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连锁经营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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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连锁经营的特征

学完本节后,您应掌握以下几点:

企业识别系统CIS

“业种”的意义

“业态”的意义

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

连锁经营的质量标准

连锁店地点的评估

本节内容可以应用在以下地方:

连锁总部培训

连锁经营理论知识

连锁经营学习资料

连锁总部经营理念

连锁经营的本质就如同人的内涵,而连锁经营的特征就是它的外在美。在顾客的眼中,往往一眼就能判断,这个店铺是不是连锁店。符合以下12种特征就是一个优秀的连锁经营企业。12种特征分成两部分。

特征一:相同的识别系统C I S(Company Identify System)

连锁经营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总部与加盟者共同使用总部制定的企业识别系统CIS,包括MI(理念识别系统)、VI(视觉识别系统)、BI(行为识别系统)、SI(店铺识别系统)。

理念识别系统(Mind Identify System)就是连锁企业将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企业使命、企业目标有形化,包括用文字、图案、音像、软件等方式告诉加盟者和消费者。大部分的企业,所谓的经营理念只存在于企业高层领导的头脑中,或是让管理层和执行层编为口号,没有在企业的营运过程当中持续落实。

连锁经营企业的理念识别系统不是口号,而是长期的导入。在本书第4章农药连锁案例之中,为了将德地得的理念识别系统导入到加盟者的企业之中,花了将近两年的时间。理念识别系统在整个CIS里面,是最重要的一环。惟有成功的导入理念识别系统,连锁经营企业才有成功的可能。

视觉识别系统VI(Vision Identify System),从企业的商标、商号、标准字体、标准颜色乃至于整个视觉所看得到的运用系统都称之为VI。人类接受信息的来源,视觉约占80%,听觉约占15%,其他感觉约占5%。所以企业的视觉识别系统除了平面设计以外,应该以音像制品,如录像带、光碟或立体的形象代言标志等方式呈现,以补充平面视觉的不足。

行为识别系统BI(Behavior Identify System),除包括员工的着装、行为仪态、语言标准、电话礼貌、企业文化、企业伦理等内容。在快餐厅连锁店,我们所见到的人员都是面带微笑、小步快跑、积极乐观的工作者。在IT行业的连锁店,我们所见到的人员都是主动服务、技术营销、彬彬有礼的工作者。每一个行业和其他行业的不同之处,行为识别系统是显著的特征之一。

店铺识别系统SI(Store Identify System),除包括连锁店的整体立面、外招、立招、侧招、灯箱、平面规划、三维透视、天地立壁等建筑规划外,也包含店内的格局、动线、设备布置、隐蔽工程。比如,麦当劳的连锁店,严格设定让顾客在1000米之外就可以看到它的立招、500米左右看到它的侧招、100米左右看到整个店铺立面。这种店铺识别系统对整个连锁店的营运绩效有极大的提升作用。这是连锁经营的特征之一。

特征二:相同的业种

“业种”的意义就是连锁店所销售商品的种类。商业业种是根据销售商品的品种划分的企业类型,传统的商业形态都以业种划分,连锁店的各分店通常经营同类商品。随着连锁店的发展,业种的更新与变革也会随之发展。比如服装连锁店,可能会发展为时装连锁店、裤子连锁店、少女服装连锁店、儿童服装连锁店等业种。本节所讲的相同的业种也是一种与时俱进、创新变革的过程。

同一业种的商店在一个地区发展,都是由单店发展到多店,而后由多店发展到一条街,甚至一个商圈。比如,天津的食品街、文化街,上海的南京路,广州的服装街、玉器街都是遵循着业种发展的规律。这是连锁经营的特征之二。

特征三:相同的业态

连锁店都具备相同的业态。业态是指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者需求而形成的不同服务形态。在2000年5月19日发布的我国零售业态分类,将现行零售业态分为:百货店、超级市场、大型综合超市、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购物中心、仓储商店、家居中心等九种不同的业态,详细内容请参看第2章。

连锁店总部按照消费者需求和市场状况,组织商品,设置相应的服务形态。我国农药产业,自2000年,全国约有25个企业开始发起连锁经营。比如,新疆德隆、南京红太阳以超级市场的业态展开连锁经营;北京德地得、河南海普以专业店的业态展开连锁经营。国外大型连锁企业,如美国沃尔玛下属的连锁店包含百货店、超级市场、大型综合超市、量贩店、折扣商店、会员商店等不同业态,虽然连锁总部会发展不同的业态,但是其加盟者通常只选择一种业态加盟。这是连锁经营的特征三。

