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十七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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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2002(1)

城镇化建设已彻底改变了葫芦乡。

只说交通。公交车经过长江大桥将它和城市连为一体。码头基本被荒废,轮渡改作了供有钱的闲人游玩长江黄金水道的旅游船。李锋有时坐公交进出,在大桥上还可以看到当年的码头,看到那些游客上下,就像看到当年的人在上下。人们因此已放弃拖两大箩筐菜进城买卖的艰辛,兑与那些慕名而来的小商小贩即可,后者有大卡车,也是通过长江大桥运往城里。在乡内,所有的主干道都修成了水泥路,人们采用的交通工具除了自行车之外,年轻人普遍买了摩托代步,李钢就买了辆。此外,在纵横交错的乡间小道上一天到晚游弋着面的和三轮马自达。这些载客交通工具把人们从乡间各个角落运到位于镇上的公交车站,然后又从车站把他们还原到所属的各个角落。李锋的爸爸因为常年操劳,筋骨疼痛,已不宜种地,但不愿闲着,所以就买了辆三轮马自达干起了载客的活儿。结果发现,比种地快活,苦钱还多。他不禁一面悔恨,一面高兴。

上述交通工具都需要汽油,所以也可以这样说,汽油需求量的与日俱增才能体现发展和转变。一个地方对汽油的需求度衡量着它的发展水准。因此,堂兄弟李浩投资在小镇不远处搞了个加油站,虽然没有城里的正规加油站漂亮,但确实有油,有油就行了,管别的没意思。蔡勤每天就抱着孩子坐在那里,面对着道路上来往奔波的汽车、摩托车、三轮马自达等交通工具,就像当年她抱着男生的衣服坐在操场跑道边时为奔跑的男生大喊“加油加油”一样。

在单位,除了上了年纪的教师因对速度有某种天生的恐惧心理而拒绝摩托外,中青年几乎都有,李锋和林红军没有。大概也正是自行车的速度才促成他们成为好友。现在跟林妹妹的恋爱失败了,林红军这个朋友也远了。李锋才想到,自己到了买个摩托的时候啦。

没有摩托车,同样的路程,李锋总要比别人迟到一点,而且必须置身于摩托车搅起的漫天灰尘之中。刚开始,那些新买了摩托的同事遇见李锋,还会降慢速度和他并肩同行,但他们很快就发现,蓄意将摩托的速度降低为李锋自行车的速度是件很累的事情,和李锋这样的家伙没什么可聊的就不说了,问题还是出在速度上,一个小伙子肯定是不愿意跟一个小脚老太太一起去赶集的,就是这么简单。后来他们忍无可忍,只好说一声“先走了”,一加油门,搅动一股灰尘就真走了。再之后,李锋就发现,他们飕飕地从自己身边呼啸而过,连招呼都懒得打一个。李锋不是怪他们,他也没道理怪他们,他只是怪自己没有一辆摩托。为什么偏要在摩托横行的时代骑自行车呢?穷吗,买不起吗?显然不是,那是什么?故意的?搞特立独行?玩个性?李锋想到此处,真觉得自己恶心之极。也许买上摩托也是个新的开始呢。

但是,李锋的摩托没买成。首先,家里人反对,弟弟李钢说,如果哥哥实在需要,他可以把自己的摩托让给他骑,他的理由是,自己就在村里上班,也不用跑远,骑自行车完全可以。另外,骑自行车是个锻炼身体的好方式。大冬天的,骑摩托挺冷的,到了地点下车,无不像一根冻僵的树桩;骑自行车就不一样了,因为使劲,不仅不冷,还鼻尖冒汗,两手滚烫。堂兄弟李浩也腆着啤酒肚笑着说,我都没有,你买那干吗。他还说自己是多想能够常骑自行车,可惜他不能够,只好每天皱着眉头开汽车,听凭发福长胖。李锋对李浩的说辞很不喜欢,他想,什么叫“我都没有,你买那干吗”,是的,你发财了,搞了个车队,办了个加油站,老婆儿子也都有了,发福长胖虽没什么值得骄人的,但也没必要拿来嘲笑我的尖嘴猴腮吧。

李锋不好把心里想的拿出来驳斥反对他的人,他一声不响地听完,然后回到房间,觉得心情糟糕透了。他也没有骑弟弟的摩托,那是不可能的,他受不了这个,受不了骑着弟弟的摩托跑到单位让人大吃一惊然后解释一番这是弟弟的摩托。他只能继续“锻炼身体”,继续蹬着自行车在葫芦乡灰尘扑面、垃圾遍地的水泥路上踽踽独行。

工作以来,他对上班路上的一切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过了有一丛竹林的张家是门前有间一年四季散发臭气的茅厕的李家。李家之后是家小烟酒店,店中有个玻璃柜台,里面放置着五花八门的烟壳,无不布满灰尘,就像这家小杂货铺从未卖出一包烟那样,而且店主从来不在店内,总是坐在店外雨棚下的一张小板凳上吃瓜子晒太阳,有时也会有个把妇女和店主相对而坐,后者边打毛衣边和店主窃窃私语,无非张家长李家短。李锋奇怪,这么一个小店真的能养家糊口吗?当然,这是多余的想法,李锋每次都是一滑而过,其他时间有无顾客他根本就不知道,有次李锋本人还曾停下来在这里买过一包烟,这说明买卖是存在的。面对这爿小小的乡村烟酒店,李锋只是恍惚,觉得这样的小买卖究竟有何存在的必要?怀疑它的真实性,仿佛这家小店的目的并非买卖从而维持家庭生计,而只是为了维持李锋“李家之后是家小烟酒店”这个多年以来一成不变的记忆和现状。

