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体育运动体育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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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体育教学活动中的教师和学生(4)

影响学生学习的因素可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种。其中内部因素又可分为认知因素和非认知因素,认知因素包括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与学习准备。

(一)影响学生学习的内部因素

⒈认知结构的迁移对学习者的影响。人类的学习,尤其是学生的学习,通常是有计划、有系统地学习,新的学习总是以原有的学习态度为基础。原有的学习状况,从认知心理学角度讲,即是原有认知结构的特征,而原有的学习状况,对后继学习都会产生影响作用,这就是迁移的影响。先前的学习,对后继的学习影响是倾向迁移,而后继学习对原来的学习也会产生积极影响,这种影响称之为逆向迁移。人头脑中的知识结构,即认知结构,通过迁移影响学习者的学习,如原有的认知结构,利用固定的观念,即后继学习产生积极的正迁移,对新的认知的学习与保持,都会产生积极影响,反之亦然。

⒉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与智力个别差异对学习者的影响。认知发展、智力个别差异、认知结构的变量,从本身上将迥然不同。认知结构是学习者的直接结果,而智力个别差异是学习者个体自然成熟、个体的日常经验与学校共同作用的结果。人的认知发展是有阶段性的,具有阶段性的发展特点。学习者认知发展水平会直接影响学习准备程度的高低,影响原有的知识水平和原有的心理发展水平对新的学习的适应性;同时,对学习者学习内容的深度、方法等都会产生影响。例如,小学生的认知发展会使直觉的理解变成抽象的关系。所以,小学生学习的知识内容、施教的方法也应该体现具体的直观性。而智力发展个性同样也会影响学习者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研究表明,学生智力情况不仅影响学习者所接受的知识量,而且还影响他们学习质量。一般说来,智力发展水平高的学生,往往形成学习定势速度较快,也较容易领会解决问题的策略,学习过程也较为持久。

⒊影响学生学习的非认知因素。非认知因素主要是指那些不直接参与认知过程,但对人的认知过程又起着始动的定向引导、维持和强化作用。包含着引导人们兴趣、情感、意志和人的性格等诸多方面的心理因素,他们都会对学习产生影响。

(二)影响学生学习的外部因素

影响学习的外部因素,主要是学习者所处的学习环境对学习的影响,包括:社会大环境、学习内容与安排、教育工作者工作特征等。

学习的环境。就学习者所处的社会与群体环境来说,主要是指班级情况及其学校班风、校风等,对学生产生一种学习亲近感,从而刺激其学习动机等非智力因素,促进其学习。而一个轻松和谐的班级,则会令学生在愉快的情绪下自觉接受学习。相反,如果一个班级笼罩着敌意或嫉妒,则会给学生带来心理上的负担甚至会产生对学习的萎缩和消极态度。前两种环境中学生只要适应了竞争环境,并在竞争中相互帮助,积极进取,则不仅促进同学们之间的交流和相互帮助,还会产生一种社会性的大团结,对学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社会需求直接影响学习者所选择的学习方向;性别的不同,也直接影响学习者的需求;家庭环境对学习者的影响也很大。

学习的内容。学习者的学习内容,即教材和课程安排会对学习者产生影响,如学习的难度、学习内容的内在逻辑性、学习内容的内在结构都会对学生学习造成影响。同时,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教师的认知能力,对学科知识掌握程度,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方法的选用、教具的设计及个人的讲课水平和风格等都会对学习者产生影响。而教育者的教学素质、业务能力素质、性格特点等也直接影响着学习者的态度。

由此可见,影响学生的学习因素是多方面的,也是多因素的。人的学习是受内、外因素制约的,因此,利用内、外因素的影响作用,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教师和学生在体育教学活动中的地位和关系

体育教学作为一个过程由许多因素组成,其基本因素有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人际关系和传播媒介等。其中人际关系(即教师与学生)是体育教学的主体,教师、学生组成了体育教学系统中的人的因素。他们在体育教学活动中各处于什么地位,他们的关系如何,会给整个教学活动以不同的深刻影响。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一直是近代和现代教育史上讨论激烈的一个问题,直到教育改革日益深化的今天,这个问题仍然是困惑许多教育工作者的一个大问题。

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师生间的基本活动大致包括教师的教、学生的学、师生交往、生生交往等四种。这四种活动又可按其性质的不同而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教师与学生的认识活动,即教师教的活动与学生学的活动,这一方面的师生关系主要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关系,即主客体关系;二是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人际接触、人际沟通活动,即师生交往活动,这一方面的师生关系主要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关系,即人际关系;三是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人际接触、人际沟通活动,生生交往活动,这也是属于社会学意义上的关系,但与师生之间的关系相比,有其特殊性。这里我们侧重于对教学活动中师生关系的考察。

一、师生间的主体与客体关系

(一)主体与客体

关于教师和学生的地位和关系问题,争论最多的是教师和学生谁是主体谁是客体这个问题。为了更好地理解主客体关系,首先应弄清楚主客体关系的含义。主体与客体是认识论上的一对范畴,主体是指时间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有目的的承担者,客体是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主体和客体是一对关系范畴,是就具体的活动而言的,离开具体的、现实的活动,就无所谓主体与客体。

活动中的主体具有主体性,主体性包括自主性、能动性、主观性等。其中自主性,是指活动的自我决定性,其主要表现有三个方面:;第三,活动的主体只能是人,而不可能是其他事物。但是从事活动的人未必是主体,只有自主地进行活动的人才是主体。

