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国大商三十年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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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往事何堪

牢狱之灾降临前,龚家龙就一直鼓吹民营企业要去海外收购上游资产,打破中石化与中石油的垄断。

当年他搞出的最大动静,莫过于要在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建立一座中国石油工业城。按照他的描述,该石油城将是民营企业海外最大的集石油开采、冶炼、加工、储存于一身的基地,他甚至还为石油城设计出了一套类似深圳特区的管理模式。石油商会为此组织考察团赴巴基斯坦访问,得到了穆沙拉夫总统亲自接见,只是龚本人并没有在考察团之中——那时他已经被限制出境。

至今他依然认为“反垄断”是自己获罪的主要原因之一。“美国是世界级油公司,供应全国石油需求的三分之一,100多个中等石油公司供应了三分之一,还有近2万家小石油公司供应了三分之一。中国光靠三个国有公司肯定会出问题。我当年就提出这么一个口号,一定不能垄断,应该让民营进入这个领域,支持它们联合起来走出去,后来就因为我说这个挤对我,找我的碴儿。”龚家龙喝了口茶,“你看我当年说的,今天不是很多都验证了吗?今年的‘新三十六条’,不是和我当年的许多判断很一致吗?”

他提到陈同海的名字,半开玩笑说蓄意打击他的人也不会有好下场。当年因为天发集团在湖北的加油站资产,他曾与中石化产生矛盾。

可是,真正令龚家龙身陷囹圄的,还不是“反垄断斗士”这个头衔,而是天发集团与当地政府扯不断、理还乱的产权关系。尽管他一直以“民营石油第一人”自居,吊诡之处在于,天发集团到底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这个基本问题,却难以回答。

天发集团的产权归属纠纷庞杂冗长,之前已多有报道,在此不作赘述。简单而言,龚早期曾主动数次带上“红帽子”,以便于利用政府的信用资源与金融资源,获得行业准入,而地方政府为了处理不良资产,也曾把大批濒临破产的国有企业甩给天发集团。

这种混乱关系的最明显注脚,莫过于从2000年10月到2006年12月,湖北省荆州市政府4次以红头文件形式确定天发的民营产权,又4次自行推翻。另一方面,在资产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龚家龙在企业管控方面的短板也渐次暴露,自2004年起,天发石油资金链面临断裂,并因连年亏损加入ST行列。内忧外患之下,个人利益与政府利益再难调和,矛盾集中爆发。

2006年12月21日,龚家龙被监视居住,2007年2月5日被正式刑拘。2007年12月,湖北省公安厅侦查后初步认定天发集团及龚家龙有5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挪用资金罪及职务侵占罪。不过,2008年8月5日,湖北鄂州市中院仅以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龚家龙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龚入狱前,湖北省国资委已正式认定,天发集团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国有控股比例为56%。他入狱后不久,天发集团即遭肢解。荆州市政府成立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两家上市公司天发石油及天颐科技拍卖,天发石油的壳资源分别落于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手,而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则重组天颐科技。两家上市公司的资产分别由中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和海南椰岛获得。

据龚的一位旧部透露,海南椰岛接盘天颐科技的粮油食品加工业务后,其中一个100万吨的榨油厂仍未恢复生产。而中石化以1.4亿元收购了天发集团所属的64座加油站后,根据自己的布局关掉了一部分,到2010年年初恢复使用的不过四五个。

理论上,龚家龙依然拥有天发集团43%的股权。2008年9月他重获自由身之后,这部分资产如何清算尚是悬疑。龚透露正在申诉“侵吞自己资产的事”,不过法院尚未立案。“1997年我收购的那些破产企业,地都很多,每家都有十几亩,10年以后那些地都成了城市中心,结果就有人要来摘果子了。不但资产被某些人拿走了,连我在账上的几百万工资都没给我。”他仍将自己视为受害者,不过,语调已然平静许多,没有入狱前的悲愤。

龚家龙自称可能会将国内的事先“放一放”,没空扯那些事。“就算那些地值几百个亿,但几百个亿和我现在要做的事比起来就是小儿科了,光一个钾肥你算算是多少钱?”他又兴奋起来。

在看守所蹲了一年半,他看了40多本书,笔记也做了几十本,许多书与巴菲特有关,通过巴菲特,他“理清了思路”。“在里面每天想的都是怎么才能最快站立起来,后来发现投资不能太分散。”

过去除了成品油、石油液化气经营,天发系业务还涉足农副产品深加工、植物油脂加工、生物医药、日化、物流,甚至还有造纸,“反而把石油淡化了。这次我很明确,出来之后就干自己最熟悉的事,搞石油、搞矿产,这个发财也最快”。他没忘记自我表扬了一下,“我17岁参加工作就在石油领域,一直到今天将近40年经历。所以现在到外面收购也是得心应手,国际上也非常认同我,都知道我是中国石油第一人,短短一年多就收了那么多公司,这在海外也是很少见的”。

走出看守所的大门,也许是为了冲淡不愉快的记忆,他一天也没有休息。几个朋友出钱给他把长联在北京的办公室重新买回来,又给他买了一辆车,他招来几个老部下,又招聘了几个新人,然后就出国,“非洲、欧洲、中东跑了几十个国家”,最后落脚加拿大,“凭借自己的敏锐,很快发现遍地都是好项目”。龚说。

