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生个聪明小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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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糖尿病患者妊娠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哪些影响?

糖尿病患者孕妇,其中多数为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如果血糖控制不满意,可能产生许多危害,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母体高血糖有致畸作用。在确定妊娠后,即末次月经6周后才开始控制糖尿病是不能防止胎儿畸形的。如胎儿脊柱裂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畸形形成于妊娠第6周;肾畸形见于第7周;心脏畸形见于第8周。德国的一个统计资料表明,妊娠8周后才加强治疗控制血糖的孕妇其胎儿畸形的发生率是妊娠前即开始加强治疗的孕妇的9.4倍。

糖尿病女患者妊娠易发生酮症及低血糖并发症。只要尿酮体阳性而未及时处理,胎死宫内率可达50%。

妊娠时糖尿病血管并发症和视网膜病变、肾病病变等发展加快,严重的可导致失明和肾功能衰竭。

产科并发症明显增多,如羊水过多,为一般孕妇的7~20倍;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的发病率为一般孕妇的2~8倍。

妊娠6个月后,母体高血糖可导致胎儿胰腺B细胞(分泌胰岛素的细胞)肥大,产生胎儿高胰岛素血症,其结果将导致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伴黄疸的肝发育不良以及呼吸窘迫综合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