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马斯格雷夫典礼
15395700000003

第3章 韦塞克斯金杯赛

赛马年龄:限四五岁口。赛程:一英里五弗隆。每马需交款50镑。第一名除金杯外另加奖金1000镑;第二名奖金300镑;第三名奖金200镑。

一、希恩·牛顿先生的赛马马尼格罗。骑师着红帽,棕黄色上衣。

二、沃德洛上校的赛马帕吉利斯特。骑师着桃红帽,黑蓝色上衣。

三、巴克沃特勋爵的赛马德斯巴勒。骑师着黄帽,黄色衣袖。

四、罗斯上校的赛马银色白额头。骑师着黑帽,红色上衣。

五、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赛马艾里斯。骑师着黄帽,黄黑条纹上衣。

六、辛格利福特勋爵的赛马拉斯波尔。骑师着紫色帽,黑色衣袖。

“银色白额马,5:4!”赛马赌客大声喊着,“银色白额马,5:4!德斯巴勒,5:15!其余全部赛马,5:4!”

“所有的赛马已经编好号了,”我高声说,“现在出场的是六匹马。”

“六匹马都出场了?也就是说,其中有我的马,”上校焦急地喊道,“可是它在哪儿,没有白色的马!”

这时,一匹矫健的栗色马骄悍地从围栏内跑出来,从我们面前缓辔徐行,上校那位为大家所熟知的黑帽红衣骑师正高坐在马背上。

“那马不是我的,”马主人高声喊。“这马的身上一根白毛也没有。究竟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

“喂,喂,我们来看它跑得如何。”我的朋友很平静地说道。

我们焦急地望着,赛马正向这边奔来,情景异常壮观。先是六匹马紧挨在一起,用一条地毯就可以把六匹马全盖上。跑到中途,梅普里通马厩的黄帽骑师领了先。可是,当它们跑过我们面前时,德斯巴勒显然后劲儿不足,而罗斯上校的名驹却一马当先地冲到终点,比它的对手早到六马身长,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艾里斯排在第三。

“看情况,确实是我的那匹马,”但是,它的样子又不像。福尔摩斯说:“你只要用酒精把马的脸和腿洗一洗。你就能够认出它就是那匹名驹银色白额马。”

“我实在太吃惊了!”

“我在盗马者那里找到它后,就自作主张让它以此面目参赛。”

“我亲爱的先生,你做得真神秘。这匹马看来非常健壮、优秀。这是它一生中跑得最好的一次。我当初对你的才能有些怀疑真是太抱歉了。如果你能抓到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那就更完美了。”

“这件事,我已经办好了。”福尔摩斯慢慢地说道。

上校和我都吃惊地望着福尔摩斯,上校道:

“你已经抓到他了?他在哪里?”

“就在我身边。”

上校气得满脸通红。

“你确实帮了我很大的忙,福尔摩斯先生,”上校说,“但你的话太侮辱人了!”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

“我向你保证,我并没有把你同凶手联系起来,上校,”福尔摩斯说道,“真正的凶手就站在你身后,”他走过去,把手放到这匹良马光滑的颈上。

“这匹马!”上校和我不自禁地叫了起来。

“是的,这匹马。但是,我要说的是它是为了自卫才杀人,所以它的罪过并不大。而约翰·斯特雷克是一个根本不能让你信任的人。”

“我承认,”福尔摩斯说,“根据报纸上的报道我形成了完全不正确的概念。可是我在这里找到了一些被其他细节掩盖的重要事实。我到德文郡时,也深信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凶手。当然,那时我也意识到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而我乘坐马车来到驯马师房前时,我突然想到咖喱羊肉的重要性。你们还记不记得在你们从车上下来时,我正一动不动地出神?我是在想我脑袋是否出了问题,我怎么会忽略了这样一条明显的线索。”

“我承认,”上校说,“即使是现在我也不明白咖喱羊肉对我们有什么帮助。”

“它是我推理锁链中的第一个环节。研成粉的麻醉剂是有气味的,这气味虽不难闻,但是能感觉出来。要是把它掺在普通的菜里面,吃的人一定会发现,不可能继续再吃,而咖喱却完全可以掩盖掉这种气味。可以设想,陌生人辛普森是绝对做不到的。因此,辛普森的嫌疑被排除了。于是,我的注意重点就转到斯特雷克夫妇身上。只有他们俩才能选择咖喱羊肉作为这天晚上的晚餐。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专门给小马倌加进去的,因为别人也吃了同样的菜但没有不良反应。那么他们两个人中哪一个能接近这份菜肴而不被女仆发现呢?

“在这个问题上,我意识到狗不出声的重要性,马厩中有一条狗,但是,有人进来并把马拉走,它竟然不叫,也没有惊醒草料棚里的两个看马房的人。很明显,狗很熟悉这个人。

“我可以明确地说,约翰·斯特雷克深夜来到马厩,并把马牵走,他一定不怀好意,要不然他不会把小马倌麻醉。

“你们一定还记得在死者手中发现的那把精致的小刀吧,正如华生医生告诉我们的那样,这是外科医生用来做最精密手术的手术刀,没有哪一个人会把它用来作武器,而斯特雷克用此刀正是来为马作手术的。罗斯上校,我想你对马的后踝骨腱子肉从皮下轻轻地滑一刀,只是出现轻微的跛足,这一点你不会陌生吧?”

“恶棍,混蛋”,上校大叫道。

“为了让烈马受刀刺高声嘶叫,不惊醒另外两个睡在草料棚的马倌,他只有到荒野去干,这也是他要用火柴蜡烛的原因。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动机是什么?大家还知道他的遗物中有一张别人的账单,这一点更不正常,我问过他太太,他太太称是他朋友威廉·德比希尔的,往来的信件有时会转到他这里。这件事更不同寻常,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处理财务。所以,我就怀疑德比希尔与斯特雷克是不是同一个人。另外,那张账单是花20英镑给女人买一件衣服,其出手之豪华奢侈显而易见,于是我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照着账单的地址找上服饰商。

“到伦敦后,我拜访了那位服饰商,她认出特雷克就是那位往常来光顾的很富有的顾客德比希尔先生,他常带一位打扮得漂亮华贵的女人来购买服饰,也正是这位女人使斯特雷克背上了沉重的债务。逼使他走上犯罪道路。

“至于犯罪过程就更明白了,斯特雷克把马牵到一个坑穴里,在那里他点起蜡烛,这样别人不会看到他。辛普森在逃走时丢了领带,斯特雷克把它捡起来,可能是打算用来绑马腿。到了坑穴,他走到马后面,点起了蜡烛,可是马被突然的光亮吓着了,出于动物的本能的自我保护,便猛地尥起蹶子来,铁蹄子正好踢到斯特雷克额头上,而这时斯特雷克为了对马下手,不顾下雨,已经脱掉了自己的大衣。所以在他倒下去时,小刀就把他的大腿划破了。我解释明白了吗?”

“妙极啦!”上校喊道,“你好像亲眼看到了一样。”

“我承认,我最后的一点推测是非常大胆的。我认为斯特雷克是个狡猾的家伙,没有经过实验他是不会在马踝骨腱肉上做这种精细的手术的。什么东西能供他试验呢?我看到了绵羊联想出这个问题,连我自己也感到奇怪,得到的回答竟说明我的推测是完全正确的。”

“你把一切都说得明明白白,只有一个问题我还要问你。”上校大声说道,“这匹马在哪儿呢。”

“啊。它脱缰逃跑了,被你的一位邻居照料着。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表现出宽容。你已经赢得这场比赛,案子也破了,马也完好无损,那就不必再追究了,有空的话到我那坐坐,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