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者权益的性质
(1)所有者权益的定义。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投资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企业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会计上,所有者权益等于企业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其含义就是:企业里的所有资产,除了靠借钱形成的以外,都是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也叫净资产,对于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所有者权益又有不同的叫法,独资企业叫业主权益,股份公司叫股东权益。
列示于资产负债表右下方的所有者权益由所有者在投资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盈余组成,一般而言,实收资本和部分资本公积是所有者直接投入的,如所有者投入资本、资本溢价等;而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则是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实现的利润留存在企业所形成的,因此它们又被称为留存收益。另外,企业收到捐赠资产、债务重组等也会形成资本公积。
(2)所有者权益与负债的区别。
通常,所有者权益和负债一起构成对企业全部资源的要求权。虽然某些种类的公司股票权利与某些长期债券的权利极为相似,但一般来说,所有者权益和负债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二者区别的核心是实收资本(股本)同长期负债的区别,主要有:
①实收资本是永久投资,与企业共存亡,而负债到期要归还,相对于资本而言,负债的期限再长也是临时性的。
②实收资本收益是不确定的,投资人与企业同舟共济,荣辱与共,企业盈利越高,实收资本收益就可能越多,企业亏损,实收资本就没有收益,企业破产,所有资本还可能全赔进去;负债与借款的利息是固定的,企业赚多赚少与它没有多大关系,而且,债权人要求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权利是在所有者(股东)之前,即所有者权益对企业资源的要求权次于负债。从这个意义上讲,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远远大于债权人的风险。
③在计量方面,所有者权益不必像资产和负债那样单独计量,因为它既不能按现行市价,也不能按主观价值来计价,而只是根据一定方法计量特定资产和负债所形成的结果,即企业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之后的剩余权益或净资产。
另外,根据我国股票发行和交易的有关规定,非股份制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改组前一年年末的所有者权益不得低于30%,这是对所有者所应当承担风险的程度上的要求,实际上是将投资人放到了企业的主持人的位置上。如果企业出现变故,企业的所有者都跑了,剩下债权人来主持企业并承担全部风险,是不符合市场经济对企业的基本要求的。
关于实收资本,我国财务制度还有一项规定,即无形资产投资不得高于企业实收资本的20%,这就要求企业应当有充足的实物资本,以奠定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
会计上对所有者权益的核算,不仅可以反映企业资本的来源,揭示企业法定资本,还可以对利润分配、公积金的使用等构成限制。因此,了解企业所有者权益核算的会计原则,有助于投资者、债权人等掌握企业资本来源、净资产变动、企业分配能力等与其决策有关的信息。
2.所有者权益的内容
所有者权益按其构成,分为投入资本、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三类。
(1)投入资本。
投入资本是指所有者在企业注册资本的范围内实际投入的资本。所谓注册资本是指企业在设立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总额,也就是全部出资者设定的出资额之和。企业对资本的筹集,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合同和章程的规定及时进行。如果是一次筹集的,投入资本应等于注册资本;如果是分期筹集的,在所有者最后一次缴入资本以后,投入资本应等于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的法定资本,是企业承担民事责任的财力保证。
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投入资本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在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资本表现为实际发行股票的面值,也称为股本;在其他企业,投入资本表现为所有者在注册资本范围内的实际出资额,也称为实收资本。
投入资本按照所有者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国家投入资本、法人投入资本、个人投入资本和外方投入资本。国家投入资本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所形成的资本;法人投入资本是指我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所形成的资本;个人投入资本是指我国公民以其合法财产投入企业所形成的资本;
外方投入资本是指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将资产投入企业所形成的资本。
投入资本按照投入资产的形式不同,可以分为货币投资、实物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
(2)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是指归所有者所共有的、非收益转化而形成的资本,主要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以及其他资本公积。
(3)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指归所有者所共有的、由收益转化而形成的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实收资本的核算
(1)实收资本的概念。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最基本条件。企业筹集的所有者投资,形成实收资本,这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资金规模和生产经营规模。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合同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设立企业法人必须有必要的财产;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申请开业,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我国《公司法》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元,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这里出现了三个概念:一是注册资本,二是实收资本,三是投入资本。它们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注册资本是企业在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投资者的出资额。我国设立企业采用注册资本制,投资者按法定注册资本额投资是企业设立的先决条件。根据注册资本制的要求,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实收资本即为法定资本,应当与注册资本相一致,企业不得擅自改变注册资本数额或抽逃资金。投入资本是投资者实际投入到企业的资本数额,一般情况下,投资者的投入资本,即构成企业的实收资本,也正好等于其在登记机关的注册资本。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投资者也会因种种原因超额投入(如溢价发行股票等),从而使得其投入资本超过企业注册资本。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应将投入资本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作为实收资本核算,而应单独核算,计入资本公积。
