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宁夏革命英烈(第二辑)
15324300000014

第14章 陕甘宁边区“特等合作英雄”——靳体元

靳体元,男,汉族,名务本,字体元,山西省灵石县人,1874年出生。年轻时在家乡做小买卖,赔本破产后于1934年来到盐池县谋生,与早在这里做生意的养子一起开馍馍店,这时他已经60岁。后来又办起“无本成”字号和磨坊,生活逐渐富裕。

1936年6月,西征红军解放盐池县,靳体元与全县人民一样翻身做了主人,衷心感谢共产党和红军,拥护城市革命委员会的法令和政策。因马鸿逵的反动宣传,盐池解放时,人员大量外逃,县城几乎成了空城,商店关门,货币流通不畅,农民不敢进城卖柴、卖粮,城镇居民买不到生活用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都面临极大困难。此时,到定边指导三边地区经济建设的中华苏维埃中央临时政府西北办事处国民经济部部长毛泽民专程到了盐池县。经过调查研究,提出解决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首要问题是办合作社,他亲自帮助城区革命委员会成立了消费合作社,搞活了市场,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促进了党和苏维埃政权在新区的巩固,为边区的合作社运动起了一个好头。

靳体元积极拥护政府的各项政策法令,联络工商界人士创办公私合营的合作社,并带头入股,积极向各方集资,经营商业,发展贸易。1941年秋,靳体元被推选为盐池县第一届商务会会长和盐池县参议会议长、边区参议员。同年冬,赴延安参加了边区参议会,会议期间,他参观了工厂,感到边区非常需要工业,兴办工业很有前途。为此,他在会上提出办工厂的提案并获通过。回到盐池县后,于1942年2月,联合三边士绅创办集民办公助、工业、农牧业、运输业、商业等多种经营的合作社,以毛纺为主的“元华工厂”,自任厂长。为专心经营工厂,辞去商务会会长职务。同年6月,县委将城区消费合作社、县联社与“元华工厂”合并,既是工厂又是县联社。在县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靳体元辛劳奔忙,克服困难,使工厂不断发展。到1943年,工人增加到50余名,年底获红利2600万元(法币)。

时值抗日战争艰苦阶段,靳体元为支援抗战,在设备简陋、工人缺少的条件下,大量生产毛毯、毛毡、衣胎、毡帽等用品。同时,还把解决边区群众的需要放在第一位,群众需要什么,工厂就生产和经营什么。合作社经营的商品虽然不多,但在边区经济困难,生活必需品十分匮乏,加上有些私商趁机盘剥的情况下,仍以合理的价格,供应群众生产、生活资料。元华工厂运输队将盐池“三宝”——皮毛、食盐、甘草运到邻近各省,并运回群众需要的生产、生活用品,解决了因交通闭塞而影响物资交流的问题,发展了边区贸易。当时医疗条件差,合作社专门办了药社,聘请老中医为群众治病配药,只收少量药费;又请有经验的兽医开办兽医所,为群众的牲畜防病治病;还曾办起一所学校,对贫困学生免费入学,受到群众的赞赏和拥护。靳体元响应政府号召,全力投入运盐工作和组织纺织合作社,发动妇女纺线织布,解决边区人民穿衣问题。他从创办元华工厂到发展成为生产、供销、运输等综合经营的合作社和文化教育、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的组织,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出较强的组织管理才能。为支援边区政府和抗日前线部队衣着供应以及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保障作出了突出贡献。

1944年7月,靳体元被评为陕甘宁边区“特等合作英雄”,出席了边区合作社联席会议,并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当毛主席和他握手并问及创办工厂的情况时,他说:“我做了一辈子商人,没有什么大的发展,后来觉得边区需要工业,所以我就转到工业上来了。”毛主席听了非常高兴,送给他一套毛呢衣服,鼓励他办好工厂。回到盐池,他认真贯彻合作社“改官办为民办”的办社方向,召开有影响人士座谈会,动员群众自愿入股,帮助盐池县二、三区成立合作社。靳体元为人民做了好事,受到党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爱戴,在他70寿辰之时,边区政府及盐池县党政各界联合送他“松柏常青”四个大字的寿匾,并为他召开了祝寿座谈会。

1947年3月,马鸿逵部进犯三边,靳体元未能撤走。马部逼迫他提供共产党的情况,为恢复了的国民党盐池县政府做事,他断然拒绝。马部召开大会,叫他在会上辱骂共产党,他一言不发。7月,解放军收复盐池,他带领群众出城迎接。8月,马鸿逵部队再次进犯三边,靳体元随党政机关干部撤出县城,转入南部山区,直至1949年8月盐池再次解放才回到县城。同年12月25日盐池县召开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他被选为盐池县常务委员会副主席。

1950年1月14日,靳体元因病去世,终年7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