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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英国]多丽丝·莱辛(1)

Doris Lessing(1919—)

2007年获奖作家

——也能控制!

在温暖的床上休息后,身子十分舒适,手臂、腿儿和手指都像兵士那样等待一声令下!他感到十分欣悦,因为他知道,睡眠的宝贵时间是由自己的意志控制的!为了证明他有能耐。他曾一连三夜不合眼,白天还照样工作,甚至不承认感到疲倦。现在,在他眼里,睡眠犹如听任使唤的仆人了。

男孩伸直身体:双手顶着头边的墙,脚趾触到床脚,接着,像鱼儿跳出水面一般,一跃而起。冷呵,好冷呵!

他总是迅速地穿衣,以便在日出前两小时内保持从被窝里带来的余热。可是穿好衣服后,手已经僵得几乎连鞋都捏不住了。他不能穿上鞋子,生怕吵醒父母;他们从来不知道他起得多么早哩。

他一跨过门楣,踩上寒气逼人的泥地,脚底就缩起来了,两腿冻得发疼。依然是夜晚:星光闪烁,树林黑压压的,一片沉寂。他找寻着黎明的迹象:石头边上是否泛出灰色,东方天际是否发白,然而此刻还没有一丝痕迹。他像动物那样警觉,爬过那扇危险的窗子,一只手支在窗台上,在这一刹那带着一种得意而挑剔的心情,往里张望他父母睡在里面的混浊的黑房间。

他用脚趾摸索着杂草丛生的路沿,把手伸进墙上另一扇窗内,那里放着前天晚上准备好的猎枪。铁家伙摸上去冰冷的,冻僵的手指在上面轻轻地触着;为了安全起见,他只得把枪夹在臂弯里。接着,他踮起脚,朝狗睡的屋子走去,一边担心它们受到什么引诱,早已跑开了。幸好,它们都在等待,在寒冷中勉强蹲着,但一看见枪便欣喜若狂、摇头摆尾地致意。他的低声警告使它们悄没声儿地离开屋子,一直跑了百来码,接着就飞也似的窜进灌木丛,兴奋地狂吠。那孩子揣想父母会在床上翻个身,咕哝道:又是那帮狗!然后又昏昏入睡。他轻蔑地笑了。他在越过挡住他家视线的一排树之前,总要回头望那房子。它蜷伏在明亮的高空下,显得很矮小。他转过身,把那两个在室内蒙头大睡的人抛在脑后了。

他得赶紧上路。天大亮之前他得走完四英里呢。一片树叶的孔眼上已染上一抹淡绿色,空气中荡漾着清晨的气息,星星也暗淡了。

他把鞋子甩在肩头,这双草原鞋一百天来沾着清晨的露水,变得又皱又硬。等到夏天泥地烫得受不了时,它们就有用处了。他感到冰冷的尘土钻入脚趾缝,便让脚上的肌肉松弛一下,顺着地形走。他想,我能这样走一百英里哪!我能整天赶路,决不累倒!

他疾速地行走在树叶笼罩的黑黝黝的地上,在白天就看得出那是条路。那群狗在灌木丛低处的小路上窜来窜去,虽然望不见它们,可听得到它们的喘息声。有时一只冰冷的狗鼻子触到他腿上,随后又跑去探寻野兽的踪迹。它们没受过训练,只是一群打猎时散漫的伙伴,经常在他最后放枪之前,已经对悄悄地长途搜索感到不耐烦,跑开去玩耍了。微微颤动的灌木丛泛出淡淡的绿色,等候着太阳将大地和草丛装饰一新,不一会儿,就能在强烈奇妙的阳光下见到它们了——小模小样、野头野脑的一群。

草长到齐肩高,树上洒下银色的细雨。他湿透了,整个身子绷紧着,一阵阵尽打哆嗦。

有一次,他绕到一条有新的动物脚印的路上,随后又后悔地折回来,提醒自己:追踪兽迹的乐趣得留到明天呐。

他沿着田野奔起来,蓦地看到原野怎样开始蒙上蛛网似的曙光。大片大片的黑油油的大土块仿佛被闪光的灰丝网笼罩着。他跨着平稳的大步慢跑,这种跑法是他观察非洲土著而学来的,用缓慢的平衡动作将身体重心从一只脚移到另一只脚,叫人始终不感到疲乏和气喘。他觉得血液在腿部和胳膊内跳动。他为自己的体魄越来越感到喜悦和自豪,最后不得不咬紧牙关,强忍住高呼胜利的强烈愿望。

