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高校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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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强化高校固定资产产权管理的措施

一、规范产权登记工作,提高产权登记管理水平

产权登记作为固定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获得高校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相关资料及数据的主要途径之一,是高校存量固定资产管理流入、流出的重要关口,也是高校固定资产配置的重要依据,在高校办学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过程中,国有固定资产产权登记的意义和作用更加重要。同时,依法履行产权登记也是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审核高校法人资格的重要依据。实践中,要加大力度宣传固定资产产权登记的法律规范和相关知识,提升高校及资产管理人员对产权登记工作的认识水平,培养其依法积极主动地进行产权登记的意识,规范资产产权登记操作程序,依法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高校要以每年财政部门进行的产权登记年度检查为契机,进行固定资产的实物清查、账务核对、处置情况检查、收益汇总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范围,以及高校对固定资产的权利和义务,促进产权关系清晰化;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产权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注重发现实际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对于漏登、少登等情况除督促补登外应依法严格处罚,警醒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注重产权登记的时效性、规范性和法律性;政府部门要建立与高校联网的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随时了解资产增减变动、收益、处置等需要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与高校顺畅沟通,及时履行产权登记手续,也便于管理部门实时掌控高校固定资产状况,开展宏观分析研究,制定决策,推动产权登记管理工作的进步。

二、抓好资产处置环节,完善资产处置管理

对高校国有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以规范为目标,以堵漏为重点,抓好处置条件和方式的审核,强化财政部门作为高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保障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一)加强财政部门对高校固定资产处置管理的力度

1.要规范固定资产处置行为,加强对固定资产处置的监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高校不动产的出租情况,要逐项摸底、确认,纳入监管范畴,对固定资产处置收益要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的管理办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纳入财政统筹管理。

2.要完善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建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动态系统。针对目前存在的固定资产管理力量薄弱,对资产处置行为监管不力的问题,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制度,定期开展常规性检查。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和备案制度,使固定资产处置行为都纳入监管范围,防止脱离监管擅自处置行为的发生。其次,要建立高校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要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全面、动态地掌握高校固定资产的整体状况和变化情况,有效实施监管。

3.要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要加强对评估、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实行备案制度。要规范拍卖收费行为,降低资产处置成本。要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经营质量、经营行为的后续监督管理。要对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国有资产处置服务项目实行必要的检查和抽查,督促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二)夯实高校处置固定资产的基础

高校作为资产占有使用单位要注重抓好固定资产处置之前的资产核实清理。首先做好处置前的清产核资工作,认真组织好实物清查和价值核定,其次在资产处置后,要依据财政部门的核准意见,调整被处置资产的财务账目,依法及时办理资产划转手续和产权变更、注销登记。

三、密切监控经营性资产,切实保障所有者权益

高校固定资产转为经营性用途后,并没有改变其国家所有的性质,更应当在其周转经营过程中,时刻关注投资及其增值状况,维护国有资产的所有权。首先,对经营性固定资产应履行严格的申报审批制度,价值量较大的资产用于经营,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后,报经财政部门批准,从根本上确立资产的国有属性,明确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关系。其次,实施专项登记制度,全面、如实地登记和反映高校经营性资产的数量和价值,建立完整、真实的基础信息资料。最后,要讲求经济效益,对经营性资产收取国有资产占用费或者参与分红、取得股息,由财政部门统一集中管理,专项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并建立健全资产成本效益考核体系,定期评价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效果,监督资产保值增值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