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包拯
14646200000010

第10章 传奇不胫而走

端州流传了许多有关包拯的传说,这与他为官清廉和治端有方有莫大的关系。民间传说经历百代千年,愈传愈神奇,包拯也渐从凡人走上了神坛。

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时包拯治理端州不足三年,端州“地方千里,不识盗贼,夷无叫嚣,水疍山瑶,熟化奔走,恩威并著,岁乃太和”。之后他奉调上京,离开端州,端州百姓依依难舍,相送江边,挥泪惜别。包拯为官的公正廉明有口皆碑,一些民间艺人很快就编出了传奇故事。由于包拯“命制者方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的清风廉政,最早在百姓中流传开来的就是掷砚成洲的故事。

故事说的是包拯离任时,端州制砚工匠有感于包拯限征贡砚之恩,要送一方端砚表示谢意,又怕包拯不肯收下,便悄悄将端砚交给其家人包兴,嘱包兴离开端州再告诉包拯。包兴推辞不了,便收了下来。包拯的船到了羚羊峡口,突然乌云密布,风浪骤起,船不能前行。包拯怀疑有人藏私挟带,便严加询问。包兴只好拿出端砚,说明原因。包拯感激端州百姓的爱戴,接过端砚向端州方向遥拜,谢过父老乡亲的深情厚意,然后说不能开此先例让后来者效法,语毕毅然将砚台掷向江中。砚甫落江,顿时云开日丽,风停浪止,航船破浪前行。包拯的船过去之后,沉没江底的端砚化成一个绿洲,后人将之称为砚洲。包裹端砚的黄绫布落在了离砚不远处,也化为一个小沙洲,称为黄布沙。

包拯的“不持一砚归”实有其事,而“掷砚成洲渚”则是传说,不过年深日久,连端州人也将两者混为一谈,甚至有的历史研究者也分辨不清,作为史实记录到书中。

清乾隆年间,有位举人姓莫名元伯,字台可,号善斋,高要水边人氏,曾任番禺训导。他在《砚洲怀古》五言律诗中,将一位贪官和包拯作对比,一弹一赞,极尽嘲讽:

一笑解行箧,沧波信手投。臣心真似水,天意忽成洲。沙月淡相映,秋江澄不流。当年杜万石,曾此泛归舟。

诗末句有注:“宋时有杜某刺端州,贪取端砚,人号为杜万石。”这位杜某名懿,宋神宗时曾任端州知州。他贪婪成性,巧取 豪夺端砚无数,端州的制砚工匠敢怒而不敢言,背地里给他起了个绰号杜万石。诗说这位贪得无厌的州官,得知包拯曾经在羚羊峡掷砚江中,竟然泛舟去打捞,真是讥讽得入木三分。

在日常生活中,常事为多,奇事罕见,人们将常事传为奇事,必然是这“常事”极不寻常。端州留传的包拯传奇故事,传得出神入化,却事事能与包拯在端州的卓著政绩联系起来,让后人能够从传说中窥见当时的历史风貌。端州流传的包公传奇大致可以分三类:包拯在任时,带领百姓筑堤防洪,排沥屯田,开挖七井,根治瘟疫,有关此类的传奇故事有“包公锁蛟尤”、“黄岗山下锁孽尤”、“包公收妖”、“铁树开花”等,为第一类。包拯在端州勤政爱民、为官清廉,就有了“包公掷砚化渚洲”、“龙的珠宝”、“龙头化作披云楼”、“龙头虾井”等传说,这是第二类。包拯办事公正、执法为民,就有了“包公巧破血衣案”、“包公审石头”、“包公井”、“包公审闷水湖”、“包公‘入阴间’”、“包公为蟛蜞申冤”、“填拐命”(拐,即青蛙,岭南人称蛤拐)等传说,这是第三类。

李护暖在《肇庆包公传说及其蕴涵》一文中作了详细的探讨,在此概括如下:第一类是包公为政清廉的传说。“包公掷砚”是最有代表性的一个。这个传奇盛传不衰,是因为它牢固地植根于史实,以史实为基础增加了浓重的神话色彩。而当地人却从来不以之为荒诞,确信砚洲就是包拯掷砚变成的,还在那里建起了包公楼。人们络绎不绝去瞻仰、朝拜、怀古。史实与神话在人们心目中达到了无间的融合。

