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吹画壶2
“注意一下饲主。”
“是!我会誓死完成如卿姐托负的重任!”
“……”骨董店店主眯平了眼睛。可怜,战争记忆造成的伤痕还没愈合……大概是。
符沙的跟踪调查结果两天后出来了。
他跟了因采画两天,向学生打听到一些情况,这晚,闭店之后,他提着一个球回来。
球,圆的,还是用塑料水管缠出来的,就像缠毛线。球上特别伸出一截,打个活结,正好用中指勾起来提……真是巧手啊……
“如卿姐,我找到壶了。”将塑料球扔在地上,他跑到厨房找水喝。等他灌完300ml的冰橙汁,出来却见小梼杌和两只狗只围着球骨碌骨碌,你一爪子我一爪子,扑得不知多开心。
鞠如卿坐在沙发上,宓戏风雯倚靠侧方,米寿在清洁收藏架(其实这项工作一直是米寿亲力亲为,他不允许如卿的收藏有任何闪失)。不过他们都是一副“等你解释”的模样。
“那是壶。”符沙三步一跳,食指一勾将塑料球提起来,“它故意在闹脾气,玩假失踪。”说着,取了剪刀将裹得密不透风的塑料管一层层剪开。剪到最后,一只色彩炫丽的壶跳脱而出。
奇迹出现了。
原本安静的壶就像炸了毛的猫一样在符沙掌心又蹦又跳,居然还发出人类的声音,分贝更是令人惊诧的不低——
“你想憋死我啊!你想谋杀啊!你是不是人啊?你有没有良心啊?你欺负我手不能挑肩不能提是不是啊?你裹一层不够你还裹那么多层,我又没干什么坏事,你管我站在哪里偷看!你管我偷窥不偷窥!”
如此“你怎样”之说足足持续了三分钟,叹为观止。
“会说话?”小梼杌瞪大眼。
不要让我觉得你是乡下来的……符沙悲哀地瞅了他一眼。
壶大概吼够了,呼呼安静下来,悬浮半空,空瓶口中甚至可以看到轻飘飘的白烟……有那么气吗?
鞠如卿左右扭扭脖子,“你怎么回事?”
壶飘到她前面,肚皮上炫烂的花纹急遽流动,那些色块就像有生命的软体动物,很快在高腰的颈上出现一双眼睛,“因采画是笨蛋!”
这次小梼杌看清楚也听清楚了,声音是从瓶口发出来的。
鞠如卿皱起眉尖。
“他一点也不重视我!他怎么当人家主人的!他会不会当人家主人啊?”壶继续抱怨。
“原来是闺怨。”鞠如卿似乎明白了。
闺怨……符沙嘴角一抽,萧萧向北风。如卿姐,这是什么概念……
壶却并不在意“闺怨”两个字,在空中摇晃它小巧多姿的身躯,让人很想一巴掌捉下来捂在掌心。
“怎样才是重视?”鞠如卿反问。
“天赋!他有点天赋的自觉好不好?”壶又开始跳脚,“我天天变换肚皮上的颜色,累死累活刺激他,他倒好,画完画从来不会用他的天赋,只会像呆子一样站在画布前面自言自语,他吟诗给谁听啊?给谁听啊?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你死了吗?”
“……没有。”
“那就是没气够。”
“……”
“你的意思是……”鞠如卿伸出食指戳戳它扁圆的小肚子,“他到现在都没喂过你?”
沉默……壶的头顶又开始冒烟。
“所以你就离家出走。”
“……”
“故意玩失踪。”
“……”
“你想玩多久?总是要回去的。”一句直戳它心脏。
“……他笨死了,我要换主人!”壶倾斜30度,仿佛人类蹲在墙角。
骨董店店主双眉一扬,“是你自己跟他走的。”又戳中死穴……如果、它有的话。
“那……”壶倾斜35度,声音低下,“你们送我回去……”
鞠如卿眯下眼睛,“他有给你名字吗?”
