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如何当好小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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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搞好新课程的配套改革(2)

3.通过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的自身建设,一是要抓好党支部班子建设,二是要抓好党员教育和管理。核心是坚持和提高党的先进性,这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根本保证。党支部成员在学校是党的形象最直接体现者,如果每个成员都能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理论能力强,那么他们的一言一行就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和带动作用,有力推进学校工作任务的完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重在学好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格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要求党员努力做到“三讲”、“四有”、“过五关”。“三讲”是:办事讲党性,教书讲育人,待人讲诚信。“四有”是:工作务实,有奉献精神;教学求真,有创新精神;师德重爱,有服务精神;管理从严,有自律精神。“过五关”是:权力关、地位关、利益关、人情关、美色关。

4.通过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方面。党支部要具体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内容和方式,要从实际出发和依据学校特点而定。当前,要着重抓好五个方面教育:(1)学习邓小平理论、十六大报告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学习;(3)深入进行师德教育;(4)进行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5)联系社会及学校教育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教育。

5.通过领导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和民主党派的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学校群团组织是党支部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支柱。党支部对群团组织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指导它们工作。根据群团组织特点,指导它们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群团工作的指示;研究决定各组织内部的重大问题;协商推荐各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协调它们同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群团组织之间的关系。二是支持它们的工作。根据学校不同阶段的任务,支持群团组织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三是充分发挥它们各自的优势,共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创造条件。

学校党支部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同时,还要起监督作用。所谓监督,就是以党的纪律、政策、法规为依据,对校长的工作和领导行为进行制约、监察和督促。监督是手段,保证是目的。如果只保证而不监督,就容易使校长领导行为失控,出现问题;如果只监督而不保证,则会使校长处于消极被动地位,不利于发挥校长的积极性。党支部在实施保证监督职能时,一定要全面辩证地处理好二者的关系。

在领导活动中,历来都有领导与监督两个方面。过去,由于民主与法律制度不健全,在党内监督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普遍缺少监督意识。多数学校没有把监督工作抓起来,有些领导一听“监督”就反感,误认为会产生“内耗”。二是多数学校监督职责不明,制度不健全,党组织要监督什么,通过什么方式监督,心中无数。有的想搞而不会搞,有的顾虑重重,担心对校长监督不好要影响团结,伤害感情,因而工作缩手缩脚,不敢大胆开展工作。在新形势下,必须看到实行监督是办好学校的重要保证。

党支部发挥监督作用是党内民主的体现,也是对干部的关心和保护。因此,党支部要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校长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一个校长在成长过程中,要走向成熟需要经受各种环境和工作的考验,学校党组织应时刻关心爱护,具体给予指导和帮助。

党支部的监督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预防作用在我们党内从来不允许有超越党组织和党的纪律之上、不接受监督的人。监督有一种预防作用。如校长决定实行改革或开展学校各项工作时,就应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党支部也应以此为依据进行督促,防止工作出现偏差。

2.监察作用通过党支部的监督活动,可以及时掌握学校工作进展状况,针对带有方向性或比较大的原则问题,进行交流、沟通,有利于掌握工作进程,控制错误行为的发展。控制是一种对工作内容、方式和时间的调节,是一种对人力和物力的重新组合,调整之后,可以赢得更大的发展。

3.教育作用学校党支部的监督作用,主要是教育引导。在实施监督时,学校有自己的特点和做法:一是提示、指点。书记要经常和校长沟通情况,针对不同问题,事前可予以提示,指出应避免出现的问题,促进校长保持清醒的认识,掌握原则。二是启发、引导。在关键时刻,要引导鼓励校长知难而进,勇挑重担,敢于创新。三是批评、帮助。在监督中,一旦发现校长有违法违纪行为,一定要慎重对待,妥善处理,既不能姑息迁就大事化小,也不能感情用事,随意上纲上线。要大胆地提出批评意见,在具体工作中给予真诚的帮助。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向上级党委汇报,或保留自己的意见。

党支部的监督内容主要是:

1.监督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看其是否有背离的做法和偏离方向的表现。

2.监督学校在发展规划、管理目标和人、财、物等重大问题方面的决策和执行情况,看其是否正确行使职权,全面履行职责。

3.监督学校在培养、选拔和使用副校长、中层干部的情况,看其是否坚持干部标准,保证质量,合理使用。

4.监督学校在教育改革中坚持以教学为主和全面提高办学效益情况,看其工作是否有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

5.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在道德品质、思想作风和遵纪守法方面的表现情况,看其是否做到勤政廉洁,秉公办事,严谨务实。

党支部要做到有效监督,须有制度作保证,如建立参与决策制度、评议干部制度、考核干部制度、校务公开制度等。

(三)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要进一步落实

教职工是学校的主人,领导积极创造条件让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活动,是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完善校长负责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新形势下,应不断扩大教职工的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1.逐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具有审议监督职能。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及运作方式,应做出相应的规定,充分发挥它的作用。校长应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倾听代表的呼声,听取并充分尊重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

2.设立校务委员会《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成立这个机构的要求:一是由校长主持,二是人数不多,三是成员有威信。其作用就是进行咨询和审议。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个智囊团,可以弥补校长个人智慧、才能的不足,协助校长进行重大决策。

3.采取多种形式,鼓励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如:有的学校设立“校长信箱”,定期开取,及时研究,限时处理;有的学校设立“咨询建议奖”,鼓励教职工献计献策;有的学校设立“校长接待日”,及时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有的学校选定教师和学生做“校长助理”,有关问题与他们一起研究,或交由他们去办;有的学校设立校长和中层干部联系点,以便了解下情,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

