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指出,股票是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途径,但股票筹集的资金是用来投资的,而不是用来投机的。为此,他多次运用股票筹集来的资金,购并大量的境内外企业,并将他们改造成为能够赢利的企业集团。例如,他曾经集资百亿,意在建立“电讯王国”。1987年9月14日,李嘉诚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其控制下4家公司(长实及其名下3间公司:和黄、嘉宏、港灯)集资103亿港元,其中29亿用于收购英国大东电报局4.9%股权。
这是香港有史以来最庞大的集资行动,对市场影响极大,引起全港轰动。当谈到“103亿”时,翻译因数目过于庞大,以为听错而犹豫了一下,李嘉诚迫不及待地用英文讲出,反映其当时得意的心情,对事业充满信心。其后,他利用这些资金购进了包括香港、欧洲,以及亚洲其他地区有关电信集团的股票,而这一切都是通过股票集资来获得的。
在进行股票交易的过程中,李嘉诚始终坚持以“诚”为本,他认为,股票是投资不是投机。在股票经营方面,李嘉诚认为信誉是企业能否向前发展的关键。“不论在香港还是在其他地方做生意,毕竟信用最重要。一时的损失,将来是可以赚回来的;但损失了信誉,就什么事情也不能做了。”
因此,他说:“我做生意一直抱定一个宗旨,就是以诚待人和不投机取巧。”
他一再强调,“要让投资者得到利润,以建立公司的信誉,使日后配售更加容易。”“在向客户作出承诺之后,无论碰到何种困难,都要履行对客户的承诺,以取得客户的信任。”正是靠了这种精神,李嘉诚所属企业的股票一向受到投资者的追捧,不少投资者也得到了丰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