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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看不见的手 (2)

斯密所处的时代是上流阶层主宰的社会,“上等人”的行为准则就是道德标准,他们认为自己享受荣华富贵是理所当然之事,因为他们的出身好、有智慧,他们瞧不起平民的辛勤劳作,认为那是卑贱的事情,他们把劳动和利益隔离开来,企图完全剥夺劳动人民获得利益的权利,即便分给劳动人民一些微薄的利益,也不过是为了让他们活着,好为贵族创造更多的利益。斯密批判说,贵族们不但自己不劳动,还雇佣大批奴仆来侍侯他们,来消耗从别的劳动者身上榨取的利益。他们的浪费、懒惰、淫荡、虚伪的道德品质却让他们得到了极大的利益,让他们享福作乐;而平民百姓空有勤劳、善良、质朴、诚实的道德品质,却不得不忍饥受饿,生活在苦难之中。可见,一个社会里如果道德沦丧,是不可能让每个经济人得到利益的。为此,他认为,从事生产性劳动、增加社会财富的人,如果让他们的“利己心”得到尊重,有自由行动、自由竞争的权利,那么,人们就可以普遍得到利益,社会就可以增加财富,并在“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实现社会经济秩序的协调。

斯密的道德意识是他提出“看不见的手”的根基,在《国富论》发表之前,他于1759年出版了《道德情操论》(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国富论》可以看做是《道德情操论》姐妹篇,他自己在《道德情操论》第六版的说明中,也提出要写一系列的著作,说明法律和政治的一般原理,不仅涉及正义,而且涉及警察、国家、税收、军备以及其他任何成为法律对象的东西。因此,我们说,《国富论》研究的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经济活动中的道德和法律问题。由于当时平民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由被社会上有权势的人给剥夺了,要想让“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就必须调整社会道德秩序,把自由竞争限制在严格的“正义的许可范围之内”,让社会上的任何人都遵守相同的道德规范,进行平等的自由竞争。

“看不见的手”不是自由放任

从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斯密提出“看不见的手”的初衷不是要让经济活动自由放任,而是为了解放平民阶层,让社会更有道德。可是,一些经济学家片面地理解斯密的“看不见的手”,他们不考虑斯密的整个思想体系,不考察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而只从字面上去理解。如世界著名的诺贝尔奖经济学获得者经济学家萨谬尔森(Paul A. Samuelson)就认为,“看不见的手”就是完全的市场竞争,不要政府的干预,“看不见的手”也会失灵,造成垄断和负面的市场外溢(negative spillover)。事实上,斯密从未提出过“放任”这个词,而他所讲的自由是18世纪被压迫平民的自由,而不是统治者剥削、压迫贫苦人民、浪费社会资源、败坏社会道德的自由。

中国虽然告别了计划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我们不能盲目推崇市场的作用,要消灭那些投机取巧、欺诈、依附权力而获取不义之财的现象。市场经济就像体育比赛,必须有科学的规则,有公正的裁判。只有在道德、在法律的约束下,经济才能健康发展。我国当前正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应当全面地、科学地理解“看不见的手”的理念,让自由竞争处于一个道德的、法制的环境中,用各种法律法规规范经济活动,要确保每个参与竞争者的自由,同时也要避免这种自由竞争给社会和人民造成危害。

中美电价比比看

电价的制定取决于多种因素,如燃料价格、政府补助、政策法规、气候状况等。有些国家对每天各时段的用电量制定不同的价格,以缓解高峰期用电负荷;也有的国家实行阶梯电价,促使人们节约用电,减少碳排放。本文所讲的电价,指的是居民家庭用电的平均终极价格,内含各种税费。为了便于中国读者比较,本文所有货币均换算成人民币元,汇率采用2010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即1美元兑换6.6693人民币元,1欧元兑换9.2940人民币元。

