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古典与现代(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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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爵士时代的幻梦(1)

凌越

虽然作家们通常处理的都是自己的所看所思和所想,也就是对自己时代的观察,即便是历史体裁的小说,一般也是这种观察的变相的体现,可是很少有作家像菲茨杰拉德那样强调自己和所处时代的那种水乳交融的关系。初登文坛的作家习惯于强调自己时代的重要性和独特性——这并不让人费解,毕竟人类数千年的历史对于他们来说是纸面上的、抽象的,而他用自己的生活、爱恋、痛苦和追忆去塑造的那个时代,至少对他自己而言是唯一的由血和肉构成的。如果你再自恋一点再勇敢一点,难免会像菲茨杰拉德那样沉浸在时代的幻梦之中不可自拔。

菲茨杰拉德是一位对时间的流逝极为敏感的作家,和他同时代的美国文学批评家马尔科姆·考利曾说:

他老想着时间,就像他是在一间摆满日历和时钟的房间里写作。

凯泽为爵士音乐会设计的海报

早在1922年,菲茨杰拉德就给自己的时代取了一个优雅的名字——爵士时代,在这一年他把新近创作的11个短篇小说集成一部短篇小说集,以《爵士时代的故事》之名出版。在写于1931年的《爵士时代的回声》一文中,菲茨杰拉德准确地将爵士时代界定为1919年的五月示威至1929年10月经济危机的开始。随后他略带夸张地将这个时代称为“这是奇迹的时代、艺术的时代、困厄的时代、讽刺的时代”。

的确,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一个短暂的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的工业像发酵的面团一样蓬勃兴起,大型工厂、流水作业线、铁面无私的企业纪律和竞争精神,使维多利亚时代温文尔雅的举止和慢吞吞的节奏无地容身。“对享受的渴望和对玩乐的追求笼罩了全国。”(菲茨杰拉德语)放荡不羁的生活方式从大都会传播到各地,影响了一代人。“狂欢会”遍及各地,先是年轻人,而后年轻人的父母也加入了这物欲横流的狂欢。菲茨杰拉德自然是这狂欢人流中颇为引人注目的一员,而且他个人的经历也恰好应和着这个狂欢的时代,伴随着它潮起潮落。1920年,年仅24岁的菲茨杰拉德的写作生涯有了一个完美的开局。他的首部长篇小说《人间天堂》由当时颇负盛名的斯克里布纳出版社出版,并且立刻列入全美畅销书的行列;他的短篇小说、剧本、诗歌连篇累牍地出现在当时的一些重要的报刊上;根据他的小说改编的电影也已经上映。在个人生活上,他终于迎娶了爱慕已久的南方美人姗尔达,菲茨杰拉德后来回忆:

一天下午,我乘上一辆出租车,在巍峨的高楼大厦和紫红色的天空下,我突然一阵号啕,因为我得到了我想要得到的一切,我知道今后不会比这更幸福了。

提到菲茨杰拉德就不得不提及他的漂亮的妻子姗尔达·赛瑞。菲茨杰拉德和姗尔达的恋爱——一个北方青年中尉和一个南方窈窕美人的罗曼史——和他们充满传奇色彩与流言飞语的婚姻,已经在菲茨杰拉德好几部长篇小说以及其他许多短篇小说中用作素材。而姗尔达的长篇小说《救救我华尔兹》显然也是对他们婚姻生活的描绘。如果说许多作家也会有自己的来自于女人的灵感之源的话,菲茨杰拉德可以说更甚一步——他是在滥用自己的恋爱和婚姻,就像他毫无节制地酗酒一样,直到这场婚姻被写作掏空甚至扭曲。就这一点而言,他和姗尔达的婚姻似乎只是菲茨杰拉德写作生涯的一个幻影,就像月亮精美地投射在宁静的池塘上。也许它看起来非常优美,可是对于菲茨杰拉德来说那无论如何只是某种“代价”,不用说,这也正是菲茨杰拉德悲剧性写作生涯的缘起。

他们似乎把小说当做彼此交流的一种特殊的方式,通过那些虚虚实实的故事,宣泄他们的迷惘、抱怨和不满,提出攻击和指责,沉溺于一次又一次的自我辩解。在他们婚姻的晚期,在那争执不断的日子里,姗尔达时常会重温菲茨杰拉德在他们最初热恋时写的那些温情的小说,并且对菲茨杰拉德在后期的长篇小说《夜色温柔》中过于丑化女主人公而感到伤心。菲茨杰拉德夫妇从时代的宠儿最终沦落为时代的弃儿,实在是一个悲剧。许多人包括海明威都将菲茨杰拉德创作能力的衰退归咎于姗尔达,可是实际情形如何也许只有他们自己知道。1922年,菲茨杰拉德普林斯顿大学时代的朋友,后来的大批评家爱德蒙·威尔逊曾经撰文评述影响菲茨杰拉德的性格和写作的三大因素:一是他的中西部出身,这使他对东部人的魅力和世故看得过高;二是他的爱尔兰血统;三是酗酒。菲茨杰拉德特地指出威尔逊的论述是不完备的:

