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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学生能不能被带出学校

前天临近放学,一家长拄着拐杖,吃力地走进我的办公室。我赶紧让座,询问其由。

他说,上四年级的孩子王某,在周五晚上戏耍时受伤,腿部被缝了十几针。他追问缘由,孩子支支吾吾,起初说绊倒时被地上的玻璃划伤,后又说被某一学生用刀子割伤。考虑到孩子的安全长久之计,他期盼学校能介入帮助调查解决此事。

家长反映此事时,正好有两名班主任进来,他们大概知道一些此事件的相关信息。其中,一位老师恰巧是怀疑对象刘某的班主任,她向家长介绍了此件事情的调查情况。

我看事情还处于模棱两可阶段。从目前的信息看,学生刘某用刀划伤王某的概率只占百分之五十。我答应帮助继续调查此事,并让王姓家长抓紧给孩子输水消炎,防止伤口感染化脓,并让王某的母亲来学校协商此事。

家长担忧,怕引发麻烦,欲将此事向公安部门反映。我见家长有此意,考虑到是放学后校外的事情,也同意让其向临矿的公安部门反映一下,帮助问题的解决。

第二天,公安干警老虎同志来到学校,找到了怀疑对象刘某,刘某讲没有做过划伤王某的事情。此时,老虎欲带走刘某去保卫科询问,我没思量,便同意让其将刘某带走,并让其保证询问完毕立刻将刘某领到学校来。

公安干警与刘某走后,我突然思量:学校是学生的临时监护人,上学期间,学生能被公安干警带走吗?学生去保卫处,出现其他意外怎么办?正在我思量之际,老虎又带刘某回来,说去找班主任了解一下情况。看到归来的刘某,我才松了一口气。

到目前,刘某并没有承认用刀子伤人的事情。家长、刘某、班主任,包括受伤的孩子,都不能证明刘某发生过伤人行为。

四年级男孩子王某还在家消炎治疗。因为是肌肉划伤,缝了针,必须通过消炎让伤口愈合。事情的真相,仍需要进一步用时间来澄清。但我有必要反思的是,当校外组织或个人来学校调查与学生相关的事件时,作为学校的负责人,还是要再三思量,从责任和监护的角度考虑,应让有关人员在校内进行调查取证。如若要将其带出校外了解事实,应该及时告知家长,让家长知晓同意后,才可实施带走。

这样做,也是对家长和学生的真正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