二、推行教师聘任制

(一)实行聘任制的意义

学校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是以合同管理的办法,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改革举措,是学校用人制度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教师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教师聘任合同制是根据《教师法》的规定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精神,作为深化学校用人制度改革的需要而推行的,也是国际上实行市场经济国家通用的一种用人制度。

推行中小学教师聘任合同制,其内涵包括:通过学校和教师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建立聘任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此基础上再签订岗位聘任协议,落实岗位职责任务等,以进一步完善岗位职务聘任双向选择,形成教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的转变,以利搞活用人机制,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

实行教师聘任合同制的前提是双方地位平等,教师具有选择学校应聘的自主权,通过其与校长签订聘任合同的双向选择过程,争取包括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等在内的自身价值的社会认同,从而形成师资市场的竞争机制。聘用单位和受聘人的互动,在客观上形成了教育教学的买方与卖方关系,就学校而言,可以通过招聘和科学管理,吸引更多的优秀知识分子投身教育事业,培养出大批高质量、高水平的优秀教师。

同时,通过教师对学校的选择,强化学校之间的竞争,促进学校营造更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与氛围,为教师创造优异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制定合乎教育教学特点和规律的学校管理制度,从而造就一大批懂业务、善管理的校长,创办出一批有特色的各级各类学校。就教师个人而言,激励教师更加刻苦钻研业务,凭真本事“吃饭”,必须将全部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忠于教师职守,恪守职业道德,使个人的劳动付出与回报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促成教师不仅在认识上而且在行为上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实行聘任制的内容

实行聘任合同的内容是:(1)聘任合同期限。聘任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特定工作为期限;聘任合同的期限应根据合同双方的意愿,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协商确定,聘用期一般为1-3年。(2)工作内容。(3)工作条件。(4)工作报酬。(5)工作纪律。(6)聘任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聘任合同的责任等。

(三)实行聘任制的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

1.实行聘任制必须坚持双向选择。学校可以做出聘任或解聘、不聘的选择,聘任对象也可以做出受聘与拒聘的选择。

2.按岗位聘任条件,坚持择优聘任。要在定编、定岗、定责的基础上进行平等竞争。除允许本校应聘者自愿申报外,也可根据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3.坚持优化组合,形成合理的人员结构。实行聘任制要做到在保护老教师的同时,既要聘任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又要注意培养锻炼青年教师。

4.必须在核定编制标准范围内进行聘任,要因事设岗,定岗定员。

5.健全考核机制,使聘任与考核、分配、奖励同步。

6.实行告诫制度,对聘任期内不能履行聘任合同的人员首先进行告诫,要求限期改正,告诫期满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实行聘任制的程序及做法

1.应聘教师申报;2.进行考试、考核和民主测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3.最后学校与受聘人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

(五)富余人员安排

1.流动引导和协助落聘人员转岗再就业,实行校际、区域之间教师的合理流动。鼓励落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面向社会跨行业流动,支持落聘人员自谋职业。

2.借用允许校际之间相互借人,一般情况下,原学校付给被借用人员基本职务工资,借人单位付给被借用人员课时费及福利性补贴。双方单位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同意的办法执行。

3.转岗教师不适合原岗位工作的,可改做其他工作,也可安排进校办企业,其编制不变。

4.培训对属于业务水平不高,又有一定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可安排培训,培训期间可享受基本职务工资、工龄教龄津贴、奖励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有关补贴。

5.待聘学校无法安排,又无出路的人员实行待聘。有的学校对待聘者半年内发标准工资,半年后发标准工资的80%,第二年发标准工资的70%。在待聘期间发现待聘者从事其他职业,即停发。待聘工资低于本市补助标准者,应予补足到补助标准。

6.辞退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要予以辞退。

三、加强分配制度改革

(一)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制度

为了同实施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相配套,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向学校下放工资分配自主权,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经费包干;在学校内部,实行结构工资制,对教职工工资采用分级管理。

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改革的主要内容有:首先是核定包干基数。根据学校所在地区的省级编制部门规定的各级各类中小学编制标准,核定学校教职工的编制;在此基础上,依照包干内容核定学校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根据国家人事部规定的标准计算。对不同情况的学校实行分类管理的方法,如满编、缺编或超编在10%以内的学校,原则上按编制人数核定工资总额;对缺编或超编在10%以上的学校,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进行核定。包干基数核定后,原则上增人不增资(工资总额),减人不减资,节余的工资由学校自主安排,包干期限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与人事部门协商决定。包干基数在发生这样的情况时适当调整:一是学校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规模扩大而增加班级,需增加教师时;二是在国家统一部署调整工资时,需依所增资的指标进行。

(二)改革校内结构工资制度

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度改革,主要是针对传统计划体制下单一的工资制度进行的,变单一的固定工资为多因素、多模式、可变型的结构工资制度。所谓多因素,即根据教职工思想品德、职务和业务水平、责任大小、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等多种因素,确定结构型的分配方式;所谓多模式,即各个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制定除国家拨款工资标准以外的适应本校的工资制度,并只限在本校实行,教职工调离学校时,仍按国家拨款工资标准转移工资关系;所谓可变型,即在一定时期内(中小学一般以学年为单位),学校可以根据上述标准的实施效果,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与这些标准相应的工资。从一定意义上说,校内的结构工资制是因校制宜,由学校自行制定的适用于本校教职工的工资制度。

一般来说,校内结构工资由基本工资、教龄津贴、课时津贴、职务津贴和职工岗位津贴、奖励工资等五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教龄津贴为校内结构工资中的相对固定部分,其他工资为校内结构工资中的可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