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又是山花盛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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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秋凉玉损1

第24章 秋凉玉损1

随着年龄一年年的增长,十四岁我已经成为大姑娘了。在人群中走动时候,常常招惹路人注目观看,自己也觉得亭亭玉立,又是廖府千金。

康平庄的乡亲们,多数是廖家佃户,那年长顺哥哥十八岁,显得很成熟。爸爸妈妈总是说他心太重。其实他是想生养他的老爹老妈……

又到了北山野花盛开季节,也又到和长顺哥逛北山,赏花季节,清淅记得是立夏前一天,和长顺哥单独出去,那次二姨没有跟着。

北山的山桃花粉红花团,包在绿叶间的维妙,成串山杏花粉白透着香气,招蜂引蝶。人生活在那种环境中,灵魂很自然的溶入山花中!

我两刚走出庄,我挽着长顺哥胳膊,兴致勃勃地把头歪靠在长顺哥的肩上,长顺哥显得有些腼腆的不自然,但又没有办法躲开我。

长顺哥小声说:“小云,这样不好,我是你哥哥,让路人瞧着不好!多大的丫头了?不能还像小时候那样,会让乡亲们说闲话的!”

“我才不管呢!谁爱怎看就怎看,谁爱怎说就怎说,随他去吧!是哥,一辈子在我身边的哥,谁爱生这份闲气呢!”

“小云妹妹收敛点吧!让爸爸妈妈知道,二老会不高兴的!我不能让二老生气,哥不能做廖家不孝子孙……”

那天李姨和妈妈说:“咱家小云好像喜欢长顺,妈妈和二姨说,喜欢好哇!喜欢就给长顺当媳妇儿!”我听到,很高兴。“

“小云,越说越不像样子,你看谁家妹子给哥哥当媳妇儿?乱弹琴!传出去成何体统,让康平庄百姓笑掉大牙的!咱千万别那样,小云妹子啊!”

“唉!长顺哥哥傻了吧?你又不是我的亲哥哥,有什么不可以做夫妻的呢,谁也不会笑咱的。长顺哥哥,我嫁给别人你心里不难过吗?”

“云妹子又说傻话了吧!云妹子真要找了个好人家,哥会高兴的!”

“是不是长顺哥哥不喜欢小云,讨厌小云呢!我是真心的要长顺哥陪我一辈子,难道说这些年长顺哥就没有感觉吗?”

“哥哥喜欢小云妹妹,是从心底的喜欢,但是让哥哥做小云妹妹的恋人,真是很为难屿,哥多希望小云妹妹别难为我呢!”

我对长顺哥说:“哥,我真心的,更不是难为你,咱这样连妈妈都说好呢!别人真没人笑咱,都在羡慕咱呢,咱俩是天下最幸福美满的一对,看到咱都会祝福的!不要怕,大人们都是这样走过来的吗!我们也是大人了!”

后山离家二里多一点,我和长顺哥一步一步的慢歩走着,我怕这段时光既刻消逝。约一个多小时,到了花海般的北山。是二十多年前的北山就是现在那片沙丘,我看见过的植被没有了,二十五年前那里迷人的花海,现在只能闭上眼睛去想象,让大脑一页一页地翻到那页,但没有颜色,都是灰蒙蒙的,和梦里一样……

那时的北山另人想往,浏涟忘返。那是天公作美的一天,天空像漆过油彩那样瓦蓝瓦蓝的。我和长顺哥走进大片山桃树林中,在一棵高大山桃树下,我俩情不自禁地留住脚步,就在那呆呆地欣赏着。

看着盛开的山桃花,从心底升腾出对大自然,对青春美好的眷恋。和长顺席地坐在树荫凉儿下,我轻轻地靠在他身上,又一点点慢慢地躺在他怀里,象喝醉酒一样轻飘飘的,互相欣赏对方看了十几年的脸。

就那样看着,不说话,时间像凝固一样,约过去一个多小时,没有语言的暇想中,感觉是那样美妙。

从五岁到现在的十四岁的十年间,从来没有过这样微妙感觉。我和长顺哥心里都知道,这就是恋爱,是从心底流淌出对对方的另一种喜欢,和以前称兄道妹的情怀是两码事……

那天是从上午和长顺哥在北山,我们俩人一直坐到后半晌。人在恋爱中有一种微妙的感觉,就是饿和渴都能忘去。

长顺哥终于开口说:“小云妹妹,咱回吧,太晚家人会很急的!再等一会儿你又该走不动了,今年哥可背不动你了!”

