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怎样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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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就诊未出结果被解聘,员工获双倍赔偿

“案情回顾”

汪某经人介绍,于2003年4月到某纯净水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6年的劳动合同。2007年3月,汪某因病手术需要在家卧床休息。请假时,公司与汪某签订一份协议,协议约定汪某如无故连续三天或累计五天不提交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公司有权与汪某解除劳动合同。但由于医院检查需要拍片,当天拿不到片子,等医院开出“颈椎病建议休息一周”的假条时已经过了协议约定的时间。随后,公司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假条退给汪某。汪某认为公司在自己的检查没有出来,就以违反协议中“连续三天不提交休假证明”的约定为由,向自己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于是汪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纯净水公司赔偿自己双倍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纯净水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汪某要求纯净水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理由正当,应予支持。同时,纯净水公司应双倍支付汪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律师答疑: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案中,纯净水公司在汪某的就诊结果还没出来时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由于汪某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所以可以获得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