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节又称元宵节。一说元宵,人们马上想到食品,那句精典台词“何书记,吃元宵啦—”让长在20世纪60年代的人记忆犹深,仿佛吃元宵是那个节日的象征,一如五月初五被叫成粽子节,八月十五被叫成月饼节一样。其实吃是过节中很小一部分,单说吃,元宵节还有很多食品。《燕京岁时记》上说,“市卖食物,干鲜俱备,而以元宵为大宗”。此时只是元宵销量大。
那时元宵的品种少。明人刘若愚在万历年间出版的《酌中志》记,元宵“用糯米细面,内用核桃仁、白糖为果馅,洒水滚成,如核桃大,即江南所称汤圆者”。现在要记元宵就麻烦了,馅不下几十种,一句话写不详细。重要节日,吃仅是一种形式和寓意,否则“闹元宵”便成了闹着要吃的可笑之举。
元宵本意指时间。正月为元月,古汉语中“夜”与“宵”义同,由此而名,又称上元节。如果说相邻的春节重在祭祀,不忘根本,而正月十五的元宵节则恰恰相反,重在轻松娱乐与欢庆。
灯节之灯有张挂之意,习俗由来已久,始于汉代,据说由西域传来。明代刘侗有过专门考证,《帝京景物略》中写道,“张灯之始也,汉祀太乙”。张灯最初有祭祀的意思,从黄昏点到天明,后来含意有了变化。正月十五张灯在初唐,景云二年,时在正月望日,正是太阳与月亮对面相望之日,睿宗皇帝登上京师安福门赏灯。此时,安福门外搭建起二十丈高的灯轮,点燃千万盏灯,有如花树。《旧唐书》中也证实:那天皇帝非常高兴,把妻妾也叫来,手拉手一起唱歌跳舞,与文武百官一同狂欢,“一夜方罢”。那种与民同乐的壮观场面可以想见。当此一日,留给后人深深的记忆。
此后,灯节规模不断扩大。唐玄宗李隆基继位,把十五前后各增加一夜,成为3夜。北宋乾德五年,宋太祖下诏书:“朝廷无事,年谷屡登,上元可增十七十八两夜。”看来要让灯节寓意国家的安定富足。南宋理宗淳佑三年,灯节又增为6夜,自十三日起,“巷陌桥道,皆编竹张灯”,家家挂起灯笼。明太祖朱元璋建都南京,“放灯十日”,永乐七年,下令赐文武百官放假10日。朱棣迁都京城,依旧从初八直至十七,不过百官只放假5日。清代,灯节缩短了,从十三到十六或十七。不论长短,灯节的中心还是十五,那夜称为正灯。
有了灯节便有了灯市。灯与市是两个概念:灯指张灯,从晚挂到早;市指市场,从早开到晚。明代灯市同在一处,从东华门向东绵延二里。《宛署杂记》写着:各种物品摆放在“东安门外迤北大街”,所以那个位置叫灯市口。到了清代,灯与市分开,市场移到琉璃厂,张挂灯的地点改在前门和地安门一带。清初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上写:“悬灯胜处,则正阳门之东月城下、打磨厂、西河沿、廊房巷、大栅栏为最。”清末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时:“六街之灯以东四牌楼及地安门为最盛,工部次之,兵部又次之,他处皆不及也。若东安门、新街口、西四牌楼亦稍有可观。”民国时,夏仁虎的《旧京琐记》:“正月之灯向集于前门内之六部,曰六部灯,以工部为最……灯市旧集于东、西四牌楼,后始移廊房头条。”作者时代不同,能看出地点与规模也有变化。
