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一口气读懂道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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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修身养性,积善成仙

个体生命是线性的,面临的常常是只能非此即彼的选择,因而,困境自人类有意识以来便困扰着人类。尤其是价值、意义问题,一直与人体意识如影随形。对于这一困境,《老子》曾明白地揭露出来:“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之相生,难易之相成,长短之相形,高下之相倾”,“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美丑、善恶、宠辱这些价值判断,何曾与个体生命有须臾分离呢?可以说,寻求个体生命价值从根本上是个体生存与群体生存之间的矛盾处理。一方面是注重群体共存,君子疾没世而不名,另一方面是遗世而独立。无疑,无论采取哪一条路线,都失之偏颇。而道教则把二者进行了巧妙的统一,一个最重要的表现就是积善成仙。尽管每一种宗教都是劝人行善的,但道教的特点在于把行善爱人与利生相结合。《老子想尔注》认为:“积善成功,积精成神,神成仙寿,以此为身也。”积精和积善都成为成仙的“身之宝”。

对这一点,唐代道士施肩吾作了进一步说明:“寿者,以法修其内,以理验其外。修内则闭精养气,安魂清神。形神俱妙,与天地齐年。炼神合道,超凡入圣也。验外则救贫济苦,慈物利人,孝于家、忠于国、顺于上、悯于下,害不就利,忙不求闲……苟不达养寿之宜,安得内外齐成乎?”

在好生恶死上,天和人是一致的,“人所恶,天亦恶之也。人所爱,天亦重爱之也”(《太平经合校》卷117)。生存是一种值得追求的快乐,因此,利他人之生存,利万物之生存,为天而乐,就是符合天道的精神,就是善事。维护群体共存,当然善莫大焉。同时,乐善得善,乐恶得恶,陆修静在《道门科略》中所谓“若救治天下万姓,扶危济弱,能度三命”。

道教把行善作为神仙必备的素质。葛洪在《抱朴子》说:“立功为上,除过次之。为道者以救人危,使免祸,护人疾病,令不枉死,为上功也。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也。”并具体地补充道:“人欲地仙,当立三百善,欲天仙,立千二百善。”宋代道教劝善书《太上感应篇》更说:“积善,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稍后的全真教把帮助他人,拯救贫苦有难的穷人等善行称为“真行”,进一步密切了行善与成仙的关系。

在群体社会中,所谓善,即是对共存的贡献。道教所推崇的积善成仙说,从深层次上涵纳了个体生存与群体共存之间的矛盾,有效地让个体从心灵到行为克服了利我和利他之间的困难处境。它既能够满足个体自身对生命价值的追求,也能够满足群体对个体的生命价值关注,故而,从某种意义说,道教神仙思想的这一内涵,对于整合社会伦理,促进社会安定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由以上的分析,不难得出,对于个体生命而言,神仙既是外在的也是内在的,它既是生命的目标,也是生命自身最完满的体现。从外在的对象化角度来考察,神仙是个体生命的精神对应物,而从内在的体行性角度来考察,神仙则是个体生命最具价值的表现方式。神仙思想的最主要意义在于,它能够激发个体生命唤起想象,从而创造出更为新颖、更具韵味、更富吸引力的境界,并因此把人带入意义更加充实、内容更加丰富的存在。神仙思想所具有的独特的超越功能和整合作用,亦能使彼此对立、相互冲突的心理内容处于有机统一的状态。总而言之,神仙思想对信仰者而言,它能够解除因存在的有限性带来的种种阴影和焦虑,帮助个体组织和协调起潜在的心理能量,并为之指引积极的方向。与神仙共存的个体尽管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这种意义却足以使个体生命生机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