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格拉斯太太请了客人们,”艾姆斯说道,“客人们全部走后,我才亲手把吊起来。”
“如此说来,”警官说道。
“我们不妨假设有人从外面进来,且是在六点钟之前进来的。他藏存屋里直到十一点以后,道格拉斯先生进来为止。”
“那就是说,凶手在六点前便已过桥潜入城内,然后在道格拉斯从二楼下来以前,就一直藏在这间书房的某个角落啦!”
“正是这样!每天晚上道格拉斯先生都要在庄园里巡视一番。他通常都是先察看烛火是否正常然后才去上床睡觉。可是当他来到这间屋子时,那个等着他的人马上向他开枪,然后丢下了火枪,越过窗子逃走了。我是这样认为的,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解释能比这更合情理的了。”
巴克回答时,威尔逊巡佐在屋中走动。
“咦!这是什么?”
“说着,他从地上捡起一张上面写有V·V·341字样的小卡片,然后,又问道:
巴克先生,你看这是什么?
“哎呀!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有发现地上掉有这样一张卡片,这不是道格拉斯写的,看字体便晓得。大概是凶手不小心遗落的,或者是故意留下来的吧!”
警官不停把名片来回翻看,就好像他的头脑在快速运转一样。“V·V是什么?可能是人名的开头大写字母。”
“接着医生发现壁炉前地毯上放着一把大号的坚固而精致的铁锤。”
塞西尔·巴克指着壁炉台上的铜头钉盒子说道:
“昨天道格拉斯先生是用它来换油画的,我亲眼见他把这张画挂在上面的。”警官茫然不解,嘴里不知在说什么,他举起了灯,缓缓地绕着屋子走着。
只见他将窗帘一一拉开,但在拉开最后一扇时,他叫了一声:“啊!”这里也有脚印!
原来在窗户和窗帘间的地板上,也留有清楚的泥土鞋印。
“巴克先生,你的推测果然没错,凶手在昨晚六点前渡过吊桥潜入城内,然后躲在这窗帘之后,目的大概是想偷窃吧!嗯,一定是在这里遇见道格拉斯先生,而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将他杀害,然后逃走的。”
“我也是这样想的,”巴克说道,“不过,我说,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赶在凶手逃远之前彻底搜查一下村子呢?”
警官想了一下,说道:“早晨六点钟以前没有火车,所以他决不可能乘火车逃走。如果人们在街上看到一个两腿水淋淋的人,一定会印象深刻的。不过在我交班之前,我一定要守在这里。你们在水落石出以前,也是不能走开的。”
这时在旁检验道格拉斯尸首的乌特医生,突然说道:“威尔逊先生,巴克先生,请你们来一下,死者的右手上有个奇怪的标记。”
两个人走近一瞧,道格拉斯睡衣的袖子被撩起,靠近右手肘处有个圆圈,里面画有一个三角形,形成的褐色的记号,直径大约两分米。
“那不是什么纹身,是烙印。而且是很久以前,当道格拉斯先生年轻的时候烙上的烙印。”乌特医生反驳道。
“如果是年轻时的烙印,那跟这次的案子就没有什么关系了,你能告诉我这究竟怎么同事?”