从我认识她(指姗尔达)之后的这四年半的时间,对我影响最大的是姗尔达那完完全全、美妙无比、一心一意的自私和冷漠。

这是他送给妻子的最漂亮的反语和最邪恶的恭维话之一,从中亦可看出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般的复杂关系,不用说他的小说中那些颇有深度的对于人性的挖掘也是主要来自于这种婚姻经验。在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中,他对他所塑造的女性总是表现出敏锐的观察力,这些女性通常都比较果敢、叛逆、懂得与男人交际的技巧,一如姗尔达。他对她们的想法和感觉具有强烈的好奇心,这种好奇心使他作品中的女主人公栩栩如生。相形之下,男主人公却不免有些苍白、谨慎和公式化,那是他自己的化身吗?也许是。

德莱塞在1933年写的论文《伟大的美国小说》中褒扬了一长串当代小说,但没有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倒是文章末尾对某些书的不点名的批评让人别别扭扭地想起菲茨杰拉德:

这些书写得相当聪明。甚至从心理学的观点看,这些书也写得不错,尽管这多半是商场里的和茶桌上的心理学。情节开展得很热闹。然而没有一行字写的是真正的生活、真正的感受、真正的人、真正凄惨的事情、真正的悲剧。

文学从来就不是空中楼阁里的物件,它和意识形态的关系向来是复杂地缠绕在一起的,在那个年代,“左”倾的作家是走在时代前列的,像德莱塞、辛克莱·刘易斯、厄普顿·辛克莱、约翰·多斯·帕索斯等作家都拥有广泛的影响力。菲茨杰拉德一度宣称自己是社会主义者,而且对于他混迹其中的那个时髦的社交圈始终怀有隐蔽的敌意,多年后他曾谈到他当新郎时的感受:

这个口袋里装满丁当做响的银钱的男人娶了那姑娘,一年来他总是对有闲阶级抱着一种不信任,一种怨恨——但这不是革命者的信念,而是一种农民式的闷在心里的恶气。

应当说这是一种坦率而准确的表白,他对他所抨击的“有闲阶级”其实是情绪复杂的,其中混杂着向往、不齿和怨恨,这种暧昧的态度当然不会为当时那些“旗帜鲜明”的左翼作家们所接受,但是他的小说最终却受惠于这种暧昧,他对自己身在其中的那个阶层的批判因而显得更为丰满和有说服力。如果我们能给予题材应有的重视的话,可能菲茨杰拉德还算不上是一位大作家,但是他自有其过人之处,那就是他的小说中经常流露出的浓郁的诗人和梦想家的气质和风格。作为小说家,他最为倾心的作家却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他把自己和济慈划归同一种类型:

成熟得早的才华往往是属于诗人类型的,我自己基本上就是如此。

的确,他对世界的观察是细腻的诗人式的,往往能在普通的场景中发现动人心魄的美,这也是他拯救他的小说于寻常场景的屡试不爽的灵丹妙药。现当代小说家往往自动地将客观描写当做自己需要谨守的首要法则,就像福楼拜那样,少有人再像大多数十九世纪作家那样离题千里大发感慨了。这样做的好处是,小说会变得紧凑结实,而且明白无误地展示出作者观念上的现代性——那可是个训练有素的作家。可是现代作家这种特有的精明却是以放弃尝试自身的潜力为代价的,换句话说,现代作家们普遍鄙视的“抽象能力”却是最终造就大作家不可或缺的最后一课,当然也只有真正自信的作家才敢于动用这一本身充满危险性的手法。菲茨杰拉德正是这样的作家,就这一点,不妨将菲茨杰拉德和他同时代的两位作家作一个比较。海明威的小说善于紧紧抓住人物的行动和对白,小说显露出来的首要品质正是他追求的硬朗,当然这种品质也是整个现代主义一再确认和追求的,这使他的小说很容易获得不无教条倾向的批评家的赞誉。托马斯·伍尔夫是那个时代另一位被誉为天才的作家,他也是才华横溢长于抒情的,可是他的小说语言抒情得多少有些陈腐——尤其在他的短篇小说中,就这一点而言,他和菲茨杰拉德还不在一个档次上。菲茨杰拉德小说的诗意不在于表面的诗化的语言,而是在于他的整个感受方式是诗歌式的,他有着卓越的诗人才会有的那种抽象能力,这使他的小说就算是记载个人化的生活和较窄的生活场景,仍然能让你明确地意识到这是一部“史诗”。

菲茨杰拉德最重要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篇幅并不长,译成中文之后只有12万字,可是由于菲茨杰拉德出众的抽象能力,这部小说所承载的意义远远超出了通常这么长的篇幅所能承载的。它几乎成为一个时代的寓言——甚至一个有关美国梦的寓言。这部小说结尾部分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而且有同感的显然不在少数,数部美国文学史都便利地将它当做对那个时代文学描述的总结,它成功地将一部表面上看起来不无感伤情绪的爱情小说提升到广义的诗的高度:

它那些消失了的树木,那些为盖茨比的别墅让路而被砍伐的树木,曾经一度迎风飘拂,低声响应人类最后的也是最伟大的梦想,在那昙花一现的神妙瞬间,人面对这个新大陆一定屏息惊异,不由自主地堕入他既不理解也不企求的一种美学的观赏,在历史上最后一次面对着和他感到惊奇的能力相称的奇观。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菲茨杰拉德最用心的一部小说,整个1924年他都沉浸在创作的喜悦之中,10月初当书快完稿时,他写信给爱德蒙·威尔逊,言语热情自豪:

我的书太棒了,连这里的空气和大海也都那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