“哥,都过去六七年的事,怎还记得,那时小妹才八岁……”

对长顺哥从那天起,我百依百顺,起身随长顺哥朝家的方向慢慢走着,怕到家,嫌这段路太短,也是从那时起我就不在长顺哥面前撒娇……

从那以后,凡是天气无风无雨的日子,我都和长顺哥去北山,去南湖,把学习练字时间,放在黄昏后……

妈妈发现我俩走的太近,一天清晨我还没起床,妈妈来到我房间,小声说:“小云,和你哥出去时间别太常,你已经是大姑娘了,注意些别人怎么说,把名声传坏的女人,不好做人!千万控制情感交流边缘,不能发生意外!”

听到妈妈唠叨这些话时候,我心里好像有一种烦感,可是,自己知道,这是做母亲对女儿的关怀,所以烦而不生气。

北山的野花逐渐退落,杂草也一天天高起来,低矮植物被遮挡在底层。这时段的北山也不好玩了。长顺哥又陪我去南湖,欣赏水上禽类,岸边水草,八平方公里多的水面,是水鸟家族乐园,水下鱼类甚多,鸭雁在这里繁衍后代,清晨争相鸣叫声,好不热闹……

“云姐,那时有人扑鱼吗?那么多野生禽类,没有人狩猎吗?”

“小弟,扑鱼的人比较少,也就是现在的刘支书和金山他爹金玉良两人爱狩猎,那时他们也才二十来岁…”

“云姐的青年少年时代多好,有长顺这样男友,真是天下最幸福的人……”

“小弟,你愿听这些吗?”

“当然,这是云姐的幸福时光,姐说出来,是让小弟共同分享……”

又是一天的开始,东旭把听他云姐说家事,已经纳入他几天来的生活程序。自己吃过早饭后,收拾恰当抬脚来到云姐的温馨小屋。自已找个靠近火炉地方坐下说:“姐,把长顺哥的故事讲完讲全吧!小弟喜欢听,真想知道姐的幸福时刻。”

这段故事凤云本来不想说出来,她怕和男友说对另一个男人的爱,东旭在不理解中会有醋意,或者更严重的会要生气的。衡量多日,不讲也不对,和金玉良在一起之前,没和他说过长顺的事,结果是那样。假如东旭也和金玉良一样反映,那么以后的事还用问别人吗!

于是,云姐问道:“东旭,我和长顺的故事还没讲完,你还想听吗?小弟不介意这些,我接着说吧!”

东旭笑着说:“云姐,怕什么?小弟要知道故事全过程,小弟知识浅薄。各方面事知之甚少,********之类书籍,社会上很少发现。在校期间,老师不讲,学生不问,知青点里我又是老大哥,当然就得要有老大哥风范。我希望听到云姐,应该不是薄情寡意的人。”

凤云想果然是这样,男人间也许是有差别的,真要和金玉良一个品行,小肚鸡肠的人性,还是早暴露出来比隐藏很深的好!”

“东旭小弟,你不生姐的气,小弟还愿意听,姐可要接着说。姐从来没和任何人吐露过,只是在心中存留已久,尘封多年美好记忆。”

“姐,小弟怎能生气,姐没把东旭当外人,才能说心里话,东旭只有高兴!”

那是一九四五年初秋的一天上午,天高云淡风轻,已经降过一次轻霜。

只从来到北大荒,这里大自然美妙杰作我都不放过。春季踏青赏山花,夏季南湖看水面禽类与水草,秋季采摘霜点红叶,冻青与黄叶。把这些做成美丽画面,装点家居,大人都很欣赏,我从中得到一种虚荣的心满意足……

天气秋高气爽,我的心情也不错。又和长顺哥哥手挽手地往北山走去,长顺哥背着装标本夹子的口袋,心里的美常挂在脸上。

经过半年多的缠绵,长顺哥已经习惯多了。那年秋季长顺哥已经没有已往的羞怯,行为也放得开。可两人在一起时本该有的亲近,长顺哥一点也不主动,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阻碍他!

长顺哥和我采了一个上午,红色,棕色,姜黄色都采了很多,唯不见杏黄叶片。我喜欢杏黄色叶片,没有它做出来的画面不好看。长顺哥在一棵野桑树上看到上百片,他欣喜的喊着:“小云妹子,快快过来!终于看到了!这株老桑树上多得多,足够你用的了哇!”

我急忙往他身边跑去,不小心跌了一跤,手心被一个枯树茬子扎个洞,鲜血止不住地流出来。长顺哥发现我跌倒,急忙跑过来。掏出手帕把我扎的手仔细包好,包完后又心疼地把我手放在他脸上……

半年多,这是第一次主动用他手以外的皮肤接触我,我一时激动兴奋,在他脸上狂吻。好长时间他不躲,我实在是一种激情地释放!我一直在继续,后来坐在这棵高大野桑树下,开始了我们的初次接吻。那次接吻时间太常了,大约继续两个多小时。这是姐人生中,最早一次品味男女间亲近的感受,美妙极了!

