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莎斋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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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27 说刘琨《扶风歌》“惟昔李骞期”

或有以刘琨《扶风歌》“惟昔李骞期”句之义相询者。此诗见《文选》卷二十八,其辞曰:“惟昔李骞期,寄在匈奴庭。忠信反获罪,汉武不见明。”据《乐府诗集》卷八十四,此盖《扶风歌》之第八首,《文选》特并九首为一耳。《文选》李善注云:“《周易》曰:‘归妹愆期,迟归有时。’王肃曰:‘愆,过也。’骞与愆通也。”今按:善说是也。《乐府诗集》正作“愆期”,犹今言“过期”。余冠英先生《汉魏六朝诗选》注云:“愆期,是说行军错过约期。李陵在汉武帝天汉二年(公元前99)率步卒五千出塞,和匈奴主力军遭遇,战败降敌,武帝诛其全家……”(页193)而未详愆期之实。北京大学中文系编《魏晋南北朝文学史参考资料》注此诗,引《史记·李将军列传》“陵既至期还”云云(页312),虽揭橥本事,终嫌未惬诗旨。盖李陵之罪,在其降匈奴,不在其愆期也。窃谓解此句宜细绎李善注,惜善引《归妹》九四爻辞而未引象辞,而琨此诗实兼用象辞之义。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琨意在白李陵心事,言陵愆期而身寄匈奴,正谓其志在有待而行也。司马迁《报任安书》谓陵“身虽陷败,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于汉”,琨盖师其意而不用其辞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