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实收资本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有货币资金投资,也有非货币资金投资,如固定资产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还可以用无形资产投资。
(2)实收资本的特点。
企业通过接受投资、发行股票、内部盈余留存等方式筹集资金,形成投资者对企业的所有权,其特点是:
①实收资本属于自有资本,能够提高企业的资信和借款能力。
②实收资本的所有权归属于所有者,所有者借此参与企业管理并取得收益,同时对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实收资本一旦进入企业,除依法转让外,所有者无权抽回,从而成为企业的永久性资本。
④企业可根据经营状况向投资者支付报酬,企业经营状况好,可向投资者支付较多的报酬;反之,可不向投资者支付报酬或少支付报酬。所以,企业的财务压力较小,财务风险较低。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进行资本筹资的过程中,还应考虑资本筹资可能带来的一些问题,例如,与负债筹资相比,直接吸收投资者的投资会使资本成本提高,特别是企业经营状况较好和盈利能力较强时更是如此。因为向投资者支付的报酬是根据其出资的数额和企业实现利润的多少来计算的。再有,资本筹资容易分散企业的控制权。因为投资者一般都会要求获得与投资数量相对应的经营管理权。
(3)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变动。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其资本(股本)会产生一定的变动。这种变动应当符合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即只有符合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增资或减资。
在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会计核算的有关投资问题主要集中在投入资本的增加和减少上。
①投入资本的增加。投入资本是投资者实际投入到企业作为资本的资金数额。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投入资本增加有股东认购股票、公司出售库存股份以及将留存收益转为投入资本等形式。
◆股东的认购。
当企业通过出售以前未发行的股票而获得现金或其他等价物时,就能增加投入资本或股东权益。
◆债券的转换。
在一些情况下,债权人可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换取公司的股票,这时将增加投入资本。
◆优先股的转换。
优先股虽然属于权益性证券,但又不同于普通股。它不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因而没有剩余索取权,也不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决策。在一般情况下,优先股具有类似债券利息的设定股利率,并且比普通股优先参与企业税后利润的股利分配。为了增进优先股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以及降低设定优先股股利率,有些企业发行的优先股附加可转换为普通股的契约,通常是事先设定优先股和普通股。此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也会给企业带来实收资本的增加。
②投入资本的减少。一个企业的投入资本通常被视做企业的永久性资本。按照《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投入资本不可以随便撤回,企业的资本金不能任意减少。只有出现不可抗力作用时或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才能减少企业资本。
当然,在股票市场上,有时企业会回购自己的普通股,即库存股票,这通常是出于为特定目的将其支付给部分股东或主管人员的需要,或是减少在外流通股票数额以稳定股票市价的需要。此外,当企业的累积亏损已经引起资本的实际减少而进行资本调整时,通常也要确认投入资本的减少。
(4)实收资本的会计处理。
投资人无论是国家、企业,还是个人或者外方,也无论是对哪种组织形式的企业进行投资,其投资从形式上看,都可以分为货币投资、实物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因此,实收资本的核算也要从这几个方面来进行:①接受货币投资。当企业接受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进行投资时,由于不存在投资计价的问题,投多少钱就记多少钱,所以账务处理一般比较简单。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货币资金数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
“例82”甲公司成立初期,乙公司投入甲公司20万元现金,甲公司作为“实收资本”入账,甲公司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现金。
贷:实收资本。
股份公司按溢价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货币资金中,相当于面值的部分作为股本入账,超过面值的部分为股本溢价,应在“资本公积”账户中核算。
②接受实物投资。投资者投入的如果是原材料、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实物,应该依据投资各方经过协商所确认的数额对投入的实物进行计价,然后计入有关账户。
“例83”甲公司与乙公司以合资方式组建丙公司,甲公司在组建丙公司后,结束其所有的经营,并将原有厂房设备作为对丙公司的投资,厂房设备的原值为2000000元,累计折旧账户余额为300000元,经过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确认厂房设备的价值为1800000元。
乙公司投入价值150000元的材料,投入设备的原值共计200000元,累计折旧10000元,经评估确认,设备的价值为220000元。丙公司在收到投资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收到甲公司投资时: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累计折旧。
收到乙公司投资时:
借:原材料。
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③接受无形资产投资。如果企业接受投资者的无形资产投资,应按投资双方所确认的价值入账。按规定,对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特殊情况下需要超过20%的,应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最高不得超过30%。例如,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那么无形资产投资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即使是特殊情况下也不应该超过150万元,无形资产在前面我们已经讲过,其中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例84”乙公司接受甲公司以工地使用权投资,该项无形资产经双方确认的价值为1000000元。乙公司所作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
所有者投资除了上述货币投资、实物投资以及无形资产投资三种形式外,还可能有一些特殊的形式,这些形式往往与国家投资有关。如减免税转化的投入资本,当企业因重大自然灾害而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纳税有困难时,经省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减免税,减免的数额应作为国家对企业的投入资本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
贷:实收资本
4.资本公积的核算
资本公积科目主要反映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资本公积科目在经过大的变动之后,更改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1)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本科目(股本溢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规定转为股本时,应按“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余额,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中属于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益成分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实际用现金支付的不可转换为股票的部分,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股本溢价)科目。
