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道路交通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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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在非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宋某持摩托车驾驶执照,载两名乘客在一乡村的石子路上行驶,在一路口转弯时,因车速较高,且采取措施不当,与对面一正常行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致其摩托车后侧的一名乘客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问: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等规定定罪处罚。本案中,宋某在非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