客体是与主体相对而言的,是作为主体的人的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主题所欲认识、改造的对象。客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其他事物。

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①两者是互相规定的。离开客体,也就无所谓主体;离开主体,也就无所谓客体。

②主体是活动中的主导,是活动的目的之所属;而客体是为主体服务的,是作为主体实现目的的条件和手段而存在的。主体正式通过认识和改造客体来展现自己的本质力量,来丰富和发展自己,以实现自己的价值。

③客体对主体具有制约性。客体是对于主体来说的客观存在,主体以客体为对象而采取的活动,受到客体的制约,必须符合客体的特点,遵循客体固有的规律,才能获得成功,实现主体的目的,满足主体的需要。

(二)历史上几种教师学生观

⒈“教师主体、学生客体”说。这类观点认为,教学过程是教师教授和影响学生的过程,教授和影响活动的执行者是教师,而学生是作为教授和影响的对象而存在的,所以主体只能是教师,客体是学生。那么,教师通过什么来影响学生呢?是教材,所以教材是主体(教师)作用与客体(学生)的中介。这类观点可称为“教师中心论”。

⒉“学生主体”说。这类观点认为,教学过程是学生进行的认识活动,从而获得发展的过程的认识活动的承担者显然是学生,因而,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学生的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教材,因此,教材是客体。那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呢?对此,持此观点的人又有两种不同的见解;一是认为教师起辅助作用,即辅助作为主体的学生,围绕学生转,这就是“学生中心论”;一是认为教师起主导作用,而学生所得的主体地位乃是教师主导下的主体地位,这就是在国内广为流行的“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说。

⒊“学生双重地位”说。这类观点认为,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是教师影响和教授的对象,就这个意义来说是客体;同时又是学习活动的承担者,就这个意义来说是主体,因此,学生在教学中即是客体又是主体,处于双重地位。这类观点主要包括两种具体观点:第一种具体观点中:就教的活动而言,教师是该活动的承担者,因而是主体;学生是该活动的承受者,因而是客体;教材是中介。而就学的活动来说,学生又是主体,教材是客体,所以学生处于一种双重地位,而教师永远是主体。第二种观点是:教师与学生互为主客体。一方面,教师在影响学生,在此,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另一方面,教师又是学生认识、影响和学习的对象,在此,学生是主体,教师是客体;至于教材,则是教师影响学生的中介,是学生学习、认识活动的客体。

⒋“教师和学生都是主体”说。这类观点认为,教师和学生都是人,他们都能有目的、能动地从事各项活动,都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教材是客体。这类观点又主要包括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教学过程包括教与学两个方面的活动,在教的活动中,主体是教师,客体是教材;在学的活动中,主体是学生,客体是教材,所以教师与学生是两个平行性的主体,故称“平行主体”说。第二种观点认为,虽然教学过程中包括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两个方面,但教与学在目的、对象、手段上是共同的,因而是复合在一起的,教师与学生是复合主体,教材是客体。第三种观点认为,教师与学生都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他们面对共同的客体即教材。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一种交往活动,他们在认识论上的关系是主体间关系,即主体与主体间的关系,这就是近年来有些学者提出的“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主体间性”观点。

(三)体育教学活动中,如何考察体育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⒈主体与客体是一对关系范畴,是就特定的活动而言的,而体育教学中的活动是具体而复杂多变的,因而主客体关系是具体的、复杂多变的,不能用一种简单的模式去概括。

⒉体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只是教师与学生在认识论意义上的关系,因而知识在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这一范畴内存在。就学生的学来说,学生是认识主体,在这一认识过程中,除了学生主体之外还允许有一种超主体的“教师主导”力量存在,否则,就失去了认识论的意义了。因此可以说,“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只是一句教育口号,而不是教育中的一个理性问题。就教师与学生的交往活动来说,无所谓主客体关系。

⒊在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具体活动中,谁是主体,谁是客体,关键看谁是活动目的的确定者、活动过程的支配者。例如就学生来说,他(她)是活动主体,主要取决他(她)是否确定或参与确定有关活动的目的,是否决定或参与决定有关活动的过程,如果是,则为主体;如果不是,则为客体。

⒋判断学生是否确定或参与确定有关活动的目的,是否决定或参与决定有关活动的过程,要以事实为依据而不能以“应该怎样”为依据,即应该作事实判断,而不能作价值判断。

总之,教师与学生的主客体关系是很复杂的。就教的活动而言,主体当然是教师,学生是客体,教材是中介。这里,学生势必影响教师的教,但这种影响乃是客体对主体的影响。就学的活动而言,本来的情况应该是:主体是学生,因为学生是学习这种认识活动的执行者;学习活动的对象即客体是教材,同时老师也在一定意义上是学生的客体,这是指教师身上供学生学习的那些特征而言的。但实际情况就复杂得多了,在有些情况下,学生确定学习目标,决定学习,或与教师共同确定、决定,因而是单独的主体或与教师共同构成主体;在有些情况下,学习完全附属于教师的教,学生对所从事的学没有自主性,虽然有所活动,但这种活动实际上是客体在主体的作用之下产生的活动。就像别的物体在人的作用下产生的运动一样,尽管表现出人作为客体时与物体作为客体时相比较的一些特殊性,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仍然是客体,因为学生的主体性被老师所替代,这可称为“主体替代”。

(四)体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地位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