即使是对他颇有微词的人,也认同他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以及勤勉作风;即使是对他最欣赏的人,也觉得他管理效率低,执行力差。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的一位负责人曾说,“龚家龙这个人我非常熟悉,可一直没想与他合作。他这个人有大气魄,脑子聪明;可他是一个赌博型的人,又有特别强烈的欲望,要把商业与其他事情混在一块儿,一会儿做这个,一会儿做那个,很难控制自己”。

这次出狱后,龚说自己还是有很大改变,至少学会了低调,事情没做成之前,不想说。谈到在看守所的日子,他咂舌不语,半晌方言,“应该比监狱还难受吧,和流氓关到一起,没人想到你曾经是企业家。”又长出一口气,“这个经历很宝贵,真的,有几个男人有这种经历?”出来后,他看到有家报社评选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最失败的30个人,他排在第7名,能进入前十名,他看了以后还挺欣慰的,“我不承认我失败了,说不定最后我是最成功的,关键是怎么认识自己”。

“这一次,老龚真的要选好他的方向,选好他的朋友,选好他的对手了,再有什么闪失的话,他这辈子就完了。”上文中出现的接近龚家龙的人士评价。

是年,龚57岁。

危机传承

大股东(创始人)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围绕权力配置的冲突,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商业史上并不稀见。2010年发生的国美电器控制权大战,则将这种冲突的激烈性、戏剧性演绎到了极点。

近五六年来,中国商业社会在演进过程中悄然出现了一个令人欣慰的现象:那就是优秀民营企业创始人突遭罪责,失去自由,但是由于传承制度安排得较好,企业继续保持良性健康发展。比如张文中之于物美,黄宏生之于创维。而在20世纪80、90年代,因为创始人意外获罪,企业随之垮台的案例,可谓比比皆是,比如牟其中之于南德;胡志标之于爱多;唐万新之于德隆,等等。创始人倒下,企业不倒,这是中国企业公司治理、企业文化乃至商业社会进步的表现,值得肯定。黄光裕之于国美,起初看来也应属于这样的案例。但强势如黄光裕即便身陷囹圄,也不甘于控制权旁落外姓,遂发动了一场创始人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夺权大战。

和物美、创维的案例相比,国美的危机传承有一个显著的差异:前两者的情况是,创始人离去后,接班人均在公司内部产生,可以说是无缝对接;而国美的继任者是在公司资历甚浅、但在业界影响甚巨的外部职业经理人,创始人和职业经理人之间默契尚未达成,在沟通渠道阻隔的情况下,终至积怨渐深,一朝反目。

国美事件终以陈晓为代表的职业经理人一方谢幕告一段落。但其给中国商界留下的震荡与思考却是空前的:上市公司中,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权力关系应该如何配置;缺位的创始人如何处理与职业经理人的权力关系;职业经理人如何处理在大股东的受托关系与全体股东的受托关系中求得最佳平衡?这些公司治理和商业伦理的基本命题,通过国美事件再次发出最严酷的拷问。

谁的国美

事实证明,国美仍是黄光裕的国美,不是陈晓和职业经理人的国美。2011年3月9日,在平静了近半年后,“陈黄之争”以陈晓请辞戏剧性收场,而接替他的是同样被黄光裕收编过的大中电器创始人张大中。自2010年9月28日,国美特别股东大会“罢阵”失利,风平浪静之下,黄氏“倒陈”的努力从未止息。而张大中的入场被视为“国美事件”的真正终结。

曾几何时,“黄陈配”被中国零售业界当做是公司权力配置合理的典范;而在黄光裕意外被捕之后,陈晓顺势成为董事长,更一度被认为是大公司“危机传承”的典范。但这个结论显然下得过早。不同于物美(创始人张文中意外被抓后吴坚忠接任)、和创维(黄宏生入狱后张学斌上位)相对顺畅的公司权力交接,在失去自由之后,黄光裕并不甘于做沉默的股东,而是试图对公司继续施加具有控制力的影响;陈晓作为新的当家人,则力图按自己的意愿行事,不甘于被遥控指挥,于是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地爆发。

前后历时近一年的国美纷争,很多人猜对了开头,却没猜对结局。

“9·28”之战

2010年9月28日晚19时,国美特别股东大会投票结果揭晓,黄光裕方所提五项议案,四项均未获通过。其中最为关键的“罢免陈晓董事会主席职务”动议以约3个百分点的劣势未获通过。整个参加投票的股东占国美股权的70%以上。“陈黄之战”以陈晓继续留任国美董事会主席职务暂告一段落。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即时撤销本公司于2010年5月11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卖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赞成54.62%,获通过;

即时撤销陈晓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之职务,赞成48.11%,反对51.89%,被否决;

即时撤销孙一丁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赞成48.12%,反对51.88%,被否决;

即时委任邹晓春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赞成48.13%,反对51.87%,被否决;

即时委任黄燕虹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赞成48.17%,反对51.83%,被否决。

从某种角度看,这是一场“情”与“理”、“义”与“利”的对决。股东投票前,新浪网所做的网上调查显示,“挺黄”一派所占比重高达60%以上,以民意论,陈晓一方根本没有胜算。但股东不同于网民,他们更看重利益。显然,多数股东认为,选择陈晓及其经理人团队,保持国美管理层的稳定性,更符合其现实利益,起码在近期和中期如此。

不过,作为持有国美1/3股权的大股东,黄光裕方面虽然在本次特别股东大会中失利,但保持着对董事会决议否决的权力;并且可以再次提议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提出罢免陈晓主席职务。“陈黄之战”并未画上句号。进入2011年,陈晓终于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