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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书博鸡者事——高启

题解

本文记叙了一个博鸡者打抱不平,与当地土豪和违法官吏作斗争的故事,歌颂了下层市民的侠义作为,抨击了官场中“枉用三尺,以仇一言之憾”的贼戾之士。白居易云:“文章合为时而著。”本文即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元朝末年政纲紊驰、变乱纷起,“匹夫攘袂群起以伸其愤”的社会面貌。

原文

博鸡者,袁人,素无赖,不事产业,日抱鸡呼少年博市中。任气好斗,诸为里侠者皆下之。

元至正间,袁有守多惠政,民甚爱之。部使者臧,新贵,将按郡至袁。守自负年德,易之,闻其至,笑曰:“臧氏之子也。”或以告臧,臧怒,欲中守法。会袁有豪民尝受守杖,知使者意嗛守,即诬守纳己赇。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袁人大愤,然未有以报也。

一日,博鸡者遨于市。众知有为,因让之曰:“若素名勇,徒能凌藉贫孱者耳。彼豪民恃其资,诬去贤使君,袁人失父母。若诚丈夫,不能为使君一奋臂邪?”博鸡者曰:“诺!”即入闾左,呼弟子素健者,得数十人,遮豪民于道。豪民方华衣乘马,从群奴而驰。博鸡者直前捽下,提殴之。奴惊,各亡去。乃褫豪民衣自衣,复自策其马,麾众拥豪民马前,反接,徇诸市,使自呼曰:“为民诬太守者视此!”一步一呼,不呼则杖其背,尽创。豪民子闻难,鸠宗族僮奴百许人,欲要篡以归。博鸡者遂谓曰:“若欲死而父,即前斗;否则,阖门善俟,吾行市毕即归若父,无恙也。”豪民子惧遂杖杀其父,不敢动,稍敛众以去。袁人相聚从观,欢动一城。郡录事骇之,驰白府,府佐快其所为,阴纵之,不问。日暮,至豪民第门,捽使跪,数之曰:“若为民不自谨,冒使君,杖汝,法也,敢用是为怨望!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汝罪宜死,今姑贷汝,后不善自改,且复妄言,我当焚汝庐,戕汝家矣!”豪民气尽,以额叩地,谢“不敢”,乃释之。

博鸡者因告众曰:“是足以报使君未耶?”众曰:“若所为诚快,然使君冤未白,犹无益也。”博鸡者曰:“然。”即连楮为巨幅,广二丈,大书一“屈”字,以两竿夹揭之,走诉行御史台。台臣弗为理,乃与其徒日张“屈”字遨金陵市中。台臣惭,追受其牒,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

方是时,博鸡者以义闻东南。

高子曰:余在史馆,闻翰林天台陶先生言博鸡者之事,观袁守虽得民,然自喜轻上,其祸非外至也。臧使者枉用三尺,以仇一言之憾,固贼戾之士哉!第为上者不能察,使匹夫攘袂群起以伸其愤,识者固知元政紊驰而变兴自下之渐也。

译文

有个以斗鸡作为赌博的人,是袁州人,一向游手好闲,不从事劳动生产,每天只知道聚集一帮年轻人,在集市上斗鸡为乐。不过,斗鸡者的为人争强好胜,剽悍不羁,所以,城中那些侠义豪爽之辈,对他都甘拜下风。

元朝至正年间,袁州总管为地方办了很多好事,极受百姓拥戴。碰上肃政廉访司一位新近得势的臧大人,巡视属下,马上就要抵达袁州。总管自以为年高望重,看不起这种权贵,笑着对旁人说:“这个姓臧的小子啊!”有人把这话告诉了姓臧的,臧某大怒,一心要利用自己的执法特权报复袁州总管。正好,袁州有个受过总管杖罚的富豪,得知廉访大人对总管怀恨在心,趁机诬告总管曾经收受自己的贿赂。臧大人于是把总管逮捕法办,逼供成招,罢官免职。袁州百姓对此事都愤愤不平,然而,却也没有办法对付。

