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莎斋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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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223 释“不知为不知”

我曾写过一篇小文专门谈及什么叫“不知为不知”,发表在天津《今晚报》上。但语焉不详而意亦未尽,今再另写小文,进一步阐述此义。

“不知为不知”语出《论语》,是孔子对子路说的话。全文是:“由(子路名仲由),诲汝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后三句的大意是:“你知道的就说你知道,你不知道的就承认你不知道。这才是真正求知的准则。”末句的“是知也”,也含有“这才能真正把不知道的事弄懂了”这一层意思。

事实上,“知之为知之”虽亦不易做到,却还有可能做到;而“不知为不知”可太不易做到了。有的人对于他所不知的事和理,并不认为他确实没有搞清楚,而往往自以为已经懂得了,结果他不但得不到“真知”,反而自以为是,强不知以为知,轻则把错的当成对的,自己糊涂一辈子;重则自欺欺人,甚至误人子弟。所以我讲这一句“不知为不知”,总要在前面添上一个动词“知”字,即自己能知道哪些事理是自己还未弄明白的,这才有可能虚心向人请教,然后由不知而知,达到“是知也”的目的。所以人贵有自知之明,自己拿不准的事最好就说不知道,不要硬充“懂行”,以免自误误人,贻人话柄。

举个小例子。有一天我看北京电视台“学京戏”的节目。一位教唱程派《荒山泪》西皮三眼的老师把“声声送听”的“听”字说成是入声字,同时还大讲“开齐合撮”(她说的次序也不全对)的道理,我听了直为她着急。心想您就教唱腔吧,别谈字音了。于是我就想到,这位老师只做到了“知之为知之”(她会唱程派腔),却未能做到“不知为不知”。如果她能虚心向人请教,或自己没有把握就先别说,便不至于一错再错了。

其实,“听”是个平、去兼收的字,在《荒山泪》的上句末一字,实应作去声读,根本不是入声字。而“开齐合撮”四种发音,是指一个字的韵母中有“阿(ɑ)”元音者为“开口音”,有“衣(i)”元音者为“齐齿音”,有“乌(u)”元音者为“合口音”,有“迂(ü)”元音者为“撮口音”。这位老师没有系统学过声韵学和语音学,当然说得不够确切了。

199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