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古典与现代(第一卷)
15209100000003

第3章 多元文化背景下的人文学科方法论(2)

我们刚才谈过,在学术界需要遵守一些基本的要求,这些要求很严格。美国的大学教授分别有研究、教学、学术行政和社会服务的职责,你可以选择各个方面在你的工作中所占的比重。知识分子就是以从事社会服务为重。当然,不同的大学有不同的要求。一些推行精英教育的学院(college),主要看重教学,而柏克利、哈佛这样的研究型大学则突出研究,如果你教学很好,在公共领域影响很大,但专业研究不突出,基本上是会被排斥的。有一个最有趣的例子:萨莫斯(LawrenceSummers)在哈佛当校长的时候,找一位名叫维斯特(CornelWest)的教授谈话,说维斯特整天在外面演讲,甚至发行CD,虽然也被人研究,但是有些不务正业,应该专心研究学问,以使“哈佛教授”名实相符。结果维斯特反应非常强烈,公开抨击萨莫斯歧视和侮辱他,然后愤然离开哈佛,去了普林斯顿。维斯特是在社会上非常有影响的非洲裔思想家,本来萨莫斯的前任陆顿斯坦(NeilL.Rudenstine)花了很大力气,在哈佛组建了以亨利·盖茨(HenryGates)为核心的Afro-AmericanStudy(非裔美国人研究)的DreamTeam(梦幻组合),结果不仅维斯特走了,另外一个很有名的学者阿培(K.AnthonyAppiah)也走了。

研究型大学毫无疑问要以研究为主。但是学术界的知识分子还是可以扮演一定的角色。因为在学术界,你做得再好,一般的知识界、媒体、政府和社会大众很难知道你究竟在做什么。一定要有一批人,他们对学术界的研究非常熟悉,又接触很多其他人士,可以使学术界和知识界、文化界有很好沟通。我做了这样一个区分,学术界、知识界、文化界,三者之间的互动是很密切的。在健康的情况下,学术界的深刻研究使得知识界的水平提高,知识界的水平提高可以使得文化界的品位提高。实际情况正好相反,文化界的庸俗,直接干扰知识界的水平,使之浮躁;知识界的浮躁,直接干扰学术界的尊严,使之堕落。另外也不要忘记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的分别,比如,工程学和技术研究与政府、企业的关系太密切了。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DwightEisenhower,1890—1969)曾经讲美国的实力来自军队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联合体,原来还把“学术界”包括在内,但是他的学术顾问坚决反对,说这样是糟蹋学术界,所以才有“军工综合体”(military-industrialcomplex)的说法。

在学术界,包括人文学科,也必须有一批人安心从事精深的研究,如果学术界以培养知识分子为目标,或者大家都争做知识分子,那就完了。但是,要培养条件,使那些专家能顶得住社会上的诱惑和压力,专心从事学术研究,就需要知识分子面向社会,满足知识界、文化界和社会大众的需求;同时,学术界的知识分子可以和知识界的知识分子以及文化界、企业界、政府的知识分子横向沟通,这对社会的民主化非常有好处。所以,学术界的专业人士和知识分子应该互相欣赏,有健康的互动。哈佛最好的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哲学家都有一些人在社会上影响很大。也有的学者,比如奎因(WillardVanQuine,1908—2002)坚持纯粹的哲学研究,尽量避免和社会现实发生关联,包括对越战也不发表意见,但是他也得了很多哲学的大奖。这两种取向之间应该有良性的互动。

反思“双语”

张:您一方面用英语为西方读者写作,一方面用中文为华人世界写作,两种写作的主题、构思、布局有何相同或不同吗?对双语写作您有何切身体会?对于要用双语的年轻一代,您有何忠告?