特征四:签订连锁经营合同

连锁店和加盟者通过签订连锁经营合同来维系彼此之间的关系,连锁经营无论直营或加盟实际上是一种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直营店在法律上属于分公司或子公司,一般认为是雇佣关系。但直营店店数如果太多,管理幅度如果太大,就易造成管理不良,效益不佳,故直营店在经营上轨道之后,最好将其转变为加盟或承包制,维持合同关系。连锁经营合同基本上是由总部制定的。连锁经营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商标、商号等的授权使用;合约期限;费用收取;总部的权利义务;加盟者的权利义务;对加盟店的经营督促、辅导、培训;加盟店的转让;竞业禁止;商务仲裁;合同终止及修改等方面。

为维护整个系统的统一性,加盟者对合同条款几乎没有修改的余地。但在企业竞争激烈,环境变化快速的时代,特许经营的合同内容,不应一成不变。而应随着加盟者资源的不同,加盟地域的不同,加盟者商圈的不同作适当的调整。

特征五:相同的质量标准

连锁总部无论是对直营店还是加盟店的经营进行管理,都要求产品或服务达到质量标准。现在国内优良的连锁经营总部都逐渐通过ISO 9000国际质量认证体系、质量标准体系,做到与国际接轨。在工业时代,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在服务业时代,质量是符合顾客需求的标准。它是一种制造流程、服务流程,也代表了对顾客的承诺。

肯德基连锁店的柜台服务流程的质量标准分成6大步骤:(1)向顾客问好;(2)请问您需要什么;(3)主动促销;(4)备餐;(5)收款;(6)致谢。这6大步骤让顾客与柜台员工更加亲近,也让柜台员工充分提升营业额,并满足和引导顾客的需求,一举两得,双赢思维。这是连锁经营特征之五。

特征六:店铺营运的督导

为了使加盟者进行统一、规范的经营,加盟总部对加盟者的经营管理应实施有效的督导。督导包含两个内容:一为督促;二为辅导。连锁店开业以后,对于OMTIP(Operation、Maintenance、Training、Information、Position)即营运系统、质量维护、教育训练、信息体系和连锁定位,进行督促和辅导。由于加盟者本身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和经营能力参差不齐,为了保证企业的形象和连锁店整体效益,连锁总部对加盟者的经营管理要进行有效的督促和辅导。这是连锁经营的特征之六。

特征七:加盟者缴纳服务费用

连锁总部向加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加盟者应向总部缴纳一定的费用。在美国加盟服务费用包括:加盟金、权利金、保证金三种。这是连锁经营的特征之七。

加盟金也称为初期加盟费,是在合同期内加盟者在加盟初期向总部缴纳一次性的费用,它包括加盟者有权使用总部的CIS、整体规划、营运技术、开业前的培训辅导等费用,体现了加盟者加入特许系统所得到的各种好处的价值。

权利金是长期性的,是连锁总部对加盟者提供如培训、督促、辅导等服务项目的费用。

保证金作为执行连锁经营合同的担保,同时也具有总部所提供商品的预付金性质,金额数量各公司不等。

特征八:总部为加盟者进行地点评估

加盟总部为加盟者所做的重要服务项目,就是对加盟者的店面选择,进行地点评估。地点选择直接关系到加盟店的收益,严重者会影响加盟店的存亡。连锁总部应参与加盟店的店面选址,对加盟店进行地域、商圈、立地评估,即对大环境、中环境、小环境,进行人口条件、交通条件、吸引力条件等作出评估报告。地点评估报告无论评估时间的长短,还是投入的人力、物力大小,最终就是要取得三个结论:(1)会不会盈利;(2)总投资金额;(3)投资报酬率。

国内大多数的连锁经营企业,对地点评估都不太在意或不具有专业性。国外知名的连锁经营企业在我国内地发展连锁店,又往往将国外的地点评估方式全面照搬,不适合中国国情。例如,美国快餐之父艾德熊,在北京的创业初期,就犯了同样的错误,吃了很大的亏。后来经其总裁缪希先生和其经营团队的大力调整,其地点评估标准作业才逐渐适合中国的国情。这是连锁经营特征之八。

