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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五 资本及其收入的属性研究

-洪银兴-

在社会主义现阶段深化研究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资本及其收入的属性作出科学的判断。在包括资本收入在内的要素报酬得到确认后,接下来的课题就是对资本收入的属性的价值判断。按资分配收入是否一定都是剥削收入,需要作具体分析。

在100多年前马克思提出资本雇佣劳动的理论无疑是科学的,由此推断出的剩余价值理论也是正确的。在100多年以后的今天来谈资本及其收入时,需要结合发展了的实践来作出科学的回答。现实中资本有多种类型,各类资本的功能不同,因此并不是任何资本收入都是剥削收入。在这方面,有的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已经涉及,有的则是马克思当年没有预见到的在新的经济条件下出现的资本收入。分析的前提是对现代经济中作用的各种要素属性作出科学的判断。

马克思在《资本论》对资本属性作了明确的判断,即资本是一种生产关系。这就是他说的,“纺纱机就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显然,这里所讲的资本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资本。也正因为如此,在社会主义经济学中长期不使用资本概念,而用资产、资金等概念。经济分析表明,资金、资产等概念只能说明资本某一个方面的特征,无法完整地表达其应该具有的内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经济学领域的一个重要突破是确认了资本概念,国有资本、资本市场、资本经营等现在已广泛应有于社会主义经济学中。仔细分析,在社会主义经济学中使用的资本概念,不是资本主义意义上的资本,而是功能意义上的资本。即从追求资本增殖、资本回报意义上使用资本概念。既然资本可以同资本主义脱钩,资本收入同剥削脱钩也不是不可以的。资本收入是否都是剥削收入,这需要在对各类资本的作用及其收入进行具体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科学的判断。

在经济发展中,在财富创造中需要投入各种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土地都是不可缺少的要素,否则就没有劳动,没有生产。这点马克思有明确的肯定。现在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在每个发展阶段,各种要素的作用不可能是等量齐观的,其中必定有某种要素起决定作用,其他要素依附于其发挥作用。资本是经济增长诸要素的一种。在不同的增长阶段,资本在诸要素组合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一样的。它可能将其他要素组合进经济过程,也可能被其他要素组合。以下的分析将说明,资本雇佣劳动的场合取得的收入可以定义为剥削收入。资本被其他要素所雇佣所取得的收入,就不能一概认定为剥削收入。

在马克思时代,资本是决定性要素,其他要素是被资本并入价值创造过程的。“资本一旦合并了形成财富的两个原始要素———劳动力和土地,它便获得了一种扩张的能力。”不仅如此,资本还将科学技术并入财富生产过程。“科学和技术使执行职能的资本具有一种不以它的一定量为转移的扩张能力。”这样,其他要素的生产力,如劳动的生产力、土地的生产力均成为资本的生产力。由于当时科学技术水平低,管理制度落后,资本的剥削收入主要依赖于对劳动的榨取。资本收入即利润,是预付资本的增殖额。其实体就是剩余价值。这是与生产关系相关的规定。

马克思所定义的剥削收入与雇佣劳动相关,在这种关系中依靠资本所有权无偿占有剩余劳动,就是剥削。这种资本占有关系反映古典企业的特征,即所有权与经营权相结合的企业的特征。我国目前存在的私营企业基本上是属于这类企业。在这里,资本是决定性要素,存在资本雇佣劳动的关系,因而资本收入是剥削收入。当然,承认剥削不等于不允许其存在。在现阶段,私有制经济合法存在,其剥削收入自然也是合法的。当然这不包括以权谋私之类的非法的剥削收入,不付任何报酬所获取的剥削收入。

经济发展到现在这个时代,各种生产要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究竟是哪个要素起决定性作用?实践证明是知识、技术和管理。尽管技术和管理的劳动在马克思那里属于劳动的范畴。由于分工的发展,在说明发展的要素时还是有必要将它们从劳动中抽象出来。根据我们的研究,在许多方面,资本不再是起主动性作用的要素,它可能被其他要素所利用或雇佣,而不是它利用和雇佣其他要素。

