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宁夏革命英烈(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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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为真理而献身的支宁教师——朱守忠

林彪、江青反党集团肆虐时期,制造了许许多多的冤假错案。很多不满他们倒行逆施、篡党夺权行径的人们,为坚持真理,被扣上种种罪名,或批斗,或关押,或劳改,甚至被夺去生命。上海支宁教师朱守忠就是他们中的一位优秀代表。

朱守忠,男,汉族,1920年出生,上海市金山县人。1937年,日本侵略军攻占上海,17岁的朱守忠在学校积极参加抗日救国活动。1943年7月,他从复旦大学政治经济系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947年9月,在上海复兴中学任教时,结识了中共地下党工作者。经介绍,他加入了进步教师团体,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反饥饿、反内战”活动。不久,他又加入党的外围组织——“上海中学教师协会”,并成为该组织的中坚分子。1949年5月,上海解放,朱守忠参加了上海教育局举办的政治研讨会,研读了《新民主主义论》、《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等著作,使他的思想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境界。当年,朱守忠加入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并担任团支部书记。195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他被派到上海财经学校工作。次年,被任命为上海教育局业余中教处教导员。1954年,调任上海速成师范学校副校长。

1957年,全国“反右”斗争开始。朱守忠积极领导学校的运动,但不同意无限度的扩大化,导致人人自危的做法。1958年4月24日,朱守忠被以“在反右斗争中退却”为由,定为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清除出党,撤销行政职务。当时,正值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他随上海文教部门504名教职员工组成的“支宁大队”,来到了宁夏,被分配到中卫中学任初中数学教师。

朱守忠虽然被错误处理,但对党、对革命始终充满坚定的信念,仍然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教学工作中。教初中代数对他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他写的备课教案,却是教师中最厚最细的一个。他批改学生作业,一个标点、一个符号、教学图式上的一点偏差,都细心纠正,一丝不苟,常常通宵达旦。他以校为家,每天第一个到校,最后一个离开,加班太晚了,就伏在办公桌上,随便凑合一晚。

1961年夏,又一场政治运动对朱守忠“旧账”新算,将他送去劳动改造。繁重的体力劳动使他得了重病,被送进医院治疗。几个月后,他回到上海,得到上级党委已甄别他的问题、恢复党籍的消息后,立即赶回宁夏,第一件事就是补缴几年的党费,但办事人员告诉他:“必须要见到上海的正式批文再说。”原来他的甄别材料被压在了上海市委某部长的抽屉里。到1964年刹“甄别风”的时候,才翻了出来,但却成了一张废纸。

1965年,“社教”开始,又对他作出了开除公职、清理回沪的处理,但他反复向领导哀求:“让我留下吧!喂猪,扫厕所,干什么都行,我不要求什么待遇,哪儿跌倒了,让我在哪儿爬起来,对党和党的事业,我矢志不变,不要赶我走!”这样,他留在中卫中学,每天平田整地、种菜、拾大粪……劳动之余,一遍又一遍地阅读着那本跟随他多年、画满圈圈点点和眉批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学校不停地赶他,远在上海的妻子多次打电报催他回去,好心的同志也劝他早点离开宁夏,但他说:“我生是组织的人,死是组织的鬼。这儿再苦,我是生活在集体之中,心里踏实。回上海去,就是自动放弃考验。”不久,学校以无法支付他每月8元伙食费为由,将他送进自治区某农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又被扣上“地主分子”、“坏分子”两顶帽子,被强行迁赶到盐池县农村劳动。在贫困的盐池县农村劳动期间,他什么苦都吃,晚上还为山区的孩子们教书识字。1967年11月,中卫中学(现中卫一中)派人接他回去落实政策。临行时,乡亲们赶来,流着泪为他送行。

1968年年初,朱守忠回上海探亲,返回宁夏后,在贺兰县的“五七”干校劳动改造。在这里劳动改造中,他直率地坦露了自己对“文革”一些做法及危害和实质的观点与看法,特别对林彪、江青肆意横行,进行了大胆揭露,对刘少奇、朱德、彭德怀、陈毅、贺龙、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十分崇敬,公开为他们鸣不平。

1969年8月5日,朱守忠以“攻击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罪名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判处无期徒刑,但他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于11月24日,又被以“现行反革命抗改犯”的罪名加判死刑。1970年2月11日,被执行枪决。

朱守忠对于个人长期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从无半句怨言。在“五七”干校劳动期间,把自己节衣缩食积攒下来的粮、钱、衣物等转送给盐池老区的贫苦农民。他平生宽以待人,严以律己,并严格要求自己的亲属。他在最后一次离家时,教育子女要“坚决听党的话”,政治上要高标准,生活上要低标准,“要先看到当前国家的困难,随时随地替党分忧解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自治区党委对朱守忠的冤案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并于1980年5月2日发出《关于学习优秀共产党员朱守忠同志模范事迹的通报》,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朱守忠同志学习。7月15日,上海市举行了朱守忠烈士骨灰安放仪式,骨灰安放于上海市革命公墓。

1986年6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报经民政部批准,追认朱守忠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