太阳像对我俩的行为,它也感到羞涩,它的光都一点点变的红了起来。太阳最终还是不忍再看下去,躲在西山树林里,慢慢地沉入地下……

我和长顺哥的初吻,一直把这种美妙感受,延续到天暗下来。到了不回家看不见路的时候方才罢休。一步步慢行,到家己是灯火阑姗时。这个阶段家里人已经习惯了我俩的行为,没人注意我俩回家早晚。

方龙叔正在给我们张罗办喜事,新房己经布置好了,爸爸和方虎叔去沈阳大姨家给我置办嫁妆,顺便看看大姐和二姐,还有二姐的对象赵天成。

爸爸在离开沈阳前,告诉二姐和赵天成说:“时局动乱,农村土匪猖獗,选择适当机会,自己在沈阳把婚事办了。不要再拖延,也不要往农村跑!”

爸爸对女儿的婚事,就这么个态度,家里人都知道,爸爸在女儿大事上,就是这样。我和长顺哥在一起缠绵之初,妈妈向爸爸汇报,要爸爸管一管,可爸爸一笑说:“管什么?怎么管?那是她们的自由,咱干吗要干涉?她们快乐,高兴,我就心情舒畅!为什么让他人和自己都不好过?坤洁,你我都是有知识的人,放眼看看世界吧!中华民族老祖宗留下的,也有不算太好的条规,比如:女人小脚好看,家长把孩子脚弄小了,但也弄残废了她,脚是好看了,可是,人没用了,走路东歪西晃的,看着让人撕心裂肺!”

妈妈不曾和爸爸辨论任何事,家里的大事小情都依着爸爸。这是妈妈第一次要爸爸管女儿,妈妈听后很不开心,她怕女儿未婚先孕,但还是听从爸爸意见……

妈妈虽同意爸爸意见,但还是把想法说出来。

可是,爸爸还是哈哈大笑说:“小云和长顺的行为正合我意,明天你找方龙兄弟张罗给小云收拾新房,方虎,你明天和大哥我去沈阳,张姐李姐,今晚看看小云还缺啥?写个单子,找吉日我要嫁女儿了!”

那天妈妈又哭了,哭的并不伤心,夜里二姨问妈妈说:“坤洁,方仁说完你哭啥?”妈妈说:“是让方仁的突然决定乐的,他真想得开,我怎就没想到这些呢!”

那一晚上我乐的一夜没睡意,以后和长顺哥,更是无所顾忌的在一起缠绵,但中华文明传统制约着两颗心,没有把恋爱转化成性—爱。

东旭有点怒气的样子站起来说:“这个长顺太混蛋了!为什么把姐一个人扔下不管?为什么不陪姐慢慢变老?真可恨阴阳两界不通行,否则,我非拽着他袄领子问个明白!让他给姐道歉!至少也该说声对不起……”

凤云笑了,是发自内心的笑,她知道东旭心疼她,才出此混言……

“小弟,你错怪长顺哥了,他从心里喜欢我,不愿意离开我,在临走那天早晨,还亲着我说:“快了!我们很快就能在一起,爸爸把咱的日子定在十月初四。唉!可恨的十月初四,到现在,姐还在等这一天……”

北大荒松辽平原的冬季,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偏僻农村生活气息非常萧条,从大都市来接受农民再教育的大男孩,小女孩,绝大部分知青,耐不住农村的死寂气息,难耐的气氛,艰苦的生活环境。悄悄地回到父母身边。

桃花寨公社,石园三队知青点,每天还炊烟袅袅,这里仍有一位大龄知青,在这过着独行侠般生活的冉东旭,每天用他那两音半的嗓子,哼着京剧《红灯记》里,李玉合的唱段。每天就那么两段台词,还丢头落尾的唱着……

见过他的人,打冷眼,你觉得他很邋遢,再细看,一卷卷的络腮胡须,修的规规整整,刷子眉下边的两只大眼睛,像有一股磁场发出的引力,在吸引着你去欣赏他那张国字型脸庞。你不得不去打量一下他的整体结构,之后,给他的评价,干净,利落,大方,阳刚。常在他身边的知青女孩,喜欢的就是他这点。

东旭急匆匆做了两小时家务,擦净双手,不听约束的两条腿,又把他引到云姐温馨小屋。这是留守在北大荒唯一知青,冉东旭的最高享受。

今天东旭来的晚了两个小时,他的几件内衣,外衣,堆到角落里也有好长一段时日。再不洗就没的更换,也是在不情愿中,挤出来的两个小时。

此刻的东旭,才想起彤彤和英多两位痴情姑娘。没来乡下时候,一家人衣服张彤包下洗涮,来到农村,张彤和赵英多抢着洗。两位姑娘离开他有月余,这些事自己做,方才想起生活中缺少女人,真有些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