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曰:“乡间者,因其乡人而用之。”《孙子兵法·用间篇》
在哪里作战,就利用哪里人为“间”。要了解掌握敌人动静,近处可以直接派人去观察,靠“作之”、“形之”、“角之”摸情况;在距离远,大范围情况下,想深一点、广一点获取情报,只用这些方法还不够,还要用“乡间”。“乡间”就是利用同乡关系,以及同学、同事、亲戚、朋友等关系,去探对方的情报。用“乡间”的办法,借助知内情的“乡人”为“间”,就可取得满意的效果。这个方法有时是以合法的形式出现。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日之间开展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没有硝烟的经济情报战。日本不惜花费巨资和人力、物力,通过各种渠道,用各种手段搜集情报,其触角几乎伸进美国经济界的各行各业。
1948年,美国为加快飞机叶片的加工速度,提出了数控机床的设想。麻省理工学院受空军委托进行设计研制,防备十分森严。
1952年,这一消息还是泄露出去并传到日本。日本人千方百计想弄到有关情报,摸清数控机床的奥秘,便多渠道开展间谍活动。后来,他们收买了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个学生来搜集情报,从“内线”弄到一本数控机床说明书,由此掌握了全部技术情报,甚至还发现了美国在设计中的缺点。
于是,日本开始研制自己的数控机床,还制成了一台电子计算机配置4部数控装置同时控制7台机床,“数控机床”从研制到投产仅用了6个月的时间。
这一成功,使日本机床工业跨入了一个新阶段。
《孙子兵法·用间篇》中说:
内间者,因其官人而用之。
收买敌方官吏为“间”,为我搜集情报,提供资讯,使敌方的经营状态全在我掌握之中。敌明我暗,才能拟定正确、有效的策略,予敌以致命的打击。
美国一企业汽车公司对大批轻捷灵巧、耗油量小的日本汽车,占领原来属于他们的加利福尼亚州巨大的汽车货运市场,深感不满乃至愤慨。该公司的智囊团建议收买日本某汽车厂职员当间谍,从内部毁坏他们产品的声誉,公司总裁当即拍板,行动组立即出发。到日本后,行动组才发现,由于这企业工厂的“企业凝聚力”较强,收买关键岗位上的人物极难成功,搞得不好反会弄巧成拙,给人企业抓住把柄作文章。行动组费了一番周折,才同该厂一位心怀不满的工人接上了线。此后,美国人常给他钱,并指示他如何爬上去。后来,他果然当上了检验员,美国人立即秘密派人给他一些超微定时干扰器,要他在检验时悄悄地把这些类似垫圈的小玩艺拧入汽车电脑控制器旁边的螺丝中,他依计照办。
后来,这些汽车运抵到加州后屡屡出现故障,但原因又翻来覆去查不到。等到飞抵加州的日本专家费尽心血找到了原因后,产品声誉已大大下降,这企业美国公司自然乘虚而入,占了大便宜。
外商在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后,曾在我国广州等地收买企业和国家机构的个别蜕化变质的干部和工作人员为“内间”。这些“内间”通过书信、“投稿”、“出国考察”、与外商“洽谈贸易”等方式,把我方经济情报、技术情报等廉价拍卖出去。对不法外商可能采用的这种卑劣手段,我们不能不知,不可不防。
“反间”运用比较困难,但其效果比“乡间”大。所谓“反间”,就是诱使敌方间谍为我所用。《孙子兵法·用间篇》中说:
反间者,因其敌间而用之。
使用“反间”方法有两种,一是买通敌方的间谍,让他为我服务;另一种办法是对敌间“佯为不觉,示以伪情而纵之”,使敌人之间,反为我所用。这种“反间”手法的采用在军事斗争中是屡见不鲜的,在资本主义经济竞争中也被广泛运用。美国对付日本日立公司窃取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公司)的最新技术的方法,就是巧用“反间”,采用了佯为不觉,欲擒故纵的方法。六七十年代,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即IBM公司,一直垄断着国际商用电子计算机市场。日本通产省大声疾呼,要在半导体电子计算机领域赶上和超过美国。
然而,要与美国IBM公司竞争,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若想缩短时间,必须事先通过某种手段获得美国新机种行情。
于是,日立公司通过商业间谍活动,搞到IBM公司新一代308X计算机绝密设计资料27册中的10册,这套资料具有很重要的价值,是在1980年11月,由其内部的一名职工莱孟德·卡戴特拿出来的。