其实,在马克思那里已经分析了资本要素被其他要素所利用的状况,例如马克思关于生息资本的分析。马克思在分析生息资本时就指出,生息资本贷出,属于其使用权的转让。执行资本职能的是贷入资本者。两者的关系就是马克思说的:假定职能资本家为资本的非所有者,代表资本所有权的是贷出者,因此,职能资本家支付给贷出者的利息,表现为资本所有权的果实,而属于职能资本家的那部分利润即企业主收入,“表现为他用资本执行的职能的果实,表现为资本的运动和过程的果实。”显然,在马克思的定义中,执行职能的资本收入是剥削收入,而利息作为单纯的资本所有权的果实,虽然其归根到底是职能资本运动的结果,但对资本贷出者来说,不能算作是剥削收入。资本主义条件下是如此,更何况在现阶段居民提供储蓄所取得的收入呢?

在现阶段,居民储蓄实际上是将其闲置收入作为生息资本交给银行使用,其本身没有执行资本职能,因此利息是资本所有权的报酬,不是资本收入。这个结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性。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截至2001年10 月,我国个人金融资产总量超过 10 万亿元,其中个人拥有的储蓄超过7万亿元,个人拥有的外币储蓄接近800亿美元,个人购买的各种债券、股票也超过1万亿元。如果银行储蓄、购买股票债券所取得的利息、股息和债息都算作剥削收入,岂不是人人都是剥削者了吗?

现在最为活跃的是居民在资本市场的投资。股票市场的投资者因此也成为企业的资本所有者(股东)。能否就此判断这些持股者就是剥削者呢?马克思在说明股份制时,是从信用角度来谈这类资本及其收入的。居民购买股票的投资并不执行资本职能,资本实际上被信用所利用,进一步说是被企业经营者所利用。“信用为单个资本家或被当作资本家的人,提供在一定界限内绝对支配别人的资本,别人的财产,从而别人的劳动的权利。对社会资本而不是对自己资本的支配权,使他取得了对社会劳动的支配权。”

在以股份公司为代表的现代企业中,出资者和法人财产权分离,出资者在投入企业资本后既不能抽出资本,也不能处置资本。对资本具有处置权和控制权的是企业经理。这些企业经理可能不持有企业股权,但可以支配和处置数量可观的出资者的资本。在这里不免要提出一个新问题:究竟是资本利用和雇佣企业家,还是企业家雇佣和利用资本?显然是后者。我们还特别注意到,企业中的出资者也不是固定的,投资者可以借助股票市场迅速地将其持有的铁路公司的股权转变为航空公司的股权。对于投资者来说,它最为关心的是资产价格,并不关心成为企业的所有者,是否在企业中执行资本职能。

居民在证券市场购买股票所取得的收入有两类:一是获得股息;二是获得转让股票所取得的收入。投资股票参与分红获取股息,实际上就同银行储蓄一样,投资者仅仅是以单纯的资本所有者的身份获取资本收入。而股票转让收入就同其资产价格相关。马克思把股票价格称作收入资本化,即按利息率贷出的资本提供的收入。“所有这些证券实际上都只是代表已积累的对于未来生产的索取权证书或权利证书。”由于证券收入不是由现实的收入决定的,而是由预期收入决定的,因而其收入具有投机性。就如马克思所说,“信用在这里越来越具有纯粹冒险家的性质,因为财产在这里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的。”资产价格反映资本市场资产的供求。供求关系取决于个人对资产的偏好。与这些偏好相关的不是具体的资产而是这些资产所具有的前景和风险。显然证券转让的收入与其说是剥削收入,不如说是风险收入。而且在现实中,我国现在进入股市并持有股票的有数千万人,能说这些人都在从事剥削吗?回答显然是否定的。

当个人财产得到确认后,我们就可研究居民的财富持有方式。不同的人是按照其对持有的财富的风险程度,以及对经济前景的不同估计来选择财富持有方式的。“对于那些主要关注资金是否能够及时而确定地获得以便应付不时之需的人们而言,可以持有银行存款或者能够在市场上轻易出售的证券;对于那些甘愿冒些风险追求长期资本增值的人们来说,则可以持有特定的有形资产。”显然,居民的银行存款、购买股票以及在企业中持有股权都可以看作是居民财富的持有方式,因此产生的利息、股息以及股票转让收入都是财富收入或资产收入,但不能看作是剥削收入。

