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消除放学后学生的安全隐患,学校决定,放学后,必须由最后一节课的教师负责将学生送完,督促让其按时回家。
这项制度从宣传到执行,已经有好一段时间,但效果并不显著。
分析其中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是教师主观方面的原因。最后一节下课后,教师急于赶路回家,做饭,看孩子。
二是客观方面的原因。学生拖拉,走得慢,教师要等一些时间。
显然,出于从学生安全方面考虑,这个制度必须加强,对违反规定的教师必须进行提醒和考核。
近日,学校决定,六月份为强化“按时放学月”。
言既出,出必行,行必查,查必责。
十六周,由我及其他几名同志值周,时时进行督查,情况良好。有一次,一位平时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老师在放学后先离开了教室,教室里仍然留下近十名学生在背英语。此时,英语老师并不在,教室里出现了安全真空。按制度,这位优秀的老师必须要为违反规定而埋单。
结果,该老师受到考核。
这位老师是由于违反这项制度而受到提醒考核的第一人。
昨天中午,又出现一例违规事件,是另一位老师。不过值周的是另一班人马。
值周的同志在例会上不点名谈了此事,提醒下不为例。
我想,制度已定,怎么还能下不为例呢?制度面前,必须人人平等。这是第二起违规事件,同先例一样,必须得到提醒和考核。
我在会上表态,按制度办理。
我想,学校要正常且良性运转,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制度。凡是有令行禁止的事情,必须得到严格遵守。否则,就是对相关当事人的疏于管理,是对制度的不负责任。最终会影响到班子的团结,影响到决策的执行力,影响到学校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常听到有些管理干部说,自己在群众中没有威信,很是苦恼。我想,根子在哪儿呢?根子就在这一件件小事的处理上。管理者的管理行为,都是由一件件小事构成的。倘若管理者在执行制度时原则性不强,在小事上马马虎虎,对人不对事,当老好人,没有原则,没有标准,那还有什么威信可言呢?
古人云,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如若马马虎虎,随随便便,不讲制度,不讲原则,不讲效率,不讲团结,那么何以能对得起自己身挑的这份责任呢?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永远是每一位管理者要铭记的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