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的含义
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用于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股东及社会公众报告公司的财务运行情况,是审计工作的最终结果。
(二)审计报告与财务报告的关系
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报告向投资者提供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资金变动等方面的信息。注册会计师按独立审计原则提供的审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质量作出专业的评判。审计报告的重要作用是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加以鉴证。没有注册会计师鉴证,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及使用价值就会打折扣。审计报告的正确性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审计证据的充分与可靠;二是审计结论或意见的适当表述。财务报告是由公司经营管理层编制和提供的,如果没有注册会计师对其审计、监督,财务报告提供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就值得怀疑。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就可能在不可靠信息的指引下作出错误的判断与决策。
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结果。注册会计师以第三者身份,对企业或有关组织管理当局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检查,并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作出独立鉴证,以增强财务报表的可信性。审计报告只是注册会计师表述审计结论的手段,它本身不包括被审计企业或组织的财务信息或具体数据资料,不能代替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是属于性质不同的两种报告文件。
审计报告又与财务报告密切相关。财务报告属于审计对象,其编制质量的最终责任是由企业或管理当局而非注册会计师来承担。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只限于审查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根据审查结果,注册会计师可以发表不同形式的审计报告来表达意见,但他无权修改或编制财务报告。它们相互依存,通常要同时并列呈送委托人或正式对外公布。
(三)审计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1.标题。审计报告的标题统一规范为“审计报告”。
2.收件人。审计报告的收件人是指审计业务委托人。审计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等。
3.范围段。审计报告的范围段应当说明以下内容:
(1)已审计财务报表的名称、反映的日期或期间;
(2)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3)审计依据,即“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4)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4.意见段。审计报告的意见段应说明以下内容:
(1)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
(2)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和所审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
(3)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5.说明段。当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应当在范围段和意见段之间增加一个说明段,清晰地说明所持意见的理由,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指出其对财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
当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如果认为必要,可以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对重要事项的说明。
6.签章和审计组织地址。
7.报告日期。审计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外勤审计工作的日期。
(四)审计报告的基本类型
审计报告按照审计意见可以分为四类: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它们一般可以分为标准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两大类。前者指的是无保留审计意见,而后者包括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四种情况。
1.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①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
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③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
④注册会计师已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在审计过程中未受阻碍和限制;
⑤不存在应调整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的重要事项。
(2)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有些情况的出现并不影响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当存在这些情况时,注册会计师一般应在意见段后面增加说明段予以强调或说明。有必要在说明段中加以强调或说明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①重大不确定事项。
②一贯性的例外事项。
③注册会计师同意偏离已颁布的会计准则。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会认为被审计单位的某项重要处理偏离会计准则是必要的,可以更公允地反映经济业务的性质,避免财务报表使用者的误解。如服装生产企业的缝衣机,单位价值多数低于2 000元,如依制度规定只能属于低值易耗品,不能列入固定资产。但若将其列为固定资产,显然更公允地反映经济业务的性质,注册会计师应予支持。
④强调某一事项。
⑤涉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注册会计师有时要依赖其他单位的注册会计师代为完成部分审计工作。如果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无法进行复查,或由其他注册会计师代为完成的部分在整个财务报表中很重要,则应在审计报告意见段后面增加说明段,以说明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2.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应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个别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个别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编制不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
(2)因审计范围受到重要的局部限制,使注册会计师无法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取得应有的审计证据。
(3)个别重要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不符合一贯性原则。
3.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当未调整事项、未确定事项、违反一贯性原则的事项等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在一定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发表保留意见。但如果这些事项的性质十分严重,或者其影响程度超出了一定的范围,以至于整个财务报表无法被接受时,注册会计师就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1)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严重违反了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
(2)财务报表严重歪曲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
4.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当注册会计师由于某些限制而不能对某些重要事项取得证据,没有完成取证工作,因而无法判断问题的归属时,就应当出具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拒绝表示意见也是一种审计意见,表达注册会计师因无法收集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对被审财务报表拒绝表示审计意见。它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不能发表意见,既不能有所保留,也不能加以肯定或否定。
