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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案情回顾”

王大爷的妻子很早就去世了,留下一子王某由王大爷独自抚养。王某成年后在外地工作。王大爷再婚后的妻子胡某去世后,因年老体弱无法独立生活,王大爷便去外地投奔王某。王某因不同意王大爷再婚一事一直耿耿于怀,觉得王大爷再婚给自己丢脸了,便当下把王大爷赶出家门,还宣布与其断绝父子关系。无奈之下的王大爷只好投奔他的妹妹王老太,由其照顾自己起居生活。一年后,王大爷因病去世留下5间房屋。王某要求以死者亲生儿子的身份继承其父王大爷的遗产,但遭到王老太的拒绝。王老太认为王某已经丧失了继承遗产的权利,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王大爷是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作为其子的王某有抚养老人的义务却拒绝抚养,并声称与其断绝关系,从而导致王大爷陷入困境。继承法明确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据此,法院判定王某丧失对父亲王大爷遗产的继承权。

律师答疑: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本案中,王某因遗弃其父亲丧失遗产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