市场热闹非凡,商贾云集,带来全国各地的商品,“三代八朝之骨董,五等四民之服用物”,吃穿用玩一应俱全。仅食品一项,《酌中志》作了详细记述,什么塞外之黄鼠,江南之密罗柑,西山之苹果、软子石榴、水下活虾之类,五台之天花羊肚菜,东海之石花海白菜,辽东之松子,苏北之黄花,江南蒿笋、糟笋、香蕈,武当之鹰嘴笋、黄精、黑精,以及本地的烧鹅鸡鸭,又有海参、鳆鱼、肥鸡、鲨鱼筋、猪蹄筋共汇一处。天南地北的珍品不可胜计,丰富充足可见一斑。
清代的琉璃厂也是百货云集,从初三开始直到十七,游人如织,东琉璃厂的火神庙更是摩肩接踵,热闹非凡,去那里购物游玩,《光绪顺天府志》上称为“逛厂”。而“逛厂甸”是现代的事了,市场扩大至南新华街。记得“文革”前,初一初二,厂甸的商家才摆摊上货,人们也多是拜年串门儿。初三以后,来逛厂甸的才逐渐多起来。
黄昏以后,便进入灯的世界。华灯初放,街上挂着各式各样的观赏灯,名目繁多,有纸灯、玻璃灯、牛角灯、走马灯、宫灯。多的还是五色纱绢灯,大小方圆形状各异,绘画古今故事。灵巧的匠人把冰镂空做成冰灯,栽种麦苗做成各种人物,极为形象有创意。街头也摆着出售的各色彩灯,灯名不一,价钱有别,贵的能至“千金”。明代还真有为买一灯而耗尽“平生家计”的事,可见其精巧程度。各家也挂灯,有钱人家要在门、井、灶等处挂一百零八盏,燃四个晚上。没钱的只能少挂或不挂。
观灯之外,还有各种娱乐表演:踩高跷的、跑旱船的、舞刀弄棒的、舞龙灯的穿梭如流,热闹非凡。各种杂耍表演着“队舞、细舞、筒子、觔斗、蹬坛、蹬梯”。吹鼓手奏出《橘律阳》《撼东山》《海青》。丝弦器乐也弹出“套数”“小曲”“数落”“打碟子”等各种曲目。表演还有故事情节,“百戏之雅驯者,莫如南十番”,装扮成大头和尚的更是饶有风趣。另外还有盘杠子、跑竹马、敲太平神鼓等诸多节目。
空中燃放着烟火,竞巧争奇,有声的叫响炮,能上天的叫起火,能起又连响的叫三级浪。还有多种名目:烟火杆子、线穿牡丹、水浇莲、长明塔、金盘落月、葡萄架、盒子、花盆、二踢脚、飞天十响、五鬼闹判儿、八角子、炮打襄阳城、匣炮、天地灯、霸王鞭、竹节花、泥筒花、金盆捞月、叠落金钱、大梨花、千丈菊等,种类纷繁。这些花炮当然多是“富室豪门,争相购买”。小型烟花有只在地上喷花盘旋的“地老鼠”,在水中燃放的“水老鼠”,小孩儿玩的“小黄烟”。街头还有推车挑担的在叫卖:“滴滴金,梨花香,买到家中哄姑娘。”有些花炮十几年前还能看到,直到近几年,孩子们还在放“滴滴金”。
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姑娘媳妇,灯节期间可以外出了。于是灯节之中多了不少与妇女相关的民俗内容。正灯日要逛灯,十六日还要“走桥摸钉”,妇女群游夜行,祈福免灾。外出行走可以去病健身,叫“走百病”。但凡有桥之处,三五成群而过,可以长寿,俗称“走桥”,取“度厄”之意。高士奇有《灯市竹枝词》:“夜深结伴前门过,消病春风去走桥。”然后再去摸门上的钉,正阳门中洞前居多,逛灯时顺便。摸钉可以走好运。
宫廷贵妇也要出来逛灯,自古有之。在唐代李商隐眼中是:“月色灯光满帝都,香车宝辇隘通衢。”辛弃疾看到“宝马雕车香满路”。清代也如是,让廉在《京都风俗志》上描写:“王孙贵客,士女儿童,倾城出游,谓之逛灯。车马塞途,几无寸隙。”《帝京岁时纪胜》上记:“五夜笙歌,六街轿马,香车锦辔,争看士女游春。”盛大的场面,本身就是一景,少不了围观之众。