企业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的,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本企业股份的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相应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③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等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在行权日,应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按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④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借记“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股本溢价)。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余额。
(2)资本公积的用途。
资本公积从本质上讲属于投入资本的范畴,但由于我国采用注册资本制度等原因,导致了资本公积的产生。我国《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转增资本,即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虽然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并不能导致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增加,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一方面可以改变企业投入资本结构,体现企业稳健、持续发展的潜力;另一方面,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从而增加公司股票的流通量,进而激活股价,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资本的流动性。此外,对于债权人来说,实收资本是所有者权益最本质的体现,是其考虑投资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仅可以更好地反映投资者的权益,也会影响到债权人的信贷决策。
(3)资本溢价的账务处理。
在企业重组并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为了维护原有投资者的权益,新加入的投资者的出资额,并不一定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处理。这是因为,在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投入的资金即使与企业创立时投入的资金在数量上一致,其获利能力却不一致。企业创立时,要经过筹建、试生产经营、为产品寻找市场、开辟市场等过程,从投入资金到取得投资回报,这中间需要许多时间,并且这种投资具有风险性,可想而知,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利润率很低。
企业进行正常生产经营后,在正常情况下,利润率要高于企业初创阶段。而这高于初创阶段的利润率是以初创时必要的垫支资本带来的,企业的初创者并为此付出了代价。因此,相同数量的投资,由于出资时间不同,其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不同,由此带给投资者的权利也不同,往往是初创阶段大于后来阶段。所以,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后来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等于按其投资比例计算的出资额,应计入“实收资本”科目,大于部分应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例85”某公司由阿奔、阿才、阿光三位股东各自出资100万元而设立,设立时实收资本
为300万元。经过3年的经营,该企业的留存收益为150万元。这时又有阿发自愿加入该企业,并示愿意出资180万元而仅占该企业股份的25%。则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本的,股票是企业签发的证明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证明。股票的面值与股票的发行价格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按与股票面值相同的价格发行股票称面值发行;按超出股票面值的价格发行股票,为溢价发行;按低于股票面值的价格发行股票,为折价发行。我国目前不允许折价发行股票。也就是说,假如发行1元钱面值的股票,如果按3元发行则为溢价发行,按1元发行则为面值发行,按0.5元发行则为折价发行。在采用与股票面值相同的价格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应全部记入“股本”科目;在采用溢价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相等于股票面值部分记入“股本”科目,超出股票面值的溢价收入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例86”甲公司委托乙证券公司代理发行普通股1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假如收到的股款已存入银行。
①按面值发行时: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②溢价发行时,假如每股实收股款1.20元:
溢价=1000000×(1.2-1)=200000(元)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接受资产捐赠的账务处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企业与政府捐赠一般有现金和实物两种形式。对于现金捐赠,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企业一般以受赠的金额直接入账,作为公积金。
如果是实物捐赠,一般应以其发票账单所列金额计入公积金,如无发票账单,则应参照同类实物的市场价格及其他因素加以确定。如果接受捐赠的是旧的固定资产,入账时还必须估计其新旧程度,以便分别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与累计折旧。同时,还应考虑若企业出售或清理时,应缴纳的所得税。
“例8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捐赠的一台旧机器设备,设备账面原值100万元,累计折旧20万元,按现行所得税率25%计算,应纳所得税20万元。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
递延所得税负债。
累计折旧。
5.盈余公积的核算
盈余公积是企业来源于生产经营活动的那部分积累,属于具有特定用途的留存收益。为了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必须有一部分留存在企业,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企业维持或扩大再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保持或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保证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弥补以后年度可能出现的亏损,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企业的净利润按规定首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等,然后才能在出资者之间进行分配,这是公司制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
(1)盈余公积的内容。
