、二品顶戴记名海关道罗丰禄,二品顶戴候选道马建忠,二品顶戴候选道伍廷芳,以及前美国外交部律师科士达,前美国副领事毕德格,法国驻华使馆医生慈巴茨斯博士等33人。此外还有厨师、茶房、轿夫、打杂、理发师等仆从多人,共135人。

3月14日早晨,李鸿章等乘坐悬挂黄龙国旗的德国商船“公义”号,科士达乘坐德国商船“礼裕”号,同时驶离天津港,19日抵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

3月20日,中日两国全权大臣在马关红石山下的春帆楼举行首次谈判。中方代表是李鸿章、李经方、罗丰禄、伍廷芳、马建忠、罗庚龄6人,日方代表是伊藤博文、陆奥宗光、伊东已代治、井上胜之助、中田敬义、陆奥广吉、郑永邦7人。首次会谈,双方都在互相摸底,都不露自己的底牌,因而免不了用寒暄和客套搪塞。双方商定,李鸿章等使团人员将于次日上午10时住进引接寺,下午2时半继续谈判。

3月21日下午2时30分,中日谈判继续在春帆楼举行。会谈一开始,伊藤便说:“昨日中堂所交之备忘录,兹作书面答复。复文现已译成英文和汉文。”说罢,将复文汉译本交给李鸿章。这只是个停战条款,只见上面写道:“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体察目前军务情形,并顾虑因停战所生局面,兹将停战要款胪列如下:日本军队应占守大沽、天津、山海关,并所有该处之城池堡垒。驻上列各处之清国军队,须将一切军营、军需交与日本国军队暂管。天津、山海关间的铁路,当由日本国军务官管理。停战期限内日本国军队之军需军费应由清国支补。既允上列各款,则停战日期、停战期限及日清两国军兵驻守划界并其余细目,应即商议。”

李鸿章不禁大吃一惊,连呼:“太苛刻了!太苛刻了!”于是李、伊藤之间展开了针锋相对的对话:

“三处华兵甚多,日军往据,彼将何往?”“往何处听便。两军唯须先定相距之界。”

“两军相近,易生衅端。天津衙门甚多,官又将何为?”“此系停战约内之细目,不便先议。试问所开各款,可照办否?”

“虽为细目,亦须问明,且所关甚重,要话不可不先说。”“请中堂仔细推敲再行见复。”

“天津系通商口岸,日本也将管辖否?”“可暂归日本管理。”

“日兵到津,将住何处?”“俟华兵退出,即在华兵营盘;如不敷住,可添盖兵房。”

“如此,岂非久据吗?”“视停战之久暂而定。”

“停战之期谁定?”“两国互商,但不能过久。”

“所据不久,三处何必让出?且三处皆系险要之地,若停战期满,议和不成,则日军先已据此,岂非反客为主?”“停战期满,和议已成,当即退出。”

李鸿章无奈,只有讲情面了:“前承贵国请我来此议和,我之来此,实系诚心讲和,我国家也同此心。今刚议及停战,贵国先欲据有三处险要之地;我为直隶总督,三处皆系直隶所辖,如此于我脸面有关。试问伊藤大人,设身处地,将何以为情?”伊藤不留情面,说:“中堂为贵国计,故议停战;我为本国计,停战只有如此办法。”李鸿章央求道:“务请再想一办法,以见贵国真心愿和。”伊藤拒绝道:“我实在别无办法,两国相争,各为其主,国事与交情两不相涉。”会谈陷入僵局。

李鸿章见讲理、讲情均无用,只好采取拖延时间的战术加以应对,于是对伊藤说:“迟数天再复如何?”“多少天?”伊藤问。“一个礼拜后。”“太久。”“四天后答复如何?”“必须三天内答复,愈速愈妙。”伊藤说。李无奈,只好应允。

当天傍晚,李鸿章将停战条款电告总理衙门。总理衙门回电:“阅所开停战各款,要挟过甚。前三条万难允许,如逼不得已,或姑允停战期内认给军费,但恐只此一事仍难就范。昨令奕劻等与各公使面商,均以先索和议条款为要。可告以中国朝廷既允议和,无不推诚相与,可允则允,无须质当。若彼仍执前说,则以难允各条暂置勿论。务将朝廷诚心议和之意切实讲论,婉与磋磨,总以先得议款为要。”

总理衙门的电报于当天下午6时35分发到马关电报局,却被日方扣至24日中午方送到李鸿章手中。此时,离日方要求的回复时限只有三小时了。李鸿章便赶紧起草对日本所提停战条件的复文,准备参加会谈。

会谈仍在春帆楼举行,双方出席代表与第二次相同。李鸿章说:“前次会议停战要款节略,兹作答复。”随即将复文交与伊藤博文。复文中说:“所复停战节略内要款情形,万难照办;本大臣尽心议和之始愿,从未稍减,以期两国和局之早成。”伊藤看后对李鸿章说:“停战谈判,中堂是否打算搁起不提?”李鸿章答道:“暂且搁起。我来时专为议和起见。”