为了把余下的17册资料也搞到手,日立公司继续采取行动。其高级工程师林贤治向与日立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马克斯维尔·佩利发了一份电报,要求佩利设法搞到其余17册资料。佩利曾在IBM公司工作21年,辞职前曾任IBM公司电子计算机系统实验室主任。接到电报后,意识到IBM公司与他自身的关系,便将此事告诉了IBM公司。
负责IBM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查理·卡拉汉为查清事实,抓住日立公司从事商业间谍的证据,要求佩利帮忙,接近日立公司方面的林贤治,佩利同意充当双重间谍。
为彻底追究盗窃犯的责任,联邦调查局采取了诱捕的方法。他们声称,美方公司有两位老板干部将退休,通过这两位人,什么绝密的硬件、软件、手册等统统能够搞到手;日立公司方面想得到的东西,他俩都能搞到,而日立公司方面却不知这是诱捕之计,终于落进了陷阱。
1982年6月,联邦调查局人员逮捕了日立公司派去拿情报的间谍,日立公司被抓到了证据,遭到了起诉。在日、美两国政府参与下,1983年3月,旧金山法院对日立公司的林贤治判处徒刑,并罚款1万美元。对参与此案的大西通夫判处徒刑,并罚款4000美元,还交还其盗窃的全部资料。美方使用“反间”的手段,被日方有关公司负责人称为“设圈套进行侦察”。
孙武对于“反间”有特别的重视,他说:
必索敌间之来间我者,因而利之,导而舍之,故反间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乡间、内间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间为诳事,可使皆敌;因是而知之,故生间可使如期。
“反间”是“用间”之关键,必须查出敌方派到我方来的间谍,以便进行收买、利用,经过劝导说服,放其回去,这样他就成了“反间”。有了“反间”,才能使用“乡间”、“内间”、“死间”和“生间”。“反间”之所以特别重要,一则在于“反间”熟知敌内情,并受敌方信用;二则“反间”起初是敌方派往我方活动的间谍,易于被我方捕获,从而能加以策反、收买,而为我方所用。
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使间的一方有时需要派出间谍给敌方散布假情况,敌方受骗后,使间的一方的间谍往往被敌方处死,这种负责讹传情况,诱敌上当,事后难免一死的间谍就是“死间”。《孙子兵法·用间篇》中说:
死间者,为诳事于外,令吾间知之,而传于敌间也。
“死间”也有两种:一种是不自觉的,决策者给假情况,而他信以为真(诈吾间),并按正常方式与敌接触(以诳告敌),致使敌人上当受骗,尔后必被所杀(事垂被杀)。如楚汉相争时,汉王刘邦派谋臣郦食劝说齐王归汉。齐王因信了郦食的话而放松了对韩信进攻的防备,不料韩信袭击破齐,齐王以为郦食出卖自己,一怒之下,用鼎镬煮杀了郦食。郦食扮演的就是不自觉的“死间”角色。还有一种是自觉地,经过深思熟虑把生死置之度外的“死间”。这种“死间”或为某种信仰的殉难者,或因某种原因而以死相报的。使用“死间”的例子,无论在军事斗争或政治斗争中,在战略上或战斗中都是屡见不鲜的。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偷袭珍珠港前,日本政府派一个名叫来栖娶了美国太太的人到华盛顿,协助日本驻美大使野村进行所谓明确日美双方在太平洋利益的外交谈判。以此为掩护,既麻痹美国人,又摸美国情报。又如游击战中,布置“向导”引敌入围,这也是一种“死间”。
在经营管理的情报获取中,如果我们把“死间”引申理解为一切非法猎取对方机密性材料的情报人员,那么运用“死间”而落网被惩的事更是数不胜数。以苏、美、法等国的有关数据为例,据外报载:1982年上半年,有13个国家先后驱逐了23名前苏联特务。同年10月下旬的短短几天内,西方世界几乎同时发生两起比较重大的前苏联工业间谍案。在美国,除了美国偷别国的,别国偷美国的外,美国各公司企业间也互相偷窃。据对美国1558企业公司进行调查,1224企业公开承认,它们常对对手搞工业间谍活动。这些公司1/3以上都拥有自己的间谍网。美国的海湾石油公司的对手们一年内就从这企业公司盗窃有提取和提炼石油新技术的几千份资料,其中一份就值约500万美元。在法国,自1976年以来,每年都有大批工业间谍落网。1980年,仅警方发现的工业间谍盗窃案就有58562起,损失达几十亿法郎。法国时装联合会由于生产秘密被盗,因而损失约4500万美元。尽管各国、各公司派出的“死间”纷纷落网,但这些国家,这些公司从未因此而放慢培植“死间”的速度,缩小使用“死间”的范围,惟一的结果是花样日趋翻新,手段愈来愈高明。究其原因很简单,与各国、各公司根本利益比较,情报人员的生死如蝼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