威尔逊巡佐说着,继而转身问道:
“喂,艾姆斯,你仔细看看,有没有其他不对地方。”
男管家艾姆斯皱着眉头蹲下身看尸体,然后叫道:
“啊!结婚戒指不见了。主人平常在左手的小指上戴着一只结婚金戒指及一只钻石戒指。钻戒虽还在,但结婚戒指却不见了。”
“小指戴有两只戒指吗?哪一只在上面呢?”威尔逊巡佐问道。
“钻戒在上面。”艾姆斯回答道。
“什么?这就奇怪了,凶手先将道格拉斯手指上的钻戒拔下,再拔出结婚戒指,然后又套上钻戒。为什么要做到这样奇怪的事呢?如果他的目的是偷窃,那么应该两只戒指一同拿走才对啊!我总觉得这个案子充满了悬疑。巴克先生,在本署的刑事组长麦克唐纳先生未赶到之前,我们还是暂时安静等候吧!不怕你们笑话,这个案子很复杂,以我们的能力是不可能破它的,只有等伦敦方面的人来解决了。”
四、现场侦察
30分钟以后,我们坐上由伦敦南下的火车。伯尔斯通是位于苏塞克斯郡北部的一个村庄,由伦敦出发用不到两小时的时间便可抵达。
十分钟后,我们就到了住所,又一个十分钟以后,我们已坐在小旅店的休息室里,开始讨论案子了。这些我已经在前面交代过了。麦克唐纳有时做些记录,福尔摩斯坐在那里。保持着吃惊和钦佩的面部表情那专心倾听的样子就像虚心请教的学生一样。
“奇怪!”在听了案情介绍以后,福尔摩斯说,“太奇怪了!这是我碰到的最奇怪的案子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已经料定您会有这种反应,”怀特·梅森非常高兴地说,“我们在苏塞克斯终于有了机会了。今早三四点左右我拼着老命赶来,我所了解的全部情况都告诉你了。”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呢?”福尔摩斯迫不及待地问。梅森说:“虽然巴克先生认为道格拉斯并非自杀,而是他杀,而我也同意他的看法。可是凶手目的却不在偷窃财物,这点在看到昂贵的钻戒仍然留着时便可明白,所以我想凶手可能和道格拉斯之间有些仇隙存在。福尔摩斯先生,你认为如何呢?”
“我尚未到现场实际了解,目前还不能说什么。”
“当然。那么,我们就到现场去吧!”
我们一行人乘上梅森组长的马车前往现场,路的两旁栽满了美丽的山毛榉,不久伯尔斯通城堡便呈现眼前。
那是一座历经300年以上的古老城堡,而且自从道格拉斯买下后,也已经过了五年,因此灰色的墙壁上爬满了常春藤。而城堡的周围则被宽约十二米的沟渠包围着,渠中引满了水,水面在冬阳的照射下,像水银一样闪动着。
梅森组长将马车停在吊桥前面便下了车,他用手指着城堡入口正右方一间房屋的窗口说:
“那就是书房的窗户,道格拉斯便是在那间书房被杀害的。”
“这扇窗户要想钻一个人过去可够困难的啊。”
“也许这个人不胖。这是显而易见的,福尔摩斯先生。你和我就完全可以挤进去。”
福尔摩斯走到护城河,望着对面。然后他又检查了突出的石岸及后面的草地。
“福尔摩斯先生,我已仔细看过了,”怀特·梅森说道,“可这里什么也没有,没有任何人曾经上过岸的痕迹。再说,他怎么会粗心留下痕迹呢?”
“河水有多深?”
“岸边大约两英尺左右,中间有三英尺深。”
“看来,这个人在过护城河时是不会被淹死的。”
“不会的,就是小孩也不会淹死的。”
我们走过吊桥,靠近城入口处,男管家艾姆斯站在那里恭敬地向我们行礼。
他年约四十五六岁,看来很忠厚。
这个可怜地老人因惊吓而浑身微颤,瘦削的面孔毫无血色。乡村警察威尔逊是个身体魁伟、面容凝重,心情抑郁的人,仍然守在现场屋中。医生已经离开了。
“威尔逊警官,有什么新发现吗?”怀特·梅森说。
“没有,先生。”
“好,你已经很辛苦了,请你先回去休息。如有需要,我们会派人去请你的。管家最好等在门外。让他通知塞西尔·巴克先生、道格拉斯太太和女管家。我们有些疑问需要他们帮助解答。”接着,梅森开始提问了。
福尔摩斯十分地专注,这个乡村里专家讲述。没有一点不耐烦或轻蔑的表情。
“第一个问题,就是案子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先生们,是不是?如果是自杀。那么我们可能这样设想,这个人先把结婚戒指摘下藏起来,然后穿着睡衣,走到这里,在窗帘后面的墙角上踩上泥印,造成一种有人在这里等候的假象,再打开窗户,把血迹弄到……”
“这种情况根本不成立。”麦克唐纳说道。
“所以这一定是他杀,而我们首先需要搞清楚的就是,凶手是外来人呢,还是庄园里面的人?”
“好,让大家都发表各自的看法。”
“先假定是庄园里的人一个或几个人作的案。夜虽然很深了。但在人们还没有休息的时候,他们在这里抓到了死者,然后用这种十分古怪而且声音最大的武器去作案,搞得尽人皆知,这理由看来很难成立对吗?”