伊藤见在停战条款上难以迫李鸿章就范,于是把话题转到履约问题上。“我两国既派头等大臣会商定议,若不施行,有伤国体。”伊藤说。“正是,我受命为钦差头等大臣,此次进京,召见数次,实因此事重大,奉有明白训条。日后和款必须体谅本大臣力所能为。果可行者,当即应允;其难行者,必须缓商,断非数日可定议。请贵大臣即将和款出示。”李鸿章说。“请俟明日交阅。”伊藤说。“明日何时?”李问。“请中堂择定。”伊藤答。“10点钟可否?”李问。伊藤表示同意。第三次春帆楼会谈就这样草草收场。

就在中日谈判紧张进行的时候,武装入侵台湾的军事行动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1895年3月22日,日军大本营授权联合舰队司令伊东佑亨下达进攻澎湖的命令,并于三天之后占领了澎湖列岛。就在日本准备进攻台湾本岛之时,发生了一件令日本政府极为被动的事件。

且说3月24日中日第三次谈判结束后,李鸿章离开春帆楼,坐轿回引接寺寓所。4时30分,途经外滨町邮电局,快要到引接寺的地方,人山人海,大家都来争看赫赫有名的李鸿章。轿子从人群中穿过,突然有一名大汉从人群中闪出,直奔轿前,用手按住前面轿夫的肩膀。轿夫冷不防有人按住自己,停了脚步。大汉趁机从腰间拔出手枪,对准李鸿章,“砰”的发了一枪。子弹击中李左颧,深入左目之下。

经查,是日本的右翼团体“神刀馆”浪人小山丰太郎所为。李鸿章遇刺后,来探望的络绎不绝,寝室前后、甬道、走廊上都挤满了人。伊藤、陆奥两大臣也亲来慰问谢罪,连声说:“中堂受惊了,甚歉!甚歉!”

此次行刺事件,弄得日本当局狼狈不堪。他们担心由此遭到国际舆论的谴责,导致西方列强的干涉,也害怕李鸿章借此回国,谈判无限期地拖延,久生变数。对此,日本外相陆奥宗光写道:“内外形势已不许两国继续交战了。若李鸿章以负伤作借口而中途回国,谈判岂非中断吗?若欧洲某强国乘机干涉,我国对中国的要求将不得不大为让步。因此我认为,如不乘此时机采取善后措施,即有发生不测之危机。”

于是,伊藤和陆奥在做通军部的工作并征得天皇同意后,便立即投入草拟停战协定的工作。

3月28日,陆奥亲至引接寺,在病榻前告知李鸿章,天皇业已允诺停战,并面交书面照会一件,随即将停战协定草案交李鸿章,由李经方收下。

3月29日,陆奥又到引接寺,听取李鸿章的修正案。陆奥除“请将休战范围扩大到南征军即台湾诸岛”一条外,其他要求都接受了。李鸿章觉得这已是很大的成功了,不再进一步争论。同一天,伊藤从广岛回到马关,准备签署停战协定。

3月30日,伊藤、陆奥和在病榻前的李鸿章签订了《中日停战协定》。停战协定规定“停北不停南”,也就是中日两国在奉天、直隶、山东地方的水陆军,均一律照停战条款办理,台湾战事不在停战协定规定之内。这为日本割占台湾埋下了伏笔。该协定还规定,停战三周,于1895年4月20日12时届满,彼此无须知会;如停战期内和谈破裂,此项停战协定也即中止。这实际上是逼迫中国在限期内同意日本所提出的和议条款。

李鸿章鉴于时间紧迫,停战协定签订的当天即照会日方,迫不及待地要求日本继续进行谈判。4月1日上午10时,双方在春帆楼举行会议。中方代表李经方首先要求日方出示和约底稿。陆奥说:“和约底稿不能全部出示,只可逐条进行商议。”李经方说:“缔结和约,事关重大,除非阅读全部条款,不足窥其全貌。诚如欧几里得所说:‘凡事物均由部分组成,若不就其总体考虑,无从决定其部分。’和约各款相互牵连,今不阅读全部条款,如何能逐条表明意见?”陆奥无辞可答,只得同意,但要有一个条件:和约底稿一经出示,中方必须在三四日内答复。李经方说:“待与全权大臣商量之后再行答复。”这次会议举行至上午11时45分结束。

当天下午2时,李鸿章复照陆奥,同意日方提出的议和条件。陆奥便派井上胜之助、中田敬义两人,将和约底稿送到引接寺,交李鸿章。李鸿章觉得力不从心,便让李经方朗读。和约底稿的主要内容是:一、清政府承认朝鲜为独立自主的国家;二、中国将盛京省(今辽宁省)南部地方、台湾全岛及澎湖列岛永远让与日本;三、赔款3亿两;四、开顺天府、沙市、湘潭、重庆、梧州、苏州、杭州七处为商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