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品三国(上)》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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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韩嵩有否被囚?

“于是刘表便派韩嵩到曹操那里探个虚实。韩嵩回来后,‘深陈太祖恩德’,刘表怀疑韩嵩背叛自己,要杀他。只不过查来查去查不出什么问题,这才作罢。

——《品三国》第176页

“最后查不出韩嵩的问题,还是将他囚禁起来,直到曹操拿下荆州后才被放出。”

——《品三国》第177页

“《三国志·刘表传》说,当时蒯越、韩嵩、傅巽(音训)等人都劝刘琮投降。”

——《品三国》第183页

易中天教授此处所说韩嵩的故事,都是史有所据,无可挑剔。但令人难解的是,虽为史据,却互有抵触。前条说刘表查不出韩嵩有通敌嫌疑,这才作罢,中条又说韩嵩被囚,至曹操下荆州(首府襄阳)时才被放出,后条却说曹操未至荆州时,继任刘表为荆州之主的少子刘琮聚众会议,韩嵩竟也与蒯越、傅巽等参与合计降曹。难道他是从囚禁中出来议事,议事后又被囚禁的?

当然不是。

按,易教授所引刘表为囚韩嵩事,当见于刘宋范晔《后汉书·刘表传》,现将相应三段节录如后:

(一)“表大怒,以为怀贰,陈兵诟嵩,将斩之。嵩不为动容,徐随临行之言。表妻蔡氏知嵩贤,谏止之。表犹怒,乃考杀从行者。知无它意,但囚嵩而已。”

(二)“会曹操军至新野,琦走江南。蒯越、韩嵩及东曹掾傅巽等说琮归降。”

(三)“及操军到襄阳,琮举州请降,刘备奔夏口。操以琮为青州刺史,封列侯。蒯越等侯者十五人,乃释嵩之囚,以其名重,甚加礼待,使條品州人优劣,皆擢而用之。”

按,范书所据有二:

(一)见自《三国志·魏书·刘表传》裴注《傅子》:“表妻蔡氏谏之曰:‘韩嵩,楚国之望,且其直言,诛之无辞。’表乃不诛而囚之。”

(二)见自《三国志·魏书·刘表传》:“越、嵩及东曹掾傅巽等说琮归太祖。”

(三)同上,曹操以刘琮为青州刺史,封列侯,并以韩嵩为大鸿胪。

陈寿《刘表传》里原本是没有与韩嵩有“不诛而囚之”字样的:“表疑嵩反,为太祖说,大怒,欲杀嵩,考杀随嵩行者,知嵩无它意,乃止。”可证当时刘表虽然发了一顿脾气,但经过调查分析后,弄清楚了,也就算了。韩嵩于是没有被囚。由此接着就有同传出现的,在曹操未至荆州时,“越、嵩及东曹掾傅巽等说琮归太祖。”这样故事就理顺了。

陈寿的《三国志》与韩嵩本说得顺理成章,有头有尾。此处却因范书将意思见悖的裴注《傅子》穿插、拼凑而被搅乱了。所以清史学家何焯说:“《魏志》云,知嵩无它意,乃止。是则嵩未尝见囚,实劝琮降也。封者十五人,焉知嵩不在其中?范书兼采《傅子》弗诛而囚之说,后又补释嵩之囚一语,而仍陈氏越、嵩及东曹掾云,乃不觉违反也。”(引自《三国志集解》)

可见,《傅子》所被“囚之”,当不可信。

范晔《后汉书》这段文字的拼凑之误相当明显,以致史事矛盾,清乾嘉学派于是作了考辨。在此之前,《三国演义》亦是采纳了范书所说的部分。《演义》第二十三回《祢正平裸衣骂贼,吉太医下毒遭刑》,为刘表怀疑由许都归来的韩嵩“怀二心耶?欲斩之”。但经蒯良解说,仍赦之,还算是从陈寿说。只是在第四十二回《张翼德大闹长坂桥,刘豫州败走汉津口》,忽而突出有曹操在江陵“释韩嵩之囚,加为大鸿胪”10个字。

易教授当然摒除了《三国演义》的所叙史实前后抵触,但似仍陷入了范书的不慎怪圈。是邪!非邪!本篇小题小作,仅供参考。

〔延伸阅读〕

叶剑英《远望》七律

1965年10月16日,《光明日报》发表了叶剑英的一首七律《远望》。当诗写成后,他将诗呈送毛泽东,请批改。毛泽东阅后大为赞赏,除了将原诗题《望远》改为《远望》外,只字未动,随即推荐给《光明日报》副刊《东风》:

犹患元元忆逝翁,红旗缥缈没遥空。

昏鸦三匝迷枯树,回雁兼程溯旧踪。

赤道雕弓能射虎,椰林匕首敢屠龙。

景升父子皆豚犬,旋转还凭革命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