摇头。
“他知道你会说话吗?”
“我上次才‘喂’了一声,他就在浴室里滑倒,脸上青了一大块。”也就是说:因采画根本就当它是一个多彩多姿的艺术品。
鞠如卿缄默,默了很长一段时间,默到壶口的白气消失,默到壶开始摇摇欲坠,终于开口:“你想什么时候回去?”
答应了!壶竖起身体,上下蹦跳,“谢谢!当然是越快越好!”
墨骨人,妙笔生花。
生花的不是笔,是执笔的手。
笔为媒,意为画,墨骨人的画是一种意识的拓印,喜怒哀乐,画就是他们精神和情感的体现。但是,干巴巴的拓印并不能将蕴含在画中的丰富情感传递了观画者,它需要渲染。
血的渲染。
将自己的一滴血滴入壶中,壶会吸收血滴并产生共鸣,为干瘪的拓印注入名为情感的活力,让画生动起来。
墨骨人的每一幅画中都有他们的一滴血。正如毕加索形容他的作品:“我的每一幅画中都装有我的血,这就是我的画的含义。”
将壶送到因采画家,看着满室干瘪的作品,鞠如卿恶作剧地将壶的使用方法揭露,并不意外地被艺术家视死如归的放血表情逗得心情大好。那种壮烈……啧啧,可观,可观,可以观之。
壶,学名壶公,怪界生物。拉丁学名……可以忽略。
其实,纯粹的墨骨以前是不需要壶公这种宠物的。
在奶奶收藏的古老笔记中有段记载——
古中国战国之前,齐国的王花费重金建造了一所九重台,他听说国内有个叫敬君的人擅长绘画,就请他入九重台作画;敬君被齐王召进宫很长时间,一直没有回家,他思念妻子,遂妙笔一挥,画了一幅实际大小的妻子画像,挂在房中以慰思念之情,很巧,齐王来九重台巡视时看到这幅画,被画上的美人迷住,便以重金珠宝万亩田地换敬君之妻进宫,敬君接受了。
敬君终于回到家,久别的妻子欣笑迎来,他却不敢直视。
妻子奇怪:是被宫中的美人迷了心吗?
不……敬君神色闪烁,愧色难掩地说:我把你送给了齐王……
这件旧事《说苑》中有记录,《太平广记》也有收录,不过后面的事却没提到——美丽的妻子伤心欲绝。当年嫁他,是仰慕他的才华,多么精致的一个人儿……他却将她送给齐王,只因珠宝良田。
本是良人,怎就糊糊涂涂,不知何调?
在王者至上的年代,王命即天命,美丽又伤心的的妻子被迫入宫成为齐王的嫔妃,终日郁郁寡欢,半年后香消玉殒。但深锁宫中的妻子做了一件事,她的忧郁浓思引来了怪界的神游生物。
悲伤是美味的食物,神游生物享受了妻子浓郁的负面情感,作为对妻子的回报,亦取走了墨骨人天生善画的渲染力。
也是巧合,神游生物是一棵雌壶树,墨骨人的渲染力被她饕餮之后进入胎体(可以理解为果实),这就是第一代壶公。第一代繁衍之后就有了第二代,然后是第三代、第四代、第五代……结论就是:墨骨人和壶公彼此间的宠饲依赖度并没有达到生命的高度,也许墨骨人一生都不需要眷养一只壶公,同样他们的特长也不得到发挥,郁郁寡欢一生。
回家的路上,鞠如卿用一贯淡然的调子将这段记载当故事告诉同行的符沙。回店后,符沙又以激昂愤慨的调子复述给小梼杌,小梼杌听完,又以新奇讨好的调子转述给米寿,当然,他还转述给店里的其他宠物听。
故事在店内流行了几天,直到因采画带着他的宠物壶再次光临。
这是艺术家第三次光临骨董店,但是整个人看起来苍白不少。壶在他头顶跳脚,“没见过这么笨的笨蛋!”