再看推动高科技产业化的风险投资。在现代经济中,科技企业的创办者往往是有专利等科技成果,缺乏创业资本,于是风险投资应运而生。与高科技产业化相关,风险投资作为创业投资具有如下主要特征:一以科技企业孵化高新技术为投资对象;二采取股权投资形式;三不以长期作企业股东为目标,而是在科技企业进入成熟阶段后就要退出,以便进行新的风险投资。从风险投资与科技企业的关系来说,究竟是谁雇佣谁?明显的事实是,风险企业不同于物质资本雇佣劳动和技术的传统企业,是知识和技术雇佣资本,是知识资本家雇佣货币资本家。

高科技的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成功几率一般只有20%。因此风险投资收入实际上是风险收入。而且,风险投资者与其他投资不同,他不只是为科技企业通过资金,还要为之提供有关管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这样,风险投资收入作为创业利润是科技企业给予的投资回报,其中包括其提供管理服务方面的收入。从本质意义上说,是对于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承担者的补偿。这种收入也不是剥削收入。更何况,现在的风险投资一般采取基金形式。其来源多元,政府、居民和企业将资金交给专业投资者理财。

如果说生产经营突出资本的作用的话,资本经营则更为突出资本经营者的作用。资本经营即经营资本,其目标是提高资源再配置的效率。其形式包括进行资产重组,企业重组,企业间的收购和兼并等。成功的资本经营都会起到优化资产质量,稀释劣质资产,放大优质资产的职能,提高资本增殖能力的作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讲到资本经营的一种方式资本集中的作用时谈到:集中可以通过单纯改变既有资本的分配,通过单纯改变社会资本各组成部分的量的组合来实现。使工业资本家能够扩大自己的经营规模。“工业企业规模的扩大,对于更广泛地组织许多人的总体劳动,对于更广泛地发展这种劳动的物质动力,也就是说,对于使分散的、按习惯进行生产过程不断地变成社会结合的、用科学处理的生产过程来说,到处都成为起点。”资本经营所产生的这种资本增殖能力的提高应该得到回报。当然这种收入并不是资本所有者得到的而是被经营资本的企业家所得到的。同企业经营者需要经营企业的能力一样,资本经营需要的是经营资本者的胆识,经营资本的能力,因此其收入可以说是一种经营管理收入。

我们还可以用现代企业制度理论来说明资本与企业的关系。由于现在的投资大都采取在资本市场购买股票和银行储蓄的方式,因此企业的融资基本上采取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方式,这样对企业来说资本所有者越来越模糊。如果说资本所有者对企业还有所有权的约束,那主要是指银行的制约,股票市场规则和股票行市的制约。美国经济学家尤金·法马认为:在企业中,每种要素都是由某个人拥有的。企业只是一个合同集,而这些合同不过是规定投入品的联合方式以创造产出以及从产出中获得的收入在投入品间的分配方式。从这种合同关系中,法马得出了扔掉企业由它的股东拥有的概念的结论。这里的分析也表明,在现阶段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结构中,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要素报酬,资本所有权与其他要素的所有权一样,在收入分配中的份额取决于要素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资本作用强,分配向资本倾斜:科技的作用强,分配向科技倾斜;企业家的作用强,分配向企业家倾斜。

进一步的分析还将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制度的演变,在许多场合资本是被其他要素并入经济过程的,也就是说被其他要素雇佣的,由此产生的生产力不是资本生产力,而是其他要素生产力。如人力资本生产力,知识资本生产力。收益的更大份额不是归物质资本,而是归人力资本,归知识资本,这正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指出资本被其他要素利用和雇佣,决无贬低和否认资本作用之意。而是通过对资本及其属性的分析,指出其并不都是雇佣劳动关系,因而不属于剥削收入。只有这样才能理直气壮地动员更多的资本进入经济过程。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