一天,斗鸡者正在街上闲逛,大家都知道他好打不平,就用话激他:“你一向号称勇士,其实,也只会欺侮弱者穷人罢了。如今,那个富豪仗着有几个臭钱,诬陷总管,害得他丢了乌纱帽,老百姓们因此失去了这么好的父母官。你真是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难道还不敢为咱们的总管鸣冤叫屈吗?”博鸡者回答:“没问题!”马上跑回贫民区唤来几十个血气方刚的同伙,到大街上去拦截富豪。可巧,那家伙正前呼后拥,衣着锦绣,骑着高头大马,奔驰而来。博鸡者径直上前,一把将富豪拖下马来,拳打脚踢。随从见状,一个个惊慌失措,抱头鼠窜。博鸡者剥下富豪的衣服,自己穿好,又跨上他的马,指挥大家把富豪推到马前,五花大绑,游街示众,逼着他自己喊:“凡有身为平民,诬告总管的,与我同样下场!”走一步喊一声,稍有怠慢,就棍棒齐下,直打得富豪背上皮开肉绽。他的儿子听说父亲遭难,急忙纠集了同族上下及僮仆,大约一百人,跑来想把富豪抢回家去。博鸡者对富豪儿子讲:“如果不想让你父亲活了,尽管来抢。不然,赶快滚回去,乖乖呆在家里,等游完街,我就放了你爹,饶他不死。”那小子生怕真的会把他父亲乱棍打死,不敢轻举妄动,急忙招呼手下的人,缓缓离去。此刻,袁州百姓成群结队,前来围观,欢声雷动。袁州录事害怕此事闹大,连忙骑马到总管府去报告。府佐对博鸡者的行为,心里觉得非常痛快、解气,所以故意任其所为,不过问。直至傍晚,游街的队伍才停在富豪的家门,博鸡者把富豪强行按在地上,跪好,当众教训他:“你身为百姓,不知安份守法,冒犯总管,受到杖责,本是罪有应得。却因此心怀不满,还钻空子诬陷总管,害得总官丢了官职。实属罪该万死。今天,我先留下你一条狗命。此后,如不悔过自新,再敢胡言乱语,我就一把火烧了你的宅院,送你全家上西天!”这时,富豪昔日的威风早已扫地,直磕响头,连说“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博鸡者这才放他回家。

博鸡者问大家:“今天的事,是不是足以报答总管了呢?”众人都说:“你干的确实叫人拍手称快。不过,总管的冤案未平,对他本人来说,还是没有真正的好处呀!”博鸡者承认:“此话有理。”于是,连忙动手用纸糊了一块两丈多长的横幅,上面写了一个大大的“屈”字,用两根竹竿高高挑起,跑到江南行御史去上诉。可是,行御史台却不予理睬,博鸡者无奈,就和他的那伙人一起,每天举着“屈”字横幅,在金陵的大街上示威。御史心中有愧,连忙受理了博鸡者的上诉,为袁州总管恢复原职,并罢免了臧某肃政廉访司的职务。

一时间,博鸡者的侠义壮举闻名于东南各地。

高某按:这件事的始末是我在史馆任职时,亲耳听翰林天台陶先生讲述的。依我看,袁州总管虽然深得民心,却沾沾自喜,目无上方,被免职是他祸由自取。至于姓臧的,滥用职权,因一句不顺耳的话,公报私仇,不过证明了他确实是个顽劣之辈。但是,上级长官,不能明察此案的来龙去脉,致使平民百姓,挽袖奋臂,聚众伸冤,有识之士完全可以认识到——元代朝纲紊乱,法纪松驰,变乱的产生实际已经在社会底层渐渐开始了。

赏读

作者在这里非常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性格鲜明的“博鸡者”的形象。文章运用先抑后扬的手法,开篇述其“素无赖”云云;然而,当“多惠政”的袁守因豪民诬谄、使官报复被革职后,他竟能挺身而出,惩恶扬善,最后终使守复官,使者罢免。全篇在篇首点明人物里籍身份,篇末加上作者的直接评论,这些都是典型的史传写法。作者用史传写法来写这篇文章,说明作者所记内容的真实性和作者评论的严肃性。另外,本文虽是一篇纪实性的作品,但作者却有意只点出主要人物的身份,如博鸡者、豪民、袁守、台臣,而略去了他们的姓氏,使文章不但具有唐传奇的风格,而且更重要的是大大加强了本文主题的深刻性,从而具有更普遍的社会意义。全文行笔曲折生动,波澜起伏;语言简洁凝炼,达意传神,堪称妙文华章。尤值得注意的是,下层平民作为正面形象和作品的主角,出现在正统文人的笔下此为首篇,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