杜:有人认为儒学的原汁原味的思想和价值不能和汉语,或古代汉语相分离,目前在东亚是这样的。这和《圣经》的情况不一样,现在没有要求你懂得希伯来语或拉丁文才能读《圣经》;读希腊哲学,也不是一定要懂希腊文。美国大学里面哲学和古典学的研究是分开的,研究古典学则需要懂希腊语。诺思本(MarthaNussbaum)在古希腊罗马经典和哲学方面都很有造诣,但是她在哈佛任教时受尽歧视,研究希腊古典的和研究希腊哲学的专家都不看好她,她没有拿到终身教职,后来去了布朗大学,现在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是顶尖的希腊思想研究专家。所以,学术评价的事情往往是比较复杂的。

我跟你们谈到过,有一次在新加坡,李光耀问能不能用英文讲儒学,我说“能”。这里面牵涉到我所讲的儒学发展的三期说,儒学从曲阜到中原,从中国到东亚是前两期,儒学的第三期从东亚到世界能否实现,语言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一个考验,能不能用英语讲儒学经典,是儒学第三期发展的关键。《可兰经》也有这个问题。但是,刘智(介廉,约1655—约1745)在十七八世纪用汉语和中国的学术传统来介绍和解释伊斯兰教的经典,造诣非常高,所以汉语也可以成就伊斯兰神学,他的著作我们翻译过来了,即将在哈佛出版社出版。

“双语”不是中英文互译。我自己演讲或者写作,从构思到成篇,是英文就用英文,是汉语就用汉语,我从来不翻译自己的作品,翻译不如重写。有的学者没有母语,但会五六种语言。另外,很多国家是几种语言并用的。所以“双语”不是了不起的事情,但是要把“外语”变成和自己母语一样熟练,是比较困难的。我自己的英文也花了很长时间,现在对于美国的球赛报告、非常快的流行歌曲和一些笑话,还是有隔膜;另外,如果要我写小说,估计英文不行,中文也不行。所以,语言是活的,要当成“日课”,每天都接触、练习,但不要看成负担。

1980年,我刚四十岁,在意大利科木湖(LakeComo)开会时,陈荣捷(1901—1994)先生跟我说,他有两个建议:一是希望我放弃英文,用中文写作,他说他自己的中文文章很多人看,英文文章反应不太大;二是希望我从那时开始不要旅行,每年专心写两篇文章就可以了。我当时就告诉陈先生,这两个建议都难以接受,这和我的学术取向有关。我在美国大学教书,不用英文写作,总觉得有些“隔”。杨联陞(1914—1990)先生的英文非常典雅,但是他在晚年身体不太好,六十岁以后几乎全部是用中文,他说年纪愈大,愈有回归中文世界的念头,自觉英文并没有进入他的生命。这种例子很多,和个人的选择有关。

而要保持双语,会有困难,我自己也有失败的教训。从美国第一次回台湾,我发现中文明显退步。所以,回来以后在普林斯顿教书,我下决心中英文同时使用。我坚持记日记,日记基本上是用中文,这是一种磨炼。后来有很好的分工,感情的文字都用中文,学术的文字都用英文。1980年代和大陆学术界接触以后,中文的学术作品越来越多,平衡完全被打破。

另外我提一点,英文的学术写作,没有例外,都要经过很多修改,自己修改,编辑修改,远不止“三易其稿”,写成的时间和修改的时间差不多一样长。而我的中文文章则发得很快。我的文集当中有我自己写的,有讲话,有对谈,实际上是有一大批作者。有些学者对自己的文字很执著,一字一句不能动。我觉得信息的传播是这样的,常常讲出去的,不一定是信息,听进去的才是信息。我希望大家帮我改,有些改得确实比我自己写得好。我有两个经验,在印度发了一篇文章,我还帮他们改了,结果发表以后还是错误百出;而在日本《东方佛教》发的一篇文章,很久没有和我联络,我很担心,但是发表以后发现校对很仔细,错误很少,我很感动。我最早在国内发的文章,是讨论“仁”的问题,庞朴先生约的稿,那时候责任编辑非常敬业,确实是负责任,文稿发表以后我发现只有一处改动,那是我自己的笔误,没有其他错误。所以最好的情况是中英文融通互补,最糟的情况是中文不是中文,英文不是英文。