不久,他跑过了农场的耕田。身后的灌木丛又矮又黑。前方是一大片沼泽地,好几英亩高高的、浅色的草向丝绸般的天空反射出虚幻的微光。在他身边,浓密的草丛被露水压得弯下来,晶莹的露珠在草叶上闪霎。

有一只鸟先在他足边苏醒,转瞬间,一群鸟儿向空中飞去,尖叫着报晓。忽然,他背后的灌木丛中响起了歌声,他还听见远处珍珠鸡的啼声,这意味着鸡将从栖息的树上飞向浓密的草丛了。他就是为它们赶来的,但太迟了。好在他不在乎。他忘了他是来打猎的。他叉开两腿,交替着用一只脚保持身体平衡,双手平托着枪一上一下地举着,好像做即兴体操,还把头抬得碰到颈背,仰望玫瑰色的小小的云朵在金色的湖水般的空中浮游。

突然,一股激情涌上心头,他再也按捺不住了。他跃向空中,高呼狂喊着莫名其妙的怪声。接着,他奔起来,不像刚才那样小心翼翼,而是撒腿飞奔,像一头野东西。他简直疯了,使劲地大喊,因为他感觉到生命的欢乐和青春洋溢的活力。他冲向炫眼的金红色光芒照耀下的沼泽地,世界上所有的鸟儿都围着他歌唱。他跳跳蹦蹦地大踏步奔跑,边跑边叫,感到身子在腾空而起,飘向清新、劲峭的大气中,随后又稳稳当当地落在踏踏实实的脚上,头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在这密密麻麻的草丛中,他随时可能扭断脚踝子,但他不相信会那么倒霉。他像小雄鹿那样穿过灌木丛,跳过岩石,然后蓦地站住,土地在足下忽然消失,脚下一片峭壁,直抵河边。他已经在齐腰的灌木丛中一口气猛跑了二英里了。他喘着粗气,再也唱不动了。他在岩石上探出身去,透过低垂的树枝往下看闪闪发光的流水,他忽然想起:我十五岁了!十五啦!他觉得这些字眼怪新鲜的,以致他越来越兴奋,好奇地重复着,屈指数着他度过的年华,仿佛在数弹子……一颗颗坚硬、结实、完整,每一颗都是璀璨的宝物。十五年来,他享受着这一片沃土和潺潺的流水;无论在暖和或者闷热的晌午,还是此刻清凉如水的时分,他都呼吸着带有挑逗性的空气,那正是他度过的生活呵。

世界上不存在他办不到的事情,绝对不存在!一幕幻影映入眼帘,他伫立着,那副神态就像孩子听到“永恒”一词的时候,想弄懂它的意义,因而脑子里思考起时间的概念。他感到未来的生活是伟大奇妙的,那将是属于他的。热血一下子涌上头来,他大声地说:世界上所有的伟人都体验过我此刻的心情,在这世界上,要是我愿意的话,我要成为怎样的人,就能成为怎样的人;要干什么事,就能干什么事;如果我愿意,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我不能把它变为自己的一部分,我拥有整个世界。我能随心所欲地塑造它。如果我愿意,我能改变将要发生的一切事情:一切由我,由我现在决定。

此刻,他的声音所表达的迫切、真实的心情和勇气使他异常激动,又引吭高歌起来。歌声在河谷间回荡。他停下来,倾听自己的回音,接着又唱,再停,再大声唱。他就是那样!他想唱,就唱,大地必须响应他。

他站了几分钟,喊呀唱的,等待着动听的回音渐次消失。结果,又一阵澎湃的思潮涌来,冲击着头脑,好似有人正在回答他,激励他。河谷里洋溢着轻柔的声波,在河面的岩石间来回撞击。接着,他似乎听到一种陌生的声音。他侧耳倾听,不知是怎么回事,因为这不是自己的声音。他随即探出身子,全身都警觉起来,一动不动。他听到在附近有一种声音,那并非鸟儿的欢唱,或滴水的琤淙,也不是牲畜笨重的脚步声。

那种声音又响了。清晨的寂静中包含了他过去与未来的生活,就在这宁静中,有一种痛苦的声音,而且一遍一遍地响着。这是短促的尖叫声,犹如一个人或者一头动物没有气力尖叫一般。他清醒了,环顾四周,招呼他的狗群。它们并不过来,去忙它们自己的事情了,撇下他一个人。现在,狂想已经消逝,他完全清醒了。惊恐的尖叫使他的心剧烈跳动,他小心翼翼地离开那块岩石,走向一个树林。他谨慎地走着,因为不久前就在这儿看见过一只豹。

他在林子边缘站住,握紧枪,窥视一下,又朝前移动。他边走边眯起眼睛,沉着地四处察看。然后,他正跨出一步的时候,突然踌躇了,脸上露出迷惑的神情,他不耐烦地摇摇头,仿佛不相信自己看到的景象。

