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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一般治疗膳食

食疗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根据药物、食物“无味入五脏”有调理作用和治疗作用的原理,用药物、食物烹调加工成保健食品或膳食而能防病治病的一种养生方法。食疗可借助药力,使药物与食物共同发挥作用,将饮食营养与药物治疗完美地融为一体,既可享美食之乐,又可达强身健体、防病祛病之疗效。

食忌也称饮食禁忌,是指根据养生或食疗的需要,避免或禁止使用某些与养生或食疗不利的饮食物,是食养和食疗的一个重要内容。既强调了各种饮食对人体的养生保健作用,又注意到各种饮食对人体养生或食疗不利的一面。

治疗膳食的形式按摄入途径可分为:经口膳食、鼻饲膳食和经胃或肠道造口管饲。经口膳食即普通经口进食。鼻饲膳食适用于昏迷状态的患者,或某些手术后不能经口进食者,以橡皮管或塑料管自鼻腔经咽喉、食道下送入胃。可由此管输入的流质高营养成分食物,如用牛奶、鸡蛋、糖、藕粉、盐配成的混合物,也可加入植物油、菜叶。若用植物油引起腹泻,可换成单链甘油三酯。经鼻饲可供给充足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与能量,但对咽喉、食道疾病患者或有呕吐症状者不能用鼻饲。经胃或肠道造口管饲是通过胃肠道人造瘘孔通入塑料管或橡皮管,所输食物与鼻饲者相同。

一般治疗膳食可分为普通饭,软饭,半流质、流质食物。

普通饭的饮食原则与正常人饮食略同。少用油煎炸及难于消化的食物,以及强烈的或辛辣刺激的调味食品;要保证各种营养素供给充分,比例均衡;注意饮食美味可口、每日三餐。适用对象是:消化道功能正常者;无发热症状患者;疾病恢复期,没有严重消化道症状患者和没有咀嚼不便患者。

软饭的饮食原则是:食物少渣、便于咀嚼,易于消化;饭菜的烹调要切碎煮软,不用油炸、油煎等作法;食物品种要多样,营养素供给要充分,比例要均衡。适用对象是:疾病恢复期,但消化能力仍差,或伴有消化道的慢性疾病,如消化性溃疡、结肠炎、结肠过敏等的患者;年老或咀嚼不便患者;有低热或退热后不久患者。

半流质食物的饮食原则是以半流体食物为主,要求比软饭菜更易于消化和咀嚼,渣滓含量极少。每日总能量6276~8368kJ。可用不含粗纤维的食物,少用调味品;用蔬菜要视病情而定,除伤寒患者外,其余均可用少量的嫩菜碎叶。忌用蒸饭、烙饼、含粗纤维的蔬菜、生硬水果(苹果、橘子可用)、强烈的调味品,以及大量的肉类、油脂类及用油煎炸的食品等。痢疾患者不吃生冷水果。要注意少食多餐,一般每3小时1餐,每日5~6餐,注意尽量挑选营养较高的食物。适用对象是:发热较高和有较严重消化道疾病的患者,如腹泻、消化不良患者;口腔手术不能吞咽大块食物的患者;口腔有病、咀嚼不便的患者;手术后患者。

流质食物的饮食原则是:一切食物均为流体,极易消化,容易吞咽;每日能量供给在1200~1400kcal(5.02~5.86MJ);少食多餐。每小时1餐,每餐约250mL,每日6~7餐。可用食品如米汤、冲蛋、豆浆、牛奶、菜汁、果汁、各种肉汤等。如需用高能量的流质,应多选用浓缩的食品,如用蒸乳代替乳类。胃肠道手术患者应用流质食物(即不含任何渣质);扁桃体切除者手术后宜用冷流质食物。其忌用食物为一切刺激性的食品,如咖啡、浓茶、酒及强烈调味品和易胀气的食物。因流质能量较低,一般不宜长期食用。适用对象为高热患者、急性传染病或急性肆染如肺炎、丹毒、痢疾、乙脑、流脑等病势严重、身体虚弱的患者和大手术后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