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防日坏,河患愈烈,这是乾隆皇帝扔给嘉庆帝的又一大难题。
嘉庆元年(1796年)六月,河决丰汛,冲开南运河佘家庄堤,由丰、沛北注金乡、鱼台,漾入微山、昭阳各湖,穿入运河,漫溢两岸,江苏山阳、清河等多处被淹。南河总督兰第锡拟导水入蔺家山坝,引河分达宿迁诸湖,泄水仍入河下注,于漫口西南挑挖旧河,引流东趋入正河,并绘图上奏。
与此同时,嘉庆了解到山东布政使康基田经理河务有年,治河成绩尚著,便派康基田“前赴工所会勘筹办”。
嘉庆八年(1803年)九月十三日,黄河在河南封丘衡家楼段决口,这可以说是嘉庆期间河工的一件大事。这次决口来得十分突然,因当时“已过霜降,水落归槽,方期各工巩固”,水势来得非常凶猛,“南岸滩咀逼溜北趋,以致堤根刷陷”,开始时过水30余丈,数日间塌宽竟至500余丈,“势如建瓴,以致掣动大溜,甚为浩瀚”。东北由范县一直到张秋,穿运河东趋盐河,经利津入海。直隶长垣、东平、开州等地都是洪水泛滥成灾。
当嘉庆帝接得署东河总督嵇承志的飞报后,非常重视,立即采取了特急措施,委派吏部尚书刘权之、兵部右侍郎那彦成驰赴河南勘办,于一切有关溜势、抢筑、堵口、灾情以及蠲赈的奏报,均破例许以五百里奏闻。
事实证明,决口之所以能顺利合龙,与嘉庆帝亲自部署抢修关系重大。在这段时间里,嘉庆帝几乎全力以赴,监督饬令抢险救灾的相关事宜。
嘉庆帝曾自称是“宵旰系怀,无时或释”,难怪他的部署安排,考虑得如此细致具体。
在认真治理黄河的同时,嘉庆帝还对漕务之弊进行了认真的处理,这主要是围绕漕粮浮收问题展开的。
乾隆中期以后,漕政日趋腐败,勒索陋规的问题严重,漕务之弊:一是对农民的敲诈,如收粮时用大斛克扣外,又有如“淋尖”“踢斛”“捉猪”“样盘米”“贴米”“水脚费”“花户费”“验米费”“灰印费”“筛费”“廒差费”等诸多名目的勒索,“总须二石五六斗当一石”。二是漕务官员肆意贪污,勒索漕规,“每办一漕,额多之州县官立可富有数十万之巨资”。因此人民所受额外剥削极为繁重。
至嘉庆初年,漕粮浮收问题更加严重,有“每石加至数斗及倍收者,所收未至三分之一本色已足,则变而收折色。小民不肯遂交折色,则稽留以花销其食用,呈验以狼藉其颗粒,使之不得不委曲听从。虑上司之参劾也,则馈送之;又虑地方讼棍之控告也,则分饱之”。又承办采买之弊,上司发价既克减于前,纳仓又浮收于后,美其名为出陈易新,核其实则倍出倍入。上司知其然也,领价则多方扣之;吏胥利其然也,交价又从中侵之。当时,“利归州县十二三,利归丁胥差役十七八。每办一漕,以中数言之,门丁、漕书各得万金,书伙以十数,共二三万金,粮差正副三五十人,人二三百金。又一二万金粮书二三百人,人一二百金,又三四万金受规上下诸色人等在外,民膏安得不竭,国课安得不亏!”因此,漕粮浮收问题成为引起江南社会矛盾激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嘉庆二十年(1815年)九月,陶澍奉旨巡视江南漕务。陶澍离京后,沿途明察暗访。一个月后,他抵达江苏清江浦。一听说巡漕大臣来了,办理漕政的官吏大都前去拜访送礼。陶澍以旅途劳累为由,一个也不接见,但将礼物全部收下了。10天后,陶澍已掌握了漕官的清廉或贪贿状况,宣布接见所有办漕官吏。升堂后,师爷宣读了送礼官员名单和礼品礼金后,贪官们满头大汗,不敢抬头。宣读完毕后,陶澍一拍惊堂木,针对送礼的官员说:“尔等凭俸禄哪有上千银两送礼,分明是敲诈勒索、贪赃肥己。今日暂不治尔等之罪,但所送财礼全部没收,发回地方作为修建书院经费。”然后,他对全体漕官说:“各处所欠漕粮,限一月之内交割清楚,违者从严惩办。”一个月后,陶澍再次升堂议事,宣布将所有官员分为三等:凡漕粮任务如期完成,又未送礼的,定为上等,申报朝廷,官升一级;漕粮任务完成好,但送了礼的,记过一次,定为中等,不奖不罚;对两名自认为有后台、称病不理漕务,又有贪贿行为的官员,定为下等,革除官职,强令变卖家产,赔偿历年贪污亏欠的漕银。这样一来,漕务大有起色。据记载,陶澍巡漕“仅半载而办五百万石之米,为前后十余年所未有”。特别是漕官不敢再贪污勒索,这大大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
但漕粮浮收之弊最终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尽管嘉庆的出发点很好,采取的措施应该说也系统全面,之所以仍不能杜绝漕粮浮收问题,自然有其制度方面的根本缺陷,这就是漕运制度的不完善或违背价值规律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