在两棵树之间,在光秃秃的黑岩石前面,有一只仿佛从梦境中跑出来的动物,一只长着角、爬起来摇摇晃晃的异兽。他从来没有想象过这种动物。它显得毛皮凌乱,看上去像一只小雄鹿,浑身一撮撮七零八落的黑毛皮胡乱地竖起,下面的肉裸露着……一块块肉在移动的黑影下消失,然后又在别的部分裸露出来。它一直发出短促的低声尖叫,歪歪斜斜地从一边跳向另一边,瞎了眼似的。

男孩这才知道这的确是只雄鹿,他跑近些,又站住,感到一阵新的恐怖。四周的草丛发出沙沙声,喧闹得很。他发狂似的往四面瞧再朝下看,地上黑压压的一片,尽是蚂蚁,生气勃勃的大蚂蚁对他毫不理会,却一股劲儿匆匆地向那一团挣扎着的东西爬去,像一泓闪亮的黑水流过草丛。

他倒抽一口冷气,感到怜悯而又害怕。就在那时,那头雄鹿倒下了,叫声也停了。此刻只听得见一只孤鸟在叫,还有蚂蚁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凝视着不断挣扎的黑糊糊的一团东西,它由于神经颤动而痉挛地抽搐。渐渐地它平静下来。那一团东西还在微微颤动,使人能隐约认出一头小动物的形态。

他想开枪结束它的痛苦,便举起枪,随即又放下。雄鹿已失去知觉,它的挣扎是神经的机械的反抗。但是,并非由于这个缘故他才放下枪的,而是因为愤怒、痛苦、反抗的情绪不断高涨,使他形成一种想法:倘若我不来,它也会那样死去,所以我为啥要干涉呢?在灌木丛中有的是这种事情,而且一直有,生活的过程就是如此:有生命的东西痛苦地死去。他用双膝夹着猎枪,四肢感到无限剧烈的苦痛,而那抽搐的小动物已丧失这种感觉了。他咬紧牙关,轻声反复道:我没法制止,我没法制止。我毫无办法。

他为那头雄鹿失去知觉、不再受折磨而觉得高兴。因此,纵然他整个身心体会到:这就是所发生的事情,这些事情就是如此进行的,他也不必下决心枪杀它。

这是对的——他这时体会到。这是对的,任何事情都不能改变这种状况。

他生平第一次懂得了不可抗拒的命运和客观规律,这一认识把他束缚住了,使他的身心无法活动,他只能说:“对的,对的,生活就是这样的。”这种思想已经渗透血肉,在心灵深处扎根,不会再消失了。他有生以来一直生活在这片广阔的、无法改变的、残酷的草原上,人们在这里随时都会被一块头盖骨绊倒,要不就会踏碎小动物的骷髅。所以,他很清楚,此刻他没法采取丝毫行动来救这小动物。

他感到痛苦、恶心、愤怒。但是他又无情地满足于刚感到的冷漠的心情。他倚枪伫立,注视着那具翻腾的黑糊糊的尸体越来越缩小。在他脚边,小股的蚂蚁在爬回去,嘴里衔着粉红色碎肉。他闻到一种从未嗅到过的酸味。他毅然制住空腹的肌肉无端的痉挛,并提醒自己:蚂蚁也得吃东西呀!同时,他发觉泪水淌下面颊,汗水浸湿了衣服,那是他目睹那只动物的苦痛而流的汗。

尸体越缩越小了,已经认不出是啥东西了。他不知道在发觉黑糊糊的尸体缩小前,时光过去多久了。一点白色露了出来,在太阳底下发光——不错,太阳出来了,才升起的,在岩石上空闪耀。啊,整个过程只有几分钟嘛。

时间那么短促,似乎令人无法忍受,他不禁用以前听到父亲说过的粗话诅咒起来。他大踏步向前去,每走一步就踩死一群蚂蚁,一边拂去衣服上的蚂蚁,直到踏上雄鹿的躯壳,它平躺在矮灌木丛下,只剩一副骨架了;要不是白骨上残留一点淡红色的碎软骨肉,它看上去似乎已在这儿躺了好些年呢。躯壳周围的蚂蚁正在潮水般地退去,螯子里钳满了肉。

男孩盯着这群又黑又丑的大虫子。几只蚂蚁竖立着,用闪烁的小眼睛瞅着他。

“滚开!”他对它们喊,口吻极冷,“我不是来喂你们的——至少现在还挨不着我呢。滚开!”他以为蚂蚁都掉头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