第二类是包公降妖安民的传说。最有代表性是“黄岗山下锁孽龙”、“包公收妖”等。前者说包公发现一团白气和一闭黑气在空中相斗,知道是真龙和妖龙斗法,如果不打败妖龙就会发生洪灾,端州就会被淹没。于是他把锁链交给一个渔民的孩子,教他潜入羚羊峡水底锁住妖龙。后者说在府署前的水井中,包公也锁住了一个水妖,端州人称此水井为“包公锁妖井”。后者在许奉恩《里乘》和袁枚《子不语》都有记载。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类传说中,都没有说包公把妖怪杀死的,而只是将妖怪锁住,这里反映的意义是:不论是坏人、贪官污吏还是自然灾害,都是不能一劳永逸地消灭掉的,一不留意,他们就会重新出来为害。

第三类是包公明察破案的传说。它可分成两类,一类是没把包公神化的,如“包公审石头”,说的是端州城郊有一个十多岁的小男孩,他卖完糍粑回家途中,坐在一块石头上睡着了,醒来后丢了卖糍粑的钱。包公借审问石头招来看客,偷钱的人也混在其中。石不能言语,包公让大家拿出铜钱帮助小孩,并将钱投入水罐。小偷投入的钱因为沾有糍粑上的油,水面泛起油花,遂被包公识破。这类是包公巧智破案的故事。还有一类则把包公神话化了,如“包公入阴间”,说的是他发现一妇人哭丧时装作悲伤,觉得跷蹊,便走入阴间,找妇人死去的丈夫问明真相,才知妇人谋杀了亲夫,于是将其绳之于法。此类传说描述的包公能够出入于地府,具有超人的能力。

乾隆年间,袁树任肇庆知府时,记录了一个传说:过去有一位知府,一日 他的管厨人喝醉了酒,登上乌台(包公审妖怪的地方),揭开瓦往下偷看,竟中黑气身亡,而知府也发了疯,最终被撤职。袁树把听到的传说写信告诉了他的堂兄袁枚,袁枚读信后十分愤怒,回信说,如果真有其事,“则楼神不法甚矣,断非包公旧迹,弟何不拆而焚之”。此事亦载于袁枚《子不语》一书。

相传端州州署有包公大堂,是包公办案的地方,历代一直都被小心保存着。清末民初文学家、翻译家林纾(林琴南)在《铁笛亭琐记》中记载:“广东肇庆府,宋包孝肃出守地也。今其大堂尚存,双扉紧闭。历朝太守至此,必焚香礼其门外,加以封条……有人窥堂中,则积墼(土坯)为公案,左右有数厨,其上皆放古牍,尘封径寸,草生没踝……屋亦渗漏,惟久久不塌……所奇者,木架之旧牍,在潮湿之老屋中,胡以仍存……意孝肃尚有神灵呵护其间耶?”

端州这些出神入化的民间传奇,在包拯离任不久便陆续出现,比之其他地方包括开封帝都都要出现得早些。其他地方流传的包公故事、传奇,多在包拯去世之后才出现。包拯的民间传奇,最早也是出于端州。端州的传奇故事与后来在全国流传的包公传说也有着明显的区别,端州的包公传说都和包拯在端州的政绩关联,是在历史真实的基础上进行想象虚构的。因为端州地处岭南,较为偏远,传奇故事也就只在当地流传,很少被文人墨客收集到书籍中去,因此也就能够原汁原味地保留下来,形成端州独有的特色。元朝关汉卿等编撰的杂剧,如《包待制三勘蝴蝶梦》,稍后出现的《百家公案》、《龙图公案》,至清朝出现的话本和小说如《七侠五义》等,包拯已经是以“包待制”、“包龙图”的京官身份出现了,而端州的包公传奇仍然大部分称包公、包青天。

端州后期出现的包公传奇,也受了外来文学艺术的影响(也可能是外来文学艺术受到端州包公传奇的影响)。如《包公审石头》,就与昆剧《十五贯》况钟智审篓阿鼠异曲同工。《十五贯》也是根据传奇故事改编而成为戏曲的,民间艺术难免会相互借用和改造,但却强烈地体现出地方特色,寄托着地方百姓的理想和愿望。端州的包公传奇就具有这种鲜明的地方个性。一般来说,平民百姓对打官司都是害怕的,万不得已决不会对簿公堂。他们关心的只是自家的农家事,希望年景好些,赋税少些。所以公案类的包公传奇,端州比之其他地方相对逊色,而为官清廉、锁妖降怪的端州包公传奇,就比其他地方显得更精彩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