“是啊,不该这样。”
“这里的人都说,在听到枪声后的一分钟内,住宅内所有的人都奔跑而至。虽然塞西尔·巴克先生自称是第一个赶到的,但艾姆斯和所有的仆人也都到了。难道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罪犯竟能做出在墙角留脚印、打开窗户、在窗台上留下血迹、从死者手指上取结婚戒指等等许多事么?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好,那么,我们再分析假设是外人作的案。可是仍存在许多问题。不过,有一定的可能性的。这个人是在四点半到六点钟之间进入庄园的,也就是说,在吊桥吊起来的这段时间内里。凶手行凶有两种可能:一是一般的盗窃犯,二是他是道格拉斯先生的仇人。道格拉斯先生大半辈子住在美洲,而这支猎枪又像是一种美国武器,看来后一种的可能性比较大。来到庄园后藏在窗帘后面直到夜晚十一点以后。这时,道格拉斯先生进到屋里。他们做了短暂的谈话,因为据道格拉斯太太说,两人分开没有几分钟,枪声就传来了。”
“那支蜡烛就是证据。”福尔摩斯说道。
“不错,蜡烛只燃了不到半英寸。可见是道格拉斯先生把蜡烛放到桌上后才遇害的。否则,蜡烛一定会掉在地上。这说明在他刚走进屋时没有遭到袭击。巴克先生到这里后,把灯点上,熄灭了蜡烛。”
“这一点十分清楚。”
“好,现在我们不妨依此设想一下当时的情形。道格拉斯先生走进屋来,放下蜡烛。一个人手拿着枪从窗帘后面走出来向他要那只结婚戒指——鬼才知道这是为什么,不过肯定是这样。道格拉斯先生把戒指给他了。然后两人展开了一会搏斗,进而凶手以如此凶残可怕的方式开枪打死了道格拉斯先生。事后,凶手丢下枪,可能在不经意间滑落了这张写着V·V·341的奇怪的卡片。然后从这扇窗户逃了出去,并在塞西尔·巴克先生发之前,过了护城河逃跑了。福尔摩斯先生,你认为这样说怎样?”
福尔摩斯还没回答,大家先议论开了。
“你说得非常有趣,只是可信度低了些。”
“老兄,这种说法是有些离谱的了。”
“如果不是用这种办法作的案。为什么选择一条轻易会被切断的退路?为什么选择用响声很大的火枪作案?喂,福尔摩斯先生,你有什么意见?”
在他们分析过程中福尔摩斯只是静静地坐着,一语不发地听着,那双敏锐的眼睛也不时的四处打量。
“能不能请管家进来一下。”一会儿管家艾姆斯进来,“……艾姆斯,我说你常看到道格拉斯先生前臂上的一个奇怪的标记。是一个圆圈套着三角形的烙印。是吗?”
“是的,先生。”
“你从未听人说起它所代表的意义吗?”
“没有,先生。”
“我发现道格拉斯先生下巴下贴着一小块药膏。在他生前,你注意到了吗?”
“是的,先生,他昨天早晨刮脸刮破的。”
“他经常刮破脸吗?”
“先生,几乎没有过。”
福尔摩斯说道:“这里是有原因的!虽然,并不排除巧合的可能性,但也可反映出他内心紧张,艾姆斯,昨天你发现主人有什么不对劲儿吗?”
“先生,我总感到他十分地激动,而且,有点坐立不安。”
“可以肯定,先生们,我已经看到一线曙光了,不是吗?这并不是一场意料之外的谋杀。”
“现在再让我们看看这张古怪的卡片了。你们庄园里有这样的卡片吗?”
“我想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写字台前,从每一个墨水瓶里蘸些墨水洒到吸墨纸上。
“这张卡片不是在这里写的,”福尔摩斯说道,“这里的墨水都是黑色的,而这张卡片上的字却稍微带些紫色,而且是用笔尖较粗的笔写的,而卡片上字迹却是细的。因此,这张卡片是事先写好后带进来的。艾姆斯,你明白这上面写的是什么吗?”
“对不起,先生,我一点都不明白。”
“麦克先生,你的看法呢?”
