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历史的性格:布衣读《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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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向钱看

晋惠帝元康九年(299),南阳人鲁褒作了一篇《钱神论》,借以讥讽官场上见利忘义、贿赂公行的现状。后人常挂在嘴边的“孔方兄”一词,即出于此。又有谚语“有钱能使鬼推磨”,亦是鲁氏手笔,只不过后人加了一个尾缀“推磨”而矣。

钱之为物,确实神通广大,“无翼而飞,无足而走”,“无远不往,无幽不至”,“无德而尊,无势而热”,至如“死可使活,生可使杀”,能量了得。“錢”之一字,便是金戈铁马。几年前在央视看到一期“道德观察”(06年8月26日),有五口之家为了400万家产,打成两派:母亲与儿子,父亲与三女儿。儿子说78岁的父亲包二奶,顾探子侦得“丑事”,制成光碟,播“恶”与众。儿子支持母亲与老父离婚,这样就可以分隔得70%,也就是280万元的财产。而女儿不想让出父母派在她们名下的房产,便与母亲大打出手。荧屏上乱哄哄,不知谁胜谁负。

这样的事,现如今也屡见不鲜,都是有钱惹的祸,要都如在下的一贫如洗,还闹个屁。可话又说回来,贫困夫妻又百事哀,真是矛盾,要没有颜回曲肱而枕之的定力,还真不好办。

西晋董养,字仲道,陈留浚仪(今河南开封)人。尝游太学,升堂叹曰:“朝廷建斯堂,将何为乎,每览国家赦书,谋反大逆皆赦,至於杀祖父母父母不赦者,以为王法所不容故也,奈何公卿处议、文饰礼典乃至此乎。天人之理既灭,大乱将作矣。”就是说,国家建学校有什么用呢,国家赦书连谋反大逆都赦免,甚至於杀父杀母这样大逆不道的罪过,也和普通犯罪一般看待。大臣们处事竟到这种地步,天理人情都没了,国家能不乱吗。永嘉中,与妻子荷担入蜀,不知所终。

西晋后来就大乱了,至于为了钱而亲人反目,算不算得“天人之理既灭”,那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