①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对于非公司制企业而言,可以按照超过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
②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它与法定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其提取比例由企业自行决定,而法定盈余公积的比例则在国家有关法律中规定。
(2)盈余公积的用途。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用途:
①弥补亏损。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发生亏损后5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来弥补,当发生的亏损在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应使用随后所实现的所得税后利润弥补。通常,当企业发生的亏损用所得税后利润仍不足弥补的,可以用所提取的盈余公积来加以弥补,但是,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应当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
②转增资本(股本)。当提取的盈余公积累积比较多时,企业可以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但是必须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而且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后,留存的盈余公积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③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在特殊情况下,当企业累积的盈余公积比较多,而未分配利润比较少时,为了维护企业形象,给投资者以合理的回报,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用盈余公积分派现金利润或股利。
(3)盈余公积会计政策的选择。
有关法规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但并不意味着盈余公积的计提金额是不可以选择的。其选择空间:一是看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是否累计达到了注册资本的50%。若达到了50%,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不再进行;若没有达到50%……应继续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二是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因为按照规定,任意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企业可以自行决定。
那么,就任意盈余公积而言,是否计提、计提多少,如何决定呢?关键要看财务上对其用途的设计。目前看来,用盈余公积补亏的情况并不多见,凡税前利润可以弥补亏损的一般不会动用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情况比较普遍,它不仅可以改变企业投入资本结构,体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潜在能力,而且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资本的流动规模。由于盈余公积从本质上讲,是由收益形成的,属于资本增值部分,因此,当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少于当初承诺的分配利润时或企业为维护形象,希望给投资者以较高回报时,应当根据企业的财务分配政策,动用任意盈余公积分派股利。
当然,用盈余公积派发股利是有明确的比例规定的。在我国,企业可动用盈余公积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股票面值(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的6%,而且派发股利后剩余的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另外,由于债权人和所有者在企业中的利益是既统一又矛盾的,当企业给投资者的回报超过债权人的利息收入水平时,债权人有时会以所有者权益减少、信贷风险加剧等为由,减少借款项目或金额。所以,作为经理人员,在作出一项选择之前,应权衡可能出现的利弊得失,综合考虑各利益集团的利益。
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按照确定的弥补亏损的数额,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6.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利润是企业的经营成果,利润分配关系到企业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及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会影响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增长能力。因此,选择适当的利润分配政策,是经理人员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净利润必须按照利润分配表上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
未分配利润指截至本年度累计未分配的利润,包括企业以前累计的尚未分配的利润和本年分配的利润数。未分配利润体现了企业在完成利润分配后的剩余利润,可以由企业任意支配。
由此可知,企业的“未分配利润”金额的确定直接受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在按规定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等后,就要根据公司的剩余收益选择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并考虑是否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一个企业的股利政策不仅影响企业的股票价值,而且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利益。在资本市场中企业是否增加了股东的财富,股利分配是一个重要反映,所以股利政策的合理与否一直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例88”甲公司2003年发生亏损1200000元。在年度终了时,企业应当结转本年发生的亏损,即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200000贷:本年利润1200000假设2004~2008年,该集团每年均实现利润200000元。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在发生亏损以后的5年内可以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该企业在2004~2008年均可在税前弥补亏损。此时,该企业在2004~2008年年度终了时,均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这5年下来共弥补亏损为200000×5=1000000元,这第6年虽然还有未弥补亏损200000元,但是就不能用税前利润弥补了,而应该用税后利润弥补。
假设该集团2009年实现税前利润400000元,按现行制度规定,该企业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在2009年年度终了时,该企业首先应当按照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计算缴纳当年应负担的所得税,然后再将当期扣除计算缴纳的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
在本例中,假设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①计算缴纳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②结转本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末弥补的亏损: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