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2012年房价直跌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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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保障房手术 (1)

1998年,中央政府把房地产推向市场,让它承担起拉动消费、刺激经济的重任时,并不想一刀切,所有问题都留给市场,“市长”一点任务都不安排。“市长”分摊的任务是搞经济适用房,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中央的意思还是比较明确的,市场和市长两条腿走路。

但在执行中央决策过程中,市长有些偏心眼,经济适用房变相成为公务员的福利,中低收入阶层给忘到爪哇国去了。

另外,中国改革开放是以西方发达国家为师。发达国家都是市场经济,中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用力过猛,矫枉过正,认为市场这服药方可以包治百病,对保障性住房的关注少了些。

这就导致千军万马都去挤商品房的独木桥的局面,人们拼着老命都想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可惜建房子并不像造冰棒那样简单,只要一架机器及可以无限供应的水。供给远远赶不上需求,成为房价高涨的重要推手。

当我们回过头来审视欧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时,才发现欧美并不是把住房的问题全部推给市场。中国香港、新加坡、美国、日本、法国、瑞典等国家和地区无不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住房保障体制,为经济的发展解除了后顾之忧。

在西方观念体系中,居住权被视为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公民居住权是政府的重要职责。瑞典、美国、新加坡等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为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一个保护伞。

从1946年起,瑞典就明确规定“享有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宽敞的住房条件是国民的社会权利”,这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要为保障国民这一权利而不断努力;美国1949年住房法正式承认“为全美的每一个家庭提供舒适的住家和适宜的居住环境”是国家的目标。

新加坡在独立之初,第一步就是解决住房短缺的问题。1964年,新加坡将“居者有其屋”作为目标,推行住房的自有化。

当中国人醒悟过来后,只好全面开始补课,把所有事都推给市场实在有些简单粗暴,要解决高房价问题,必须让市场和市长两只手都硬起来。

截至2010年,香港共有约73万套公屋住房,超过200万人租住其中,约占香港总人口的30%。居屋单位则超过30万个,住进了1/6香港市民,其中约22万个单位价格低于200万元,是“夹心层”市民理想的选择。目前,在租住公屋轮候册上等待入住公屋的家庭还有超过10万个,他们的平均轮候时间约为19年。

半个多世纪以来,无数个香港家庭都在力求实现“阶梯上升”——小时候住在公屋,大学毕业后挣钱买居屋,再买商品房。

新加坡是政府解决个人住房问题最成功的城市,84%的新加坡人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住房。

若要使政府持续地提供这种公共产品,或者说使住房保障体制的运行具有可持续性,那么就必须考虑政府是否有足够的财政支付能力。这是因为,无论各国住房保障体制中的何种模式、何种手段,都毫无例外地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作为后盾,尤其是需要财政资金的投入,否则就无法实施。

中国的住房保障模式自然需要借鉴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宝贵经验。但中国毕竟不是欧美,欧美已经完成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腰包鼓鼓的,有雄厚的国力作为保障,而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如果为了保障而保障,则可能使中国人背上沉重的负担,所以,建立中国保障性体系,还得掂量一下中国的家底。

不可否认,中国政府的腰包不如欧美,实施住房保障体制有一定的财力基础。

1990年以来,中央财政收入年均增长在20%,2007年的增长是最大的,达到了3241%。即使在次贷危机肆虐的2008年和2009年,仍取得了10%以上的增长。在短短10年中,中国财政总收入成功迈过5万亿元的关口。2010年上半年的财政收入,就达5万亿元。

但政府的财政收入不仅包括显性的税收,还有几条漏网之鱼。

漏网之鱼一是土地出让的收入。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总面积209万公顷,同比增加383%,全国土地出让总价款为159万亿元,同比增加634%。其中,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款133918亿元,占出让总价款的842%。

第二条大鱼则是中国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所创造的利润。除了中央直属的150家央企之外,中国还存在着为数众多的省企、市企、县企、乡镇企业等,这些企业创造了巨额的利润。

2009年,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33922亿元,中国移动、中石油、国家电力、中农工建四大银行等都是超级国企,凭借垄断的地位,获得了超额的利润。除此之外,国有企业还贡献利税19200亿元。

第三条大鱼就是各级部门的净收入。

中国众多的政府部门在为居民提供服务时,并不是无偿的,如办理各种证件、办理相关手续等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区区两个结婚证的工本费就要9块钱?显然,这会产生一定的利润,这部分钱是不进入财政预算的,它将成为部门的费用。

如果将政府摆在桌面上的财政收入,再加上上述三项收入,将在10万亿元左右,在整个GDP中所占的比重并不低。

按理说,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应该顺顺利利的,前面也有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城市的经验可以参照,但中国人似乎有些出师不利。

2010年8月21日,全国保障房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江苏省常州召开。这次会议由李克强副总理主持,银监会、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监察部、农业部等都派了高官参加。

常州会议一方面是检查各省市完成作业的情况,早在2010年5月,住建部与各省市签订了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另一方面也是起到督促作用。

与常州会议继续调控中国房地产有些不和谐的是8月份中国的房价又出现了一些波动,价格又在上蹿。被中央政府寄予厚望的保障房并未起到救火队员的作用。各省市保障房建设的积极性并不高,截至8月,在各省份中做得比较模范的福建省,也只完成了年度计划投资的422%。

各省市的积极性不高的原因在什么地方呢?我们该如何审视中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这似乎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这最根本的原因是什么呢,其实还是一个字:钱。

香港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包括公层和居屋。公屋相当于我们提到的廉租房,纯租赁形式,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安身之所,它的租金为50~60元/平方米·月,为普通商品房租金的1/3~1/4。居屋相当于我们的经济适用房,可以购买。

但香港是以公屋为主,居屋只占较小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香港政府却是小亏的。

以2009年~2010年度为例,房委会公屋租金收入为9923亿港币,薪水、维修、折旧等开支为11685亿港币,二者相抵尚“亏”1762亿港币。

2010年~2011年度,特区政府推行公屋政策的开支预算为104亿港币,约占公共开支总额的43%。

房委会主要通过两种途径补贴公屋,一是按市值出租公屋附属的商业设施和非住宅设施,如商场、铺位及停车场。二是通过各种自置居所计划出售房屋,从中获得可观的盈余。此外,政府也会通过免费拨地、拨出资本和贷款提供资助。

香港已经探索出一条符合市场规律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模式,但在这种情况下,仍是小亏的。

而当我们看内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时,却容易形成政府一定的负担。

目前,广州廉租房租金标准是双特困户1元/平方米·月,普通家庭则按公房租金标准交租,为35元/平方米·月。按这样的标准,保障性住房想做到自负盈亏,实在有些难。

由于经济适用房很容易招致腐败,很难进入中低收入阶层的手里,在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很排斥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很难做到收支平衡,为不增加地方财政的负担,在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之间又增加了一种类型,那就是公租房,就是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租给中低收入阶层,也是针对“夹心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