“我认为这和死者前臂上的标记有类似的意义,可能是某个秘密集团的名称。”
“好,我们可以这样假设。那个团体派来的人设法溜进庄园,趁道格拉斯先生不备开枪轰碎了他的脑袋,然后越过护城逃跑了。他之所以在死者身旁留下这张卡片,只是为了在这个案见报后,他的同伙能清楚地知道仇已经报了。也就是说,卡片只是一个标记,他为什么仅选择了这种火枪呢。”
“是啊。”
“还有,那丢失的戒指又该怎么解释呢?”
“对呀。”
“天亮以后,所有的警察都把目标定在一个浑身湿透的人的身上。”
“是这样。”
“看来他们已经抓错人了。如果他在附近有个藏身之处,或者早已准备好一套干爽的衣服,他是不会被注意到的。还有这个鞋印——也许是八字脚。真怪呀,不管是谁看了这个脚印。都会认为这双鞋的鞋底式样不错。还有这桌子底下是什么呢?”
“是道格拉斯先生的哑铃。”艾姆斯说道。
“哑铃?怎么只有一个?另外那个哑铃在哪儿?”
“我不知道,福尔摩斯先生。”
“一只哑铃……”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说道,可是没有等他说完就响起一阵急剧敲门声。一个身材高大、肤色黝黑、精明能干、脸刮得十分干净的人出现在门口。这就是我听人说过的塞西尔·巴克。他用傲慢的疑问目光迅速看了大家一眼。
“对不起,打扰你们了,”巴克说道,“不过,我带来一个最新的情况。”
“凶手落网了吗?”
“没有,但是那家伙在慌乱中扔下了他的自行车,是我们发现了它。就在大厅外一百码的地方。”
车子是在常青树丛里被发现的,这是一辆拉奇·威特伏兹牌的自行车,从沾满泥浆的车身来看,似乎长途跋涉过。但没有任何车主的线索。
“这样警方可以从车子曾被登记、编号中查到这凶手的踪迹。”奇怪的是凶手为什么要弃车逃跑呢?毕竟骑车要比跑步快得多。
“真的是这样吗?”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答道,“我看未必!”
接着,福尔摩斯拿起放在尸体上的双管猎枪观察,由于两个扳机都用铁丝绑着,所以只要扣动扳机,两个枪筒中,两发大型子弹,便能同时射出。
可以看出,不管是谁使用这一方法,必定是下决心要置对方于死地。这支断枪不超过二英尺长,可以轻松地藏在大衣里而不被发现。我在两支枪间的凹槽上发现了PEN这三个字母。制作者名字的其他字母被锯掉了。”
“这枝枪是美国宾夕法尼亚猎枪制造厂出厂的。”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呢?”福尔摩斯迫不及待地问。
“那个P是一个花体的大写字母,而EN则相对小一些,更可明白。”
刑事组长梅森惊讶地注视着福尔摩斯,而在一旁的麦克警官像是自己的事一样自豪地说:
“福尔摩斯先生是研究世界上各种枪支的专家,所以只要看一眼,便知道是哪个工厂制造的。”
“既然枪是美制的,那么凶手也是美国人吧!”梅森组长说。
麦克唐纳摇了摇头说道:“老兄,我们根本还没有证据能证明有外人进来呢。”
“这敞开的窗户、窗台上的血迹、奇怪的名片、墙角的长统靴印及这支火枪又怎么解释呢?”
“这点我尚无法下定论……”福尔摩斯停顿了一下,接着又说,“不过,道格拉斯年轻时曾在美国挖掘金矿,因此跟美国人多少有点渊源。据说在美国用枪杀人时,大多数将枪身切短,以便尽量能在对方身旁施展。尤其在室内更方便,巴克先生不是说过枪声并不很大,我想这是由于凶手将枪口靠近道格拉斯的脸所致吧!”
“那个管家艾姆斯……”
“他可靠吗?”
“他在查尔斯·辰道斯爵士那里干过十年,十分可靠。五年前道格拉斯买下这座花园时他就到这里来了。在这期间他从没见过这样一支枪。”
“枪管被截断后,这支枪已经非常便于隐藏了,任何箱子都装得下。他怎么会没见过这样的枪呢?”
“可是,不管怎样,确信他没有说谎话。”
五、案中人的证词
等我们折回屋,怀特·梅森问道:“这间屋子该检查的地方,全检查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