从春节至灯节期间,贵妇多有一饰物,用乌金纸剪成,再用“猪鬃尖分披片纸贴之,或五或七,下缚一处,以针作柄”,如簪子插或戴在头上,叫做“闹蛾儿”。《日下旧闻考》中这一说明,让人不由得想起了名句“蛾儿雪柳黄金缕”。一些宋词的选本笼统地将其说成女人饰物,没有“蛾儿”的确切解释,而清人于敏中又明确说明“此古之遗俗也”,已成习俗,时间不会短暂。偏巧《帝京景物略》作了考证:唐代规制,立春这天,民间剪彩为“春幡”,插在头上。到了明代则用乌金纸画上彩绘,称为闹蛾。《酌中志》中也有,妇女都“头戴闹蛾,乃乌金纸裁成”的记述。看来南宋辛弃疾的“蛾儿”应指此物。
有了全民的参与,场面怎能不热烈。南宋时,灯市的中心扎盖起鳌形的高台。皇帝到宣德门楼上观赏鳌山。《大宋宣和遗事》里记载:鳌山高灯,长一十六丈,阔二百六十五步,中间有两条鳌柱。明代京城也搭起“鳌山灯、扎烟火”。皇帝赏灯时还放起大型花炮。清代街上还有一项目:用泥塑成一判官形,称为“火判”,腹中是个大火炉,可装几百斤煤,晚上看时,遍体通红,五官冒烟喷火,好看新奇。
灯节上,热闹场面令人眼花缭乱:向上看,皓月之下,火树银花,光彩照人;空气中,弥漫着鼓乐笙歌;街头上,车马喧阗,人头攒动,欢声笑语,举国欢庆的景象可想而知。表演的、逛灯的、观景的欢天喜地,都会在这欢快的节日里,把一年的积淀全部宣泄出来—真一个“闹元宵”。
有了妇女的出行,这个节日便引出了诸多故事,使得文人墨客写出不朽的佳作,古典名著中多能读到。耳熟能详的诗词中,欧阳修的“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平易直白,辛弃疾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则含蓄,给人无穷的想象与回味。常有人在灯节上相遇、相识、相约,因此有人觉得,其中的意味更近于西方的情人节。
在幼年的记忆中,春节已与灯节连在了一起,过年时总要买上只灯笼,几乎成了必备的年货。那时生活水平不高,卖的灯笼多是纸制的,可折叠;颜色有红黄绿,绘着图案。中间点上蜡烛,晚上挂在门外,或提着出去上街玩耍。20世纪80年代已有了用电池点的灯笼。“文革”前的北海公园,春节期间总要举办游园灯会,里面挂着大红宫灯,以及用绢纱、玻璃或纸做成的形状各异的灯笼,上面画着花卉、动物、仕女、人物故事,大小不一。还有一片灯谜区,列出各种谜语,每盏灯上用纸条写着谜面,猜中撕下可去领奖。记得还有冰灯、麦芽灯等,那时幼小,不知是风的动力,只觉得走马灯奇怪,没有机器怎么会转?
关于灯节的起源有各种观点。有纪念“平吕说”:汉文帝戡平“诸吕之乱”称帝,时为正月十五,之后每年是日夜晚,都要与民同乐。还有道教的“三元说”:正月十五日为上元节,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十月十五日为下元节。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别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乐,故上元节要燃灯。无论如何,灯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不能遗忘或丢失。
略一回想,我国的传统节日,多为祭祀与纪念,纯属娱乐和欢庆的还真不多,这样元宵节就更值得我们回味与珍惜。街头挂起大红灯笼,舞起龙灯,家家张灯结彩,那种灯节的热烈场面,才是“闹元宵”的氛围与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