张:与此相关,很多中国哲学的范畴能否和怎样翻译成外文,特别是英文,也是一个讨论的问题。比如,关于“礼”,您提到就有ceremony,ritual,rites,propriety,rulesofpropriety,goodcustom,decorum,goodform,naturallaw,等等。这些不同的翻译,是不是由于不同的方法论所导致的,您所接触的西方学者,他们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杜:最近白诗朗(JohnBerthrong)他们用“civility”翻译“礼”。美国著名的芝加哥学派的社会理论家希尔斯(EdwardShils)为我们“东亚现代性中的儒学传统”的学术会议写过一篇文章。他的核心思想是civilsociety,翻译为“公民社会”、“市民社会”或“民间社会”,影响非常大。civil的原始意义是“非野蛮的”、“非武力的”、“非官方的”,这些都是“礼”的固有内容,当然不能认为官方不需要讲“礼”。希尔斯认为孔子的思想为现代的公民社会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甚至认为是开创者,这对很多中国学者来说是天方夜谭,但一些西方学者接受他的观点。

你刚才提到的那些翻译“礼”的词,都是“礼”的内容,但是“礼”的内容又不是上述任何一个词可以单独概括的,所以大家都不满意。哈佛宗教委员会后来又举办了“关于礼的再反思”的系列演讲,我指出:用“ritual”来翻译“礼”,会使“礼”的内容贫瘠化,但是用“礼”来翻译“ritual”,则使得“ritual”的意义丰富很多;用“love”来翻译“仁”,也是这种情况。有一些词的翻译会使得原来的语义丢失,但是,另外的情况下,则可能因为翻译而把原来语词含义的丰富性表达出来,比如,我讲过“情”,翻译为feeling和emotion两个层面是一种很好的区分,feeling是比较深层次的情感,而emotion是很表面化的情绪,说一个人emotional,是一种贬义,说明他是情绪化的人。

当然,有一些词是不可翻译的,或者不用翻译。我主张每一个文化和思想传统当中都有一些代表其核心价值的语词,而且这些语词代表了这个文化的固有特色,不仅如此,其背后有非常复杂的历史渊源,对这些语词,最好不要翻译。比如中国的“道”,已经进入英文,不用再翻译成“theWay”。我们主张,中国哲学中的一些基本的词,不要再翻译,而是直接用汉语拼音,当“礼”和“理”同时出现的时候,可以用Li(1)、Li(2)结合汉语注释这样的形式来表达,已经有不少学者这么做了。另外,翻译可以促进对于本国语言的深刻理解,没有翻译,对本国语言的特性不会很敏感。萧绎、沈约等人对于汉语特性的深刻认识,和当时的格义活动没有关系是难以理解的。

以《中庸》研究为例

张:能否结合您的具体著作来使读者更加了解您的工作。比如,您在1976年出版,1989年再版的《中与庸》(CentralityandCommonality)一书,估计可以称作您的成名作,在美国学术界影响比较大,据说是当时那一套“亚洲和比较哲学”丛书当中最畅销的一本?

杜:是的。那是一套专论(monograph),比专著部头小,但是比一般的论文长。他们用那本书的版税,后来又出了其他几本书,他们觉得有一些过意不去,让我把版权拿回来,在纽约出版。那本书是用一个暑假写的,从君子、社群和道德形上学的角度阐释《中庸》,后来再版时又加上了儒学的宗教性。写作之前,我看到庞德(EzraPound,1885—1972)翻译的《中庸》,第一页发现“个人”、“伦理”、“社群”三个词,我很惊讶,和我想的一样,我想他要是写了,我就不用写了,但是再往后翻,就这一页,没有任何发挥。

张:您以“Centrality”阐述“中”,以“Commonality”阐释“庸”,虽然也用“Selfwatchfulnesswhenalone”解释“慎独”,但是强调自我的主体性和开放性。这些用词有没有特别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