特征九:双方都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连锁经营总部和加盟者无论它是直营体系或是加盟体系都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加盟总部不需为加盟者承担法律责任,加盟者也不必为总部承担法律责任。总部利用加盟者自己当老板、努力赚钱的积极性,以及与当地消费者的良好关系,有力地促进连锁经营产品或服务项目的推展。

国内最近几年所推行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主要精神是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而连锁经营是将决策权与经营权分开,每一家连锁店在法律上都是独立法人,独立负起法律责任。这是连锁经营特征之九。

特征十:加盟者自负盈亏承担经济责任

加盟者参与连锁经营组织后,必须自负盈亏,并承担经济责任。加盟者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所以在经济上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企业在发展过程之中由小至大、逐渐发展,常常犯大企业病,称为“恐龙症”,即大型恐龙的尾巴受到外力冲击后,信息传到大脑,往往需要3~5秒钟的时间,反应太慢,这是恐龙灭亡的原因之一。

企业做大之后,消费者的信息传到总部也要数日之久,而连锁企业由于每家店铺都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及时反应市场状况和消费者信息,作出适当决策,它就成为一群反应迅速的食人鱼,而不是大恐龙。这是连锁经营特征之十。

特征十一:双方共同分享经济利益

在连锁经营过程中,加盟总部和加盟者在协议期间共同分享经济利益。加盟者根据加盟合同,向加盟总部支付加盟金、权利金,同时加盟者可以从总部那获得知名的品牌、成功的经验和经营模式,双方共同努力,共同分享利益。

例如,北京东来顺涮羊肉连锁店为了保证羊肉的品质,在内蒙古草原设立羊肉生产基地。不但保证了羊肉品质,也因为连锁经营店数的增加,规模的扩大而降低了羊肉的成本,并回馈给所有的加盟者。这是连锁经营特征之十一。

特征十二:长期合作关系

合同期间双方要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加盟者加入连锁组织后,和加盟总部是互惠互利的关系。只有双方通过长期合作,才能使连锁事业顺利发展。

国内某些连锁总部,只在初期辅导加盟者创业,当加盟金收到之后从此就无影无踪,不知去处。加盟者亏损累累,欲哭无泪,变成连锁孤儿。这种现象在连锁经营的导入期,比比皆是。

连锁经营总部与加盟者的关系,不是恋爱关系,而是夫妻关系。恋爱追求时期,所谓山盟海誓,海枯石烂,都是为了一时获取对方的情感。而夫妻关系就要互信互爱,一辈子共同生活。这是连锁经营特征之十二。

在本节中说明连锁经营的十二个特征。

连锁总部通过对理念识别系统、行为识别系统、视觉识别系统和店铺识别系统的建立和完善,给企业员工、加盟者及终端消费者一种极为具体的形象。这是特征一。

同一品牌的连锁店,无论是直营体系还是加盟体系,都经营相同的业种,销售相同的产品,这是特征二。

同一品牌的连锁店,都会发展相同的业态,这是特征三。

连锁总部和加盟者通过签订连锁经营合同来维系彼此的关系,这是特征四。

连锁总部,为了维护连锁企业的整体形象,要求商品、服务和管理能够达到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这也是为了满足顾客的需求,这是特征五。

连锁总部为加盟店实施有效的督导,可以帮助加盟店提高效率、增加效益,提升顾客满意度,这是特征六。

对总部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加盟者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通常加盟者缴纳给总部的费用是加盟金、权利金和保证金,这是特征七。

在连锁店开业前,总部需要对店面进行地域、商圈、立地评估,地点评估的目的主要是是否能盈利,以及投资回收期的长短。这是特征八。

连锁经营的总部和加盟者都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各自承担法律责任,不受对方的影响。这是特征九。

加盟者参与连锁组织后,总部负责提供产品和服务,加盟者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自己必须承担自负盈亏的经济责任。这是特征十。

连锁经营是一种成功的经营模式,因为连锁总部和加盟者,在连锁经营过程中双方共同分享经济利益,每一项经营活动都应兼顾双方的利益。这是特征十一。

在签订连锁经营合同期间双方要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才能有助于连锁事业的发展。这是特征十二。

连锁经营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什么是连锁经营的CIS?

加盟金、权利金和保证金的定义是什么?

连锁经营合同包含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