应该说,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各方都不愿意接受的审计报告,只有当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受到委托人、被审计单位或客观环境的严重限制,不能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以致无法对财务报表整体表示审计意见时,迫不得已才出具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对审计报告的财务分析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以及会计政策的一贯性进行审计后所出具的报告,投资者在阅读审计报告时须重点关注审计意见。关于审计报告类型的阐述表明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报或者中报的审计意见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可以从不同类型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得到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的重要信息。
1.非标准类型审计报告的分析。
以2000年度为例,据统计该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有157家,占已公布年报公司14.06%,其中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公司有95家,保留意见的公司有48家,拒绝表示意见公司13家,否定意见公司1家。通过对2000年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如下几个方面是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焦点。
(1)重大事项的说明。
注册会计师对这些重大事项的说明主要是在审计意见中的说明段中反映,具体事项有募集资金项目暂不实施或停产,未决诉讼,或有事项,资产转让或关联购销手续不全,违法事项引致公司报表调整。如涉嫌厦门远华案的厦门国贸,2001年2月25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公司在1996年至1998年期间走私普通货物判处公司罚金4 000万元,公司将上述罚金作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入账,追溯调整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为此在审计报告中加注了说明段。
(2)上市公司损益的确定。
上市公司损益的确定是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关注的焦点,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根据重要性原则确定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或者为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或者为保留意见。通过对注册会计师所揭示的事项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提前或尽量多确认收入,减少费用或延长、停止费用摊销、转让亏损子公司或实现不良债权的转移、提前确认所得税返还收入、准备金计提不充分是注册会计师所主要关注的事项。
(3)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判定。
资产是上市公司所拥有的赖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的质量关系到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审计意见中涉及资产质量的事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上市公司资产中存在的风险,其中以往来款项的质量最为堪忧。如某上市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上市公司的集团公司销售有限公司欠该上市公司货款66712万元,而截至审计报告日该公司已连续3年亏损。
二是资产的价值及其相关损益难以判定。如难以判定存货价值、资产的价值及其相关损益、应收款项的确认与收回、无形资产减值、长期投资和股权投资差额等。
(4)一贯性原则的例外事项。
上市公司对会计事项的处理应当遵循一贯性原则,以提高财务报表的可比性。随着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若变更其会计程序和方法,则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充分披露。一贯性原则的例外事项主要包括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和报告主体的改变。
(5)持续经营能力。
持续经营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越来越关注,并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具的不同类型的审计意见,具体有:
①注册会计师在说明段中揭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受到一定影响。
②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疑虑。
③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的合理性难以判断。在2000年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发表拒绝表示审计意见的13家公司中,12家公司均被指出存在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如××上市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已连续发生较大数额的亏损,该公司的持续经营将依赖于未来所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措施。
④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已受到重大影响,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2010年××上市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在其审计报告中指出,“由于贵公司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重大事项涉及金额巨大,且贵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及2010年度产生巨额亏损,导致贵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负数,主要财务指标显示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存在巨额逾期债务无法偿还,因此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已受到极大影响。”
(6)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无从判定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引起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事项有:由于客观条件所限,财务管理混乱,境外限制及其他限制;由于公司法律诉讼事项较多,众多资产被查、拍卖以及存在其他资产负债事项的不确定性。而该公司未能提供相关完整的资料,以致于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7)法人治理结构。
对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一些现象,注册会计师也在审计意见中多有涉及。
综上所述,审计意见有很高的信息含量,审计意见的严厉程度与公司的财务状况呈现一致,相关性很高。可以这样说,审计报告类别越“严厉”,公司资产负债率越高,资产的流动性、盈利能力和投资报酬率越差。
2.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我国,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一种社会公害。最早的就是深圳的“原野事件”,典型的有1996年的“渤海事件”,1997年的“琼民源事件”,1998年的“红光事件”等。这说明,一些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需要深入分析。
例如:××公司2010年度报告,董事会在“重要提示”一栏声称:“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公司的财务信息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该公司2010年度利润主要来自“投资收益”,即在投资收益项下列示的转让××上海房地产公司与××进出口公司股权获得的收益2.55亿元。但是,在年报中载有如下文字:“本公司出售××上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进出口公司股权”,“目前正在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参照财政部有关企业在购并、债务重组过程中对购并日、重组日必须是有关手续办理完毕或行为完成日的规定,可以确认上述行为在报告期不属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这意味着××公司的2010年度财务报表有通过提前确认利润操纵盈余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