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国农民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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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关于农村金融市场

袁韦

农业结构调整,农民有的由种植业转为养殖业,有的从种植粮棉改为种植果品,这种转化需要钱;土地承包制下允许土地转让后,进行大面积的土地承包,需要钱;农业产业化,筹资办厂,扩大规模,进行原产品深加工,也需要钱。但是农民的腰包不都是鼓鼓的,要想让其鼓起来,光靠种植业、养殖业的点滴积累行不通,还得先借入一点钱“垫底”,然后付出血汗、花些心思,让它“钱生钱”,这样才能富起来。

一、农村金融格局

农民要筹资,就会涉及一系列金融业务。那么农民筹到这些垫底的钱的地方——金融市场是什么样子的呢?

20世纪80年代初期,农户重新成为农村经济主体,农村金融市场一下子出现了2亿多个信贷交易对象,原有的计划信贷方式和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改变。80年代末期,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了乡镇企业和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的重点也由农业转向非农业。农村中出现了大量的非正式的金融机构,如农村合作基金会、乡镇企业基金会、农民储金会等。民间借贷市场也日益活跃,高利贷款非常普及。农村金融市场一度非常混乱。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全国各地兴起“开发热”和“达标热”,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造成巨大的资金缺口,地方政府纷纷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一方面集资、摊派、高息吸储,另一方面发放行政性贷款,进一步加深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混乱。1996年,中央实行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革的重点是“恢复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质,进一步增强政策性金融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国有商业银行的主导作用。”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普及和深入,我国已经初步形成由农村合作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民间自由借贷市场构成的农村金融体制格局。

但是在调查中我发现,一向农民问到“如果你们需要用钱,会从哪里弄呢?”他们的第一反应都是“找亲戚、朋友借”。

二、关于农村合作信用社

2000年秋天,朱基总理在农村考察时明确指出,农村信用社要发挥农村金融市场主力军的作用,要发挥连接农民的纽带作用。但我的感觉是,农村信用社“没有完成任务”。

1.农民贷款难

和包经理一样,农户想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贷款难。这其中有不具备贷款条件的原因,但是即使具备贷款条件、有希望贷到款的农户,贷款满足率也并不高。尤其是那些需求量比较大,期限比较长的贷款难以贷到。据包经理所说,他认识的一位从事养殖业的农户,需要资金20万元,其中申请贷款10万元,结果耗去了好多时间与精力后,实际只得到了2.2万元。

生活消费性贷款也不容易。据统计,在消费性贷款上,将贷款目的按照由易到难排一个序是:治病、助学、建房和婚丧嫁娶。在建房这一点上,我感触很深。我这次调查走访了一些农村,看到了很多新房子。在外面看那些房子都很漂亮,但是里面却很普通,家里所有的电器都放在客厅,其他的房间里就很简陋了,大多只有几张床或是一个通铺。房主告诉我们说,不能不盖房子啊,否则面子上怎么过得去,儿子想娶媳妇都难啊。那么这些盖房子用的钱都是从哪里来的呢?房主们都说差不多用了所有的积蓄。当问到他们有没有想到可以贷款时,大多数农户都很惊讶地说:“不知道啊,可以贷款吗?”

2.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情况呢?

(1)资产质量低下,亏损严重

1996年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亏损总额高达146.1亿元,1997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仍达110.1亿元,亏损面达42%,信用社历年挂账亏损达433亿元,全国有1.3万个信用社资不抵债,占总数的26%,资不抵债额超过300亿元。1999年,全国亏损的农村信用社增加了315个,亏损面扩大了3.27个百分点,亏损金额上升了32.95亿元(数据来自《中国农村研究报告(2000)》)。正是这种“包袱”,让农村信用社资产流动性差,资金实力弱,放贷能力受到制约;而且农村信用社怕贷、不愿贷,担心贷款发放越多,包袱越背越重。

(2)经营理念不适应

在调查中我们看到,农民对于可否贷款,到哪里贷款,怎么贷款这三个问题了解甚少。“行社脱钩”以后,农村信用社以前的走村串户的传统和作风丢掉了,沿袭了计划经济时期农业银行的工作模式——等客上门,致使农村信用社与广大农户之间关系疏远了,农民就更加不知道关于贷款的信息了,信用社也就不了解农民现在的资金需求情况。有的信用社热衷于“垒大户”,围着大户转,把信贷资金集中投在一家或几家大中型企业上。但实际上,一些贫困家庭贷款只是想能够维持简单再生产,他们所需的资金甚至小于1000元,这个数额不会是信用社无法承担的,但就因为信用社嫌办理小额农户贷款麻烦,就不予满足。有的信用社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调查、研究不够,信贷服务和管理不适应农村产业化、城镇化和非农业化的趋势。

(3)一些贷款管理规定和有关配套政策法规不适用少数农村信用社过分强调贷款风险,一味要求农户贷款必须办理抵押、担保手续。调查中,一些农户的住房、大型农机具等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抵押物很难办理合法有效的抵押、担保手续,农户认为,手续太麻烦、费用太高,实在是不划算,于是这些农民们纷纷另谋“钱路”。加之目前对农业贷款没有减免税,农村信用社对农户贷款利率实行上浮,这些都影响了农户贷款的发放。

三、民间借贷市场极其活跃

单从贷款利率来说,银行和信用社贷款利率明显低于大多数民间借贷市场的利率。1999年6月10日,短期贷款中,期限小于6个月的利率为5.58%,6个月到1年期的为5.85%;中长期贷款中,期限在1年~3年的利率为5.94%,3年~5年期的为6.03%,大于5年期的为6.21%(数据来源《中国金融年鉴(2000)》。

而民间借贷的利率有无息的,也有高于40%的高息,像包经理这样年利息为30%的高利息大额贷款占的比重还很大。而且借贷方式不规范,大多数借贷人都和包经理的情况类似,是发生在熟人之间,大多知道对方的根底,即使是通过中介人,双方也不陌生。于是结局也显得非常的简单。其实,像包经理这样,只有4万多元的财产,而亲戚都认为他是个百万富翁,乐呵呵地借给他20万元,这样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农民还是把民间借贷市场作为自己融资的首选对象。

活跃的民间借贷市场也不是没有问题。民间借贷的利率往往过高,逾期还款现象严重,借贷方式不规范,这些都为农村金融市场的混乱和由此引起的不法活动埋下了隐患。国家现在限制民间借贷,于是有很多高息大额借贷转入地下,危害更加严重。

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难,私人借款又代价太大,而且不规范。大多数农民又无法通过股票、债券等方式筹资。所以,应该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逐步理顺农村金融市场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整顿改造,使之真正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骨干。同时利用法律来治理和规范农村民间借贷市场,使之走到台前,真正地为农民的生活和生产提供及时和充足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