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莎斋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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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章 252 “婉约”、“阴柔”非贬义

最近一个时期讨论妇女文学及女性作家之风颇为流行。在评价古今女性作家的意见中,有这样一种观点——古代的女作家由于受封建文化与封建礼教的影响和约束,即使像李清照这样的著名女词人,她的作品也不如20世纪的冰心老人。

李清照之所以不为今日的评论家所看重,最主要的一条理由是:李清照的词是“婉约”派,缺乏“阳刚”之美。

我以为这样臧否古人未免有点简单化。首先,拿九百年前的李清照同20世纪受过五四洗礼的冰心老人来进行比较,这本身就不够科学。撇开这一点不谈,说李清照的词是“婉约”风格的作品,因此便予以贬低乃至否定,也是不妥当的。李清照的词诚然有“婉约”之作,但也有非“婉约”之作。如有名的[渔家傲],便为古今评论者指为典型的“豪放”体。即如脍炙人口的[声声慢],开头的三句“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句句直抒胸臆,既不“婉”又不“约”,至少是无法用“婉约”这一概念来强加于它的。如果硬是要把李清照的词与冰心老人的作品相比,那我想问一句:冰心老人的散文和新诗,比如她的《寄小读者》和《繁星》两本集子,难道就不是“婉约”之作么?

由此可见,“婉约”对“豪放”而言,只是两种不同的风格而已,其本身并不意含褒贬。“婉约”不同于朦胧晦涩,“豪放”不同于犷悍粗野;即使是粗犷或朦胧之作,尚不能一棍子打死,何况诗词散文本身,原允许用“婉约”的手法来抒写,怎么能认为凡“婉约”之作都是受到旧文化、旧礼教的束缚,从而一概加以否定呢?

关于“阳刚”和“阴柔”两个概念,其源盖出于桐城派古文名家姚鼐的《复鲁絮非书》,也是指文章风格的不同,其间亦并非含有褒扬或贬抑之意。当然,阳刚一类的作品由于作者的感情激昂慷慨,读者易于被感染、被打动,往往受到更多人的喜爱,但非“阳刚”的及至属于“阴柔”一类的作品,也并非一律都应批判和否定,有时一首诗中,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往往刚柔相济,阴阳互见,上句豪迈激昂,下句委婉低回,又当如何去评价呢?这里姑举鲁迅一首著名的七律“惯于长夜过春时”为例。任何读者都能领会“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这五、六两句的“阳刚”之美;但开头结尾的一、二、七、八诸句,即“惯于长夜过春时,挈妇将雏鬓有丝”和“吟罢低眉无写处,月光如水照缁衣”,则以含蓄蕴藉之笔出之,而更见其感情的深挚和思想的力度。片面地说它是“阳刚”或“阴柔”类型之作,都嫌不够恰当。难道我们分析作品可以如此生搬硬套么?

总之,婉约与豪放,阳刚与阴柔,原是矛盾统一体的两个方面。无婉约便无所谓豪放,无阴柔亦无所谓阳刚。对它们之间更不应有所轩轾,而有什么优劣之分。因此,评李清照的词而以“婉约”责之,不唯不知李清照,抑且不知何谓文学。

199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