总之恋爱失败和摩托没买成,让李锋特别沮丧。看来只能把运气寄托于中国加入WTO以后啦。事实证明,李锋这么想是正确的。

这一年暑假过后,李锋到学校报到,他看到了一位陌生的姑娘,她穿着帆布球鞋、白得不适合人穿的牛仔裤和一件男女均可穿的T恤衫,马尾辫在脑袋后弹性十足地摇晃。看到李锋,她还出于礼貌地笑了一笑。他们是在学校厕所旁边那棵年深月久的老桂花树下遇见的,这立即让李锋想象到老桂花树每年秋天到来之后浓郁的芬芳。

这个姓谭的姑娘是由外地分配至此,从此以后就是谭老师了。葫芦乡中学之前没有姓谭的老师,谭老师是唯一的谭老师。对此姓氏,李锋很是满意。换言之,也许谭老师因为姓氏已被人使用被称为“小谭老师”的话,李锋就不会激动了。

谭老师因为是外地人,她就住在学校操场后的那排宿舍里。令人高兴的是,当年住在那里的那群光棍,要么已结婚,要么已调离了葫芦乡,不仅如此,在整个学校,将没有人能和李锋争抢这位姑娘。

出于习惯,李锋将自己的条件和谭老师的条件进行了一番对比。按时髦的话说,谭老师是个美女,而李锋是个矬男。按个人气质,谭老师是个北方某县城长大的健康少女,自信大方,完全跟自幼生活在葫芦乡的李锋截然不同。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观察,李锋还发现,谭老师争强好胜,成绩突出,深受领导、师生和家长的欢迎,这和自己也相反。对比的结果就是,李锋和谭老师不仅性别相反,一切都相反。以相亲规则来看,李锋确信他将与谭老师永无可能。

但奇怪的是,这些巨大的差别和永无可能让李锋更加激动。他未卜先知地断定,谭老师的出现将使自己接近爱情这个几千年来从未衰竭的东西。李锋回顾了和自己有所交往的姑娘,有好感有喜欢也有过欲望,但从来没有看到谭老师时那种慌张、震惊和喜悦。爱情不可能多种多样,它是单一的、纯粹的,正是经典故事所反复强调的那些,它们无不以一见钟情开始。性欲产生的渴望,长期交往产生的依恋、亲切以及势利的诱惑等等,这些并不具备爱情的耀眼属性,也就是说,不是爱情。爱情也未必是两个人的事,对等的情感投入是很少的,或者说根本没有,爱情完全是个人的情感理想在对方身上得到应证并得以付诸实施,也就是说,对方是理想的化身,就像一件艺术品是美的化身一样。面对理想事物终于露出真容,我们可以为之付出生命,而且乐于付出生命,李锋第一眼看到谭老师就体会到了这种强大的自我牺牲愿望。所以,李锋根本无视谭老师是怎么想的,他没有必要去考虑她能否也爱他,这真的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让他感觉到自己是多么爱她,从遇见就开始了。

也正是因此,李锋不可能向她表达热爱之情。在葫芦乡,或在这个世界上,表达显得不合时宜。它只能体现于生活中的点滴细节之中,它使爱者羞于暴露自身,而使被爱者成为被窥视对象。李锋可谓无处不在地对谭老师进行窥视。后者所教班级在另一栋教学楼,与李锋所在隔着一片花草相望。无论是上课还是待在办公室,李锋都会不经意地向对方投去一瞥。她在课堂上挥舞胳膊,或者抱着课本在教室的过道里走来走去;她在学生之间穿行,来往于办公室和教室之间。她说话时嘴唇、眼角、面部肌肉和肢体动作;她走路时一只手习惯性地插在牛仔裤口袋里。有时她还会凝神发呆,一动不动,注视着一个地方其实什么也没看的样子,等等等等,李锋都细致入微地观察在眼里,默记在心。有时他在这边没看到她,他也一点不慌神,看着那些她出现过还将出现的建筑空间,他就已很满足。她不在办公室的时候,李锋会游荡过去,假装来和她所在办公室的其他教师聊天而坐在她的座位上,她办公桌上的布置,杯子里喝了一半的水。他还会像很无聊而随便地翻看她就放在桌角的学生作业本及教案,她批改作业的红墨水,她写的字,她打钩打叉的方式,她书写汉字喜欢将尾笔拉长的习惯。他们当然免不了在校园里会遇见,他就装作很轻松地和她点头微笑,偶尔也会说上一两句。

吃了?

才下课,马上去。

赶紧,食堂饭菜快凉了。

好的,呵呵。

在食堂,她吃饭很斯文,一勺饭菜进入口中,自此上下两唇就不再分开,所以她不可能发出令人讨厌的咀嚼声。腮下咬肌的扭动,咽喉食物下咽的滚动,都被李锋看得一清二楚。这些细节李锋不知道别人是否有兴趣,总之他兴味盎然、百看不厌。所以,也没有人注意到李锋对谭老师有这些观察。一切都在暗处,却使李锋情绪饱满而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