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中国农村的历史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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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32 九品中正制度下的魏晋门第

汉代士人虽然读的是经书,讲求的是儒学,有很好的仕宦机会,也为宗族亲人所接受,然而他们是不是真正能获得社会的尊重,仍是另外一件事。他们也不一定比一般庶人地位高,任何一个庶人,只要读经讲儒,也就成为士人,可以参与这个圈子,士庶悬隔全然是后来的事。汉末宦官得势,朝政日渐败坏,在朝中少数名士的领导下,有不少在朝或在野的士人,与部分太学生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团体;始则评论人物,进而批评政治,最后则抨击当道的宦官。这时,宦官不但已经拥有了政权,也拥有兵权和司法权,他们忍受不了别人对他们的正面批评;桓、灵之时,终于爆发了东汉历史上有名的党锢之祸,不少朝野才俊之士遭到杀害或禁锢,却也换得了社会对士人的新评价。

政治黑暗腐败,带来了社会的不安和普遍的动乱,天下陷入分崩离析的局面。经过一段时间,战争虽还在继续进行,形势已日渐明朗,巴蜀为刘氏所有,江东为孙氏所有,而中原一带,则为曹氏所有。曹操名虽汉相,实夺朝政,献帝不过傀儡。东汉的最后一年,即献帝延康元年(二百二十年),吏部尚书陈群,为了选用人才,规划了一套九品官人法。一千多年来,都认为汉末动乱,衣冠士族到处流散,四民错杂,汉朝地方察举的条件不复存在;朝廷用人既不可能再行汉制,只好另采他法,九品官人之法,因而产生。清代以后,有些学者或认为汉朝察举有了弊端,或认为受到清议的影响,才产生了这套制度。

九品官人法的大致内容,是由朝廷选择贤能且有识鉴的朝官,来兼任本籍的大小中正。小中正将他们本籍的未入仕青年,分以九品,判其等第,经大中正、司徒加以核实,交吏部任用。因此这种制度,又被后人习称为九品中正制。一个青年,起家官品的大小,全依据中正评品的高下而来;而起家官品的大小,又影响其未来升迁前途极大。

从表面上来看,这是一个很理想的制度,将负责推荐的与负责任用的分开,矫正了过去两汉察举全然操诸一人之手所造成的弊病;且由本籍人来加以评品也合乎过去乡举里选的精神。然而,此一制度的关键在中正;他们的评品,决定了受评者的一生。他们虽然只负责品评本籍的青年,然而在朝廷做官的大小中正,对本籍的青年所知自然极其有限。他们充其量只认识、接触到一些同为朝臣,平时常相往来的同乡子弟,对这些人的评品自然就高了;而其他本籍的青年,也许根本被遗漏;即使不遗漏,评品也不会很高。况且,在九品官人法中,对于评品,根本没有具体的标准可言。中正负责推荐,吏部负责任用,如果所用非人,两方面都没有责任;其他与选举相关的官员,自然更没有责任可言。比较起来,两汉的察举,多少还有较具体的标准;虽然公卿守相自相察举、自相任用,所凭的却是社会公论,而非如中正之但凭一己好恶;且若所用非人,他们还得负起连带责任。而今则一切决定于中正一人,有无比的权力,却无丝毫的责任。本来,在朝为官的,多属士族;能够担任大小中正兼官,或司徒、吏部等与选举相关之职位的,士族所占的比例更大。在九品中正制度之下,士族子弟自然也就占尽便宜。曹魏实行此一制度不久,夏侯玄就向当政的太傅司马仪提出他的不满来。一直到晋初,不但不断有批评责难,而且愈来愈激烈。晋武帝初年,段灼指出在九品中正制下,能够得到上品的,不是公侯的子孙,就是当道的兄弟;出身不高的才俊之士,自然就被埋没陆沉了。刘毅更是慷慨陈词;在他的奏疏中,最常为后人所引用的,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两句。大家一致公认,这一个制度,只是在战乱之际,过去选举的条件已不复存在,为了用人,所采取的一套权宜办法,并非经过深思熟虑,然后制定的万年大法,莫不主张早日废止,恢复过去的乡举里选。但是这一制度虽受到不少批评责难,却一直沿行不改;因为对于人多势众的士族来说,这套制度对他们十分有利,自不愿改变。我们可以说,九品中正制度,不一定是造成魏晋门第的原因,然而其对门第之取得选举上的特权,提升他们的政治地位,有着极大的帮助,而加速了门第的发展,是可以断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