经合组织国家电价下降2.82%

根据国际能源署发布的《2009世界能源报告》和《2010世界能源报告》,2009年,22个经合组织国家平均电价为1.2991元/度,韩国最低,为0.5129元/度,丹麦最高,为2.4376元/度。2009年,24个国家平均电价比上一年下降了2.82%。

数据来源:《2009世界能源报告》第43页,《2010世界能源报告》第43页。

欧洲15国首都民用电价及构成

E-Control和VaasaETT联合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欧洲各国平均电价在2009年第一季度明显下降,同年的第三季度开始缓慢上升,在2010年第一季度上涨幅度较大,从3月份开始保持稳定,到2010年8月电价略有上涨。具体来说,电价指数以2009年1月份为100,该指数在2009年6月降为95.5,2010年8月又回升到102.8。

欧洲15个国家的首都的电价,大多在2010年8月份(相较上月)保持稳定,哥本哈根的电价最高,雅典的电价最低,最高电价是最低电价的2.49倍。

数据来源:E-Control和VaasaETT

各城市电价构成各要素比例差别很大。从这15个城市的平均值看,电价中的能源费用占49%,销售费用占28%,能源税占10%,增值税占13%,也可以说,在居民用电的终极电价中,市场部分占77%,财政部分占23%。

中美电价比比看

根据美国能源信息中心(EIA)于2010年9月15日发布的数据,2010年6月,美国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电价最便宜的5个州是爱达荷州(0.5475元/度),华盛顿州(0.5509元/度),肯塔基州(0.5589元/度),西弗吉尼亚州(0.5749元/度),路易斯安那州(0.5956元/度);电价最贵的5个州是夏威夷州(1.8914元/度),康涅狄格州(1.2985元/度),纽约州(1.2752元/度),阿拉斯加州(1.1284元/度),新泽西州(1.1244元/度)。1996年美国全国民用电平均价格为0.5576元/度,2010年则为0.7550元/度,15年上涨了35.40%,平均每年的复式增长率为2.19%。

美国能源信息中心于2010年1月发布的报告显示,2008年,美国共有124937469个居民户(居民户与家庭户不同,任何有人居住的一处住房构成一个居民户,与婚姻、血缘关系无关),平均每户每月用电量为920度,平均电价为0.7510元/度,平均每个居民户每月支付电费账单691元。居民户用电大分配如下:取暖31%,空调12%,热水12%,照明11%,电脑、电视、游戏机等9%,冰箱8%,炊具等电器装备9%,其他8%。

关于美国的电价,我咨询了美国朋友Jessica,但她自己都不知道电价具体是多少,只是来了账单就支付。因为电费实在太少,感觉像免费,微不足道,也没引起美国人的关注。

根据美国劳工部的最新统计,2009年美国共有130647610名受雇从业人员(不含自雇从业人员),受雇各类从业人员的平均年收入为43460美元,也就是289848元人民币,这是全国所有打工者的平均收入,包括“农民工”。中国从来不进行全民劳动者平均收入的统计,我们按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可以推算出全国7亿多劳动者平均年收入为18000元左右。也就是说,美国劳动者的平均年收入几乎是中国的16倍,而他们的电价是中国的1.5倍。按比例换算,相当于在中国只要3分钱一度电,是感觉像免费。

电价高低的对比

电价高低是相对于居民收入而言的。月收入30000元,电价2元/度也不高;月收入1000元,电价0.5元/度也算高。为了便于比较,本文统一用1000度的电费占全国月平均工资的比重来表达电价的高低,以此衡量居民对电费的承受力。

平均来看,世界发达国家居民消费1000度电的费用占全国月平均工资的6.79%,具体如下:韩国3.19%,美国2.67%,挪威2.29%,法国4.1%,瑞士4.36%,波兰12.35%,芬兰4.24%,英国5.77%,葡萄牙13.44%,日本8.19%,卢森堡5.46%,爱尔兰6.63%,荷兰6.94%,奥地利7.14%,意大利11.13%,丹麦10.68%。目前在中国这一数字是3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