“又怎么了?”符沙按拳头。要是再有“闺怨”问题,他会直接把壶锁在因采画脖子上。
“自从遇到他之前,我就没见过这么笨的笨蛋!”瓶口飘白烟的壶上蹿下跳,“让他滴血,是滴血,没叫他放血!流干血他自己活该!”
原来,艺术家的疯狂病发作了,他五天四夜不眠不休画了一卷长幅,渲染的时候,因为没顾上吃东西肚子饿所以造成手有点抖,抖啊抖啊刀子一歪,割了一个大伤口,他又觉得反正是割了,血不用太浪费,索性就全滴在壶里……
壶是醉得很高兴,可醉后它也会头痛好不好……不,它的意思是:就他前后没有一尺宽的身段,能有多少血可以放?
“你是我见过的最笨的笨蛋!笨蛋!”壶继续揭秘,“放血放多就算了,你连止血包扎都不会,你的脑子里都装的什么?哪有人随便扯一件衣服来止血的?哪有人把手缠得像排球的?猪都比你聪明!”
“……你知道什么是猪?”苍白的艺术家不怕死地反问。
“我不知道?你说我不知道?”壶开始在他头顶绕圈,一圈比一圈快,“经过我手里的画没有几万张也有几千张,你居然敢说我不知道什么是猪?!”
“好好好,你知道。”苍白的艺术家立即讨饶,还附上谄媚的笑,“飞得累不累?下来,坐着休息一下……”
“笨蛋!”壶一个用力敲上他的头。
“是是是,下次我会注意的。”艺术家继续谄媚,“快飞下来,被别人看到怎么办?”
“我理他是谁!”壶向后倾斜30度,像叉腰昂头的嚣张少年。
鞠如卿蓦地问:“有何贵干?”
因采画正襟危坐,一边抬手抚拍壶的肚子,一边回头道:“我想请教,那个……鞠老板,吹画……就是它,我还有什么要注意的?我怕它又不高兴,又离家出走。其实我不是不理它,我不知道……”
“没有了。”鞠如卿摇头,魅然一笑,语意不明地建议:“好好享受你的绘画天赋。”
“谢谢。”苍白艺术家的脸居然红了一点点。
“送客。”
“……啊?”
“因先生,请!”符沙偏头,手掌摊平向雕花玻璃门一比。
艺术家尴尬了一下,腼腆地站起来,“那就不打扰了,再见。”
“会再见的。”魅色容颜掠过一丝依稀如微光的笑,目送艺术家离开。
失去天赋的渲染力,对墨骨人而言并不致命,那位被献给齐王的妻子,对自己的夫君虽怨,却是——怨而不恨。
怨的,是他善画的才华,却非是怨他这个人。所以,不恨。
敬君可知,他那不恨的妻子到死都还爱着他……
因采画,好好享受你的绘画天赋吧,我会耐心等待,直到得到你那一幅最完美的墨骨。
以最纯粹的墨骨研制的骨墨,所绘之画,可活。
我王,您为何要成为灵族的宠物?
稚嫩的少年挂着困惑的表情幽幽一叹。
他梼杌一族向来心高气傲,他小小年纪就听年长的梼杌说过,他们的王,贵傲天姿,六界无双!
可是——
现在——
居然甘愿成为一名灵族的宠物,为什么?
更让他生气的是:他们的王居然窝居在人界这间小小的宠物店里,成天和人类打交道,还擦桌拭椅,端茶送客,这……这这这……成何体统!
不就是一间卖宠物的店吗?有什么稀奇。他也观察过啊,这间店客人不多,宠物也稀奇古怪,客人买了宠物后还要签一张契约书,好像是约定日后骨骼怎样怎样。
哼,古骨族就是奇怪,尤其是开店是这位,最奇怪。喜欢